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新知:《上海租地章程》和租界起源

时间:2024-09-21 22:24:0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自鸦片战争以后,在通商口岸划定“租界”,是资本主义列强蓄意攫取在华特权的侵略活动之一。所谓租界,实际上是列强违约强加给中国的,因为在《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中只提到准许外国人在五口租房寄居,并无设立租界的明文规定。

  第一个向中国勒索租界的国家是英国。1843年上海开埠,英国第一任驻上海领事巴富尔就积极进行勒取居留地的活动。他利用《虎门条约》第七款中有关允许英人租赁房屋和基地的规定,曲解条文,硬要划定一块纯供外国人占用的居留地,并以华洋杂处难免发生纠葛为由,引诱清地方官吏满足他的要求。经过近两年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于1845年11月29日以上海道台宫慕久的名义公布了《上海租地章程》23款。章程议定以洋泾浜以北、李家厂以南、东临黄浦江为自然界限之地,谁许租与英国商人建屋居住。当时西边未划界。第二年又议定以边路为西界。这样,这方圆达830亩的地皮就成为英国人的居留地,也就是后来所称的英租界。1848年该居留地又向西扩展至泥城浜,占地达2820亩。

  《上海租地章程》的公布,为外国侵略者攫取在华租界开创了先例。1848年美国在上海苏州河以北今虹口一带擅自广置土地,建造房屋,把这一地区划为美租界。1849年4月法国取得了上海县城北门外的城河与英租界南址洋泾浜之间约986亩地皮,作为所谓的法租界。1863年9月上海虹口的美租界与英租界合并,称为公共租界。自上海租界后、西方侵略者在中国许多通商口岸遍设各类租界:一种是各国共同管理的公共租界,主要在上海、厦门。为数不多;另一种是一国独有的专管租界,在英租界、日租界、法租界以及德、俄、意租界等,为数甚多,散布在上海、广州、天津、汉口、重庆、杭州、苏州、沙市、长沙等城市。至1904年,在中国至少已有16个通商口岸设立了各类租界。

  租界最初是中国官方在通商口岸指定给外国人居留的地段,中国政府拥有租界内的行政、司法权,即拥有租界内的领土主权。如《上海租地章程》规定,当外商向中国业主租赁土地或房屋时,须经中国官员与英领事约请公证人估定房价、地租和移屯各费,然后申报上海道和英领署发给“道契”:“道契”规定土地为永租而非卖绝。但随着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扩大和加深,中国在租界中保有的权利也渐被侵犯以至完全被排斥,演变成中国法令所不及的特区。1854年英、美、法三国公使趁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自修改了《上海租地章程》。新章程的一些规定严重侵害了中国主权:

  1.成立工部局。同年7月,上海租界成立工部局,由美国驻沪领事金能亨、英国传教士麦都思等七人任董事,其下设立若干委员会,包括有以英、法、美在上海的海军为主要支柱的“防卫委员会”。

  2.攫取警察权。原来的租地章程规定租界内可以设更夫数名。工部局成立后,董事会马上调用香港巡捕房高级职员充任上海第一任捕房总巡,包揽了拘捕罪犯、搜查军火、解除中国人武装以及协助收税等职能。

  3.夺取征税权。工部局以巡捕捐的名目,向居住租界内的中国人抽税,后来又用其他名义陆续增添许多新税,强迫境内中国人缴纳。

  4.取得司法权。小刀会起义后,英、美、法等国领事乘机夺取司法权,擅自审理租界内中国人的民刑案件。工部后派定各董事充当法官轮流审讯,拒绝中国官员在租界内行使司法权。

  由于侵略者取得种种特权,使上海租界实际上成为变相的“独立国”。随后各地租界相继仿照上海成例,于是中国境内出现了许多这样的“国中之国”,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重要据点。

春秋用作时代名称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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