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文章:春风知道我
她是17岁那年爱上他的。
他是个公认的坏男孩,打架动刀子,抽烟喝酒赌博,身上刺了一条青。本来,她与他毫无联系,可是有一天,几个人在半路上拦住她,欺负她,因为她生得美。她求了几个路人,没人管。
他管了。如神降临,是从那一刻,她动了心。本来,她是极有前景的女孩子,学习如此好,是老师和家长的宝贝。可是,她一意孤行地爱上了他,喜欢听他弹吉他,看他穿着破牛仔裤飞车的样子。家里人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和他见面,他跳墙进去,然后给她开了门,两个人拿了家里的钱私奔了。
这一去就是几千里。
他带她去了内蒙,在呼和浩特有一个开酒吧的哥们,哥们让他去驻唱。他临走前问她,敢和我走吗?她说,敢。
她很勇敢地跟他走了,坐了三天三夜的硬座。终于到了,哥们的酒吧却着了火,她和他不可能回去了,于是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10年。
10年,她由少女变成妇人,脸上有岁月风霜,生子后,不复当年动人的腰身。她为了他追求音乐的道路,卖过豆腐脑,糊过纸盒子,扎过花圈,甚至帮人哭过死人。只要能赚钱,只要能让他写歌,一切她都肯干。
10年之后,他一夜扬名,成了远近闻名的歌星,出了唱片,开了演唱会。有记者问他的恋爱史,他说,不,我还没有恋爱。
电视上,他是这样说的。电视下,她的心冷成一坨,像冻的僵蛇缓了过来,轻轻地咬了她一口。她不觉得疼,只觉得比疼还惨烈,竟然是被凌迟的痛。
有人让她去找他,去告他,把他搞臭。还有人说,孩子可以做DNA鉴定,他不承认行吗?她没有去,而是选择了离开。整整10年,她觉得无颜见自己的父母,所以一直没有回来。这次,她带着年幼的小儿,千里迢迢回来,进门就跪下,叫一声娘,这声哭,是为自己对不起娘。
后来,他更红,她却离他更远,当初就是同居,根本没有那张结婚证,他不承认就不承认。可是,有人问起他的时候,她不曾说过他半个不好。
她有多委屈,只有自己知道。那委屈是蚕,一丝丝抽着,到最后,她成了自己的空壳。
再后来,她嫁了一个老实男人,老实男人也不曾问及她的过去,只无限地对她和女儿好,她知道自己活过来了。人的生命力就是这样强,以为再也活不下去了,可是,还是能活下来,哪怕只给一丝丝氧气。
有人问过她胳膊上的刺青,那是他英文名字的缩写,她试图涂了去,可是效果并不佳,到后来,索性就那样青着。也有人问过她的过往,她笑而不答,对旧人旧事,她只字不提。
后来有一天,她路过一家音像店,忽然听到一首老歌,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听到“春风知道我”时,她满眼的泪,没边没际流了下来。和他分开以后,她一直微笑着,没有流过眼泪。这句“春风知道我”让她明白,她的心里,那最柔软最心疼的角落里,藏着她的旧光阴,藏着她的青春。
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
她不抱怨生活,不抱怨他,即使他们已经离散。如果爱了,就别怕被辜负。当初的爱,当初的喜欢,是她自己愿意,她不怪别人,她也不怪自己。爱了,就别怕苦别怕疼,即使所有人觉得不值。那场青春,她觉得值,即使所有人不知道,可是,春风知道。
春风知道,在那个开满了花香的午后,她是怎样怀着一颗颤动而喜悦的心奔向了他。有过那一刻,人生,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她仍然微笑前行,仍然在生活里安静地做一支莲花。是啊,不必问我太多,春风,春风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