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十大问题解读_规定

时间:2024-09-20 13:32:4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酝酿已久的网约车新政终于出台了,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网约车新政十大问题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问

  私家车能不能作专车?

  可以,但要满足一些条件

  专车新政放宽了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私家车可以通过一定条件转化为合法的网约车。具体看,车和人要满足以下要求:

  车: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各城市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小学六年级英语作文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政府的其他规定。

  2问

  司机能不能兼职开专车?

  考虑到网约车灵活用工,可以兼职

  为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的需求,专车新政提出,允许平台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说法,作出这一修改,就是因为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

  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私家车可以作专车,司机也可以是兼职的。

  3 问

  专车数量要管控吗?

  具体由各地政府来决定

  新政提出,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相关条件审核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是不是给现存网约车都发证、总共发多少证、各家平台怎么分、对哪些车发证,将由各地政府决定。

  4 问

  还是8年就强制报废吗?

  不一定,但满8年就不能当网约车了

  根据新政方案,私家车作专车,仍需变为营运车辆,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预约出租客运”与“出租客运”两字之差,但报废标准不相同: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说白了,私家车作专车后,若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即便使用年限到了8年,仍可不报废,只不过丧失了作专车的资质。

  5 问

  今后打车会更难,还是更容易?

  不好说,要看各个城市的管控措施

  可能会更难。若一座城市决定对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专车数量一时间可能降下来。车少了,打车自然会更难。

  也可能更容易。新政不明朗之前,很多想干专车的人犹豫彷徨,怕没合法身份、怕被查,如今专车合法了,顾虑打消了,可能就会加入专车大军。在那些不实行数量管控的城市,车多起来了,打车可能就更容易。

  6问

  以后打专车会更便宜吗?

  这个问题并非新政可以决定

  说有关,是因为新政明确了: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建军大业影评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说并非新政可以决定,是因为目前专车市场经营主体多元、竞争仍然激烈,运价仍主要取决于供需全局和补贴促销等市场因素。记者预计,新政所指的“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主要会针对像雨雪恶劣天气时平台的涨价行为,如设置一个涨价的“天花板”等,对此不必过分担心。

  7 问

  专车平台企业 还要逐个市县申请资质吗?

  改了,不用

  新政方案对平台公司的经营许可程序进行了优化,具体来看: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出租汽车行政主中考作文题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注册地所在省级部门认定,认定结果全国有效。这样一来,网约车平台就不再需要一座座城市地跑去申请。

  但是为确保网约车优质服务,方案也要求平台公司在服务所在地应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也就是说,不必“跑断腿”,但需“留下人”。

  8问

  与征求意见时相比 专车新政还有哪些改动?

  有不少重大改动

  比如,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最终方案中未见此句,也意味着一辆专车可以是滴滴专车,也可以同时接入优步、易到等平台。

  此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网约车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而新政方案的说法则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

  也就是说,网约车车辆上不再必须安装计价器,也可以利用卫星定位计程、计时。据了解,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明确如何规范和检定新的计程计价方式,确保计量准确。

  9问

  出租车份子钱能降下来吗?

  这个很有可能

  一直以来,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份子钱,很大一部分要用于向政府交纳经营权使用费。但根据出租车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且一律实行期限制。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成本低了,份子钱也将大幅降低。

  但是,原本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还需要些时间,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10问

  顺风车合法合规吗?

  改革方案中明确鼓励顺风车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为此,出租车改革方案中对其明确鼓励。

  但受到鼓励的合乘需要满足: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目前,各大网约车平台中的顺风车定价规则基本符合这一条件。

  新政还要多久落地?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专车管理办法目前只提出了大的框架,操作细则还需各地具体敲定,为此也留了3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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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份子钱”或降低 网约车发现生活中的美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带着这些疑问,人民财经邀请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做客人民网进行了解读。

  王绣春从六个方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一是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二是深化巡游车的改革。主要涉及对于新增的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即有的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者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来科学过渡,各方要协商确定并且动态调整承包费的标准或劳动定额任务,就是通常说的份子钱。通过改革经营模式和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等等,来确实降低驾驶员的负担,同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品牌建设,主动转型升级。

  三是在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同时,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要承担乘运人的责任,具备相关营运条件,遵守经营行为规范,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四是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且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来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还有合乘者以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这三方的权利义务。

  五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包括在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的建立和完善,包括要建立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评价体系,将有关的评价信息作为行业准入退出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

  六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出租汽车管理是地方事权,管理主体主要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出租汽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动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同时还从四个方面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她表示,一是明确了网约车的发展定位,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二是明确对于平台企业,还有车辆、驾驶员,按照即有的法律规定,实行许可管理。明确了平台公司应该承担乘运人责任,要求具备线上线下的服务能力,对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也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是具体明确了网约车平台需要规范经营行为。比如说要求保证提供服务车辆的驾驶员,要具备合法的资质,要求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要一致,在信息安全方面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的个人信息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网约车是一个跨领域、跨部门的新兴业态,也需要相关的部门一起来共同做好规范化发展网约车的工作。

  各地应因地制宜 网约车规定不能全国“一刀切”

  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新规两份文件中不少关键内容是留给了地方政府来具体明确的。比如说经营权问题、价格机制选择、发展规描写春天景色的句子模、准入标准等等,如何来理解这些改革设计呢?“出租车的管理属于地方事权。所以,从法律的规定来说,这应该是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周汉华表示,从合理性来说,我们国家3000多个一级县市,600多个城市。不同的地方,市和县的资源禀赋不一样,公共交通的供给情况不一样,群众出行的条件不一样,道路资源的情况也不一样,如果中央对网约车规定一刀切,一定会很难适用下去。

  周汉华认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需要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同的地方体现出不同的特点。

  此外,对于市场主体来说,也要适应新的发展格局和形势,不能是一刀切的说全国各地网约车发展都是一个模式,要做更细的工作。这个过程就是对这两个文件、对法律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地方市场的开拓当中,更多的来考虑到地方特点,因地制宜,更好地提供网约车的服务。

  经过地方政府、乘客和网约车供给方、巡游车,也就是社会各方的共治,在一种合作、共赢甚至某种妥协过程中慢慢磨合,最后经过一段时间形成多赢的、持续可发展的格局,这两个文件真正的精神就可以落地。

  王绣春认为,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的事权,实际上进一步体现了统分结合的思想。一方面是在中央层面做出顶层设计,另一方面给地方在制度设计上发挥主动性留了更多的空间和余地。

  新规明确以乘客为本 网约车平台须保护乘客权益

  这两个文件从征求意见到正式出台经历了近10个多月的时间,在如此长的不断修改过程中,都有哪些变化呢?

  王绣春表示,从指导意见看,新规出台突出了五个基本原则:以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做了相应层次、逻辑的梳理,从而更加突出改革重点,也就是突出了改革的任务。

  在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方面,对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作了调整,明确将网约车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出它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了它属于一个新的业态,王绣春强调,“是以前没有过的”。

  出租汽车目前8年强制报废,但这次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时候强制报废,同时也明确对于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是使用年限达到8年了,就退出网约车经营,可以继续转为社会车辆来行驶,但不能再从事网约车经营。

  王绣春表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可以依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灵活用工的要求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协议。通过这样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是为了让劳动用工的灵活度更加加强。

  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的许可程序。非常明确实行的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也就是原先按照一级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来开展审核工作,进行许可的工作方式,调整为按照网约车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两方面的要求,这是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

  对于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王绣春认为,整个文件制定过程中是随着大家对于“互联网+新业态”可能带来的信息安全上的风险隐患,在逐步地增强网约车平台对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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