此生无法遇见,却从未停止喜欢_国庆节文章

时间:2024-12-26 01:25:3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还有两分钟,宿舍就熄灯了,能提前感受到,当灯“啪”地一声的那假小子戴安读后感一刻,黑夜向我侵袭而来,而我也整装待发,以最真诚的姿态迎接。

  我从来不排斥那些在疯狂放肆地发泄之后源源不断涌入的伤感,又或者说,是黑夜与伤感的环境下,我更可以肆无忌惮地,静静的想念。

  此刻,我知道你来了,来到我的眼里,我的心里,我的血液里……于是,这夜,是醉人的;感伤,也是甜蜜的。

  我可以熟练的写下你的名字,但无论练了多少次,都觉得不够美,配不上你;无论念了多少遍,都贪婪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的不愿停下,怕你离去。

  也许有人问,你是谁?

  我会说,你是我的爱人。

  我是谁?

  你会说,不认识。

  言归正传,今晚的主角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里的角色——言希。

  有时候会想,其实追星和追这样一个虚无的角色,是大同小异的。我们都有一颗热忱的心,为了我们爱的人沸腾不止;我们都有一份执着,为他们的每次到来热泪盈眶。所以我从来不会去鄙视一个追星奉献作文追得发疯的粉丝,但是对言希,我会选择远远观望,性格使然。

  曾经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没有出众的面容,没有细腻的女儿心,我的初恋,是一个文采斐然,写字又苍劲有力的人,每次看到他和他的朋友写出那么多出彩的文章的时候都好羡慕,于是我也是自卑的,他们在文字里畅所欲言的时候,我就在一旁说,写得真好。大概失恋了多愁善感然后又遇见了言希以后特别想表达些什么。在2013年3月23日,终于写下了第一篇文章,是为小希而写的,文采什么的就不吐槽了,荒唐的是,我竟被自己所感动,也是因为这篇文章,才成就了一个爱写作的我,或是说不再那么狼狈的我。我一直都知道,初恋会是一个人一生也抹不去的伤疤,庆幸的是,那些伤口还未愈合的漫长的岁月里,只要夜里有他相伴,我甚至愿意和孤独成为知己。

  从我所处的环境下来看,读过这本书的人大概都会分为两个极端,一个爱到至死方休,一个厌到视如尘埃。前者只有我,后者则是所有被我强制性推荐过这本书而不得不看的人。

  我不是一个可以把爱脱口而出的女孩儿,除了他,可能是因为言希是我脑海中幻想出的人,又可能是我对其的感情已经强烈到连我自己都不能控制的地步。每一个多兄长看完说不好的人,我都会面红耳赤的和她吵,然后实在说不赢她们了我就会傲慢的来一句:“反正我就是喜欢他,你们这些人是不会懂的!”于是现在熟悉的人,只要看到了我,就仿佛看到了他,若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家书店不小心看到了《十年一品温如言》,也会联想到我,然后看见我再噼里啪啦的一顿说。

  那天我和寝室人又为他和何以琛争辩了起来,她说言希高傲自大喜欢穿粉色长得像娘娘腔还被那么多男人喜欢,她说何以琛高大帅气温柔痴情还能说会道是律师,她说我实在是承受力太强了居然会喜欢上这样一个角色,即使是存在的,就不怕像阿衡一样和一堆男人抢了十年才到手,等到那时恐怕命都没了。

  我说:我爱他,与你无关。

  言希,我很努力地想让你成为夜空中最闪耀的那颗星,可是呢,她们都说你不好,都说我的思维不太正常,但是多少诋毁和不待见都已经不能成为妨碍我为你偏执的理由。

  综上所述,感悟人生的作文认识言希是在2012年,也就是上高二的时候。在此之前,我是一个被甩掉的人。所谓被甩掉,就是白天顾影自怜,夜晚垂泪啜泣,一个自暴自弃的人。也正是这一年,我认识了言希。直到今日,我都想说:言希,或许此生都无法遇见你,但喜欢你,是我这辈子的事,亦是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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