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章:我一辈子没拉过她的手
我的故事全世界人都知道,其实《恋恋风尘》写的就是我。我初中毕业到台北工作,那个叫阿真的女孩子晚我一年到台北。我们住在村庄里,双方的父亲母亲都已经称彼此为亲家了。阿真就是你跟她讲什么她都相信、很典型的台湾女孩子,她常年住在山上,不晓得外面世界的情况,到台北来工作,就是一心想依靠我。
那时候,我换了很多工作,什么都做过,在外面当学徒时,连老板全家的衣服都要洗。我记得有一个雇主,他女儿念的是台北很烂的一个私立学校,叫“敬修女中”,我要帮这位小姐洗制服,一边洗一边吐痰在上面,我发誓找女朋友一定不找敬修女中的。
后来我去当兵,阿真买了一千多个信封,然后写上她的地址,贴上邮票。那时候一张邮票两块钱,一千多张邮票要花两千多块钱,是她5个月的薪水。
那天晚上我本来要走,后来就陪着阿真一起写信封。她后来大概很累了,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她是在餐饮店工作,卖肉粽汤圆,最后她睡着了。我就拿个小棉被帮她盖在身上,自己继续写到天亮。写完后,我把信封捆好带在身上,到部队当兵。日后拍电影时,侯孝贤拍了我们一起写信封的情景,其他的故事就删掉了,因为觉得太煽情了,而且没有人相信。
我扛着一千多个信封去当兵,去金门要坐船。宪兵检查出来信封,质问:“你以为金门没邮局吗?”
我在金门服役的最后时间里,阿真却跟别人结婚了。那时候我很生气,很想回来问为什么,后来想想,又觉得我之前也没有承诺要娶她。营长看我很痛苦,就说:“好吧,批你特假。”因为在金门当兵是不能回来的,我在岛上待两年了,我想放假回去看看。
打包行李时,我说我回去要拿刺刀刺死她什么的乱讲一通。勤务兵很紧张,跑去跟营长讲,结果等我到港口后,宪兵不让我登船,说营长取消了我的假。我气得要命,却也想开了:算了,她既然都成了别人的太太,又能改变什么呢?可是当时我很痛苦,之后开始写小说,开始投稿。
我妹妹那时候念国中,很可爱,我经常跟她聊天,就讲我在台北那时候,每天晚上去帮阿真收店,然后我们拿着肉粽去北门打秋千,两个人坐在秋千上看最后一班夜车过去……我给妹妹讲了好多这些细节。
有一天,我叫妹妹帮我寄个小说投稿,她就把我原来的名字“吴文钦”涂掉,换上“念真”,就这样寄出去。文章登出来后,我看新名字挺好,从此就用下去了。
不久,阿真大概在报纸上辗转看到这篇文章,她打电话到我公司来找我。她没有讲她家里人,只是讲东讲西的,偶尔讲到她在报纸上看到我写的小说,知道是我写的,她说:“你不要用那个名字,我看到很难过。”
后来,我打电话跟报社商量能不能不用那个名字了。报社编辑说因为我还有几篇稿子在那边等着发表,大家也都知道“念真”这个名字,再改很麻烦啊。我只好讲了自己的故事,编辑笑了:“你加‘吴’嘛,那就是‘没有’的意思。”于是,我变成“吴念真”了。
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会造成以后恋爱的困难,没想到它会变成婚姻的障碍,也没想到侯孝贤会拿来拍电影,而且拍得还不错。搞成这样真的很烦,拍完后有人到我家访问时,我太太气得要死。结婚后,只要有人打电话说“我找念真”,她就说:“不在!”如果有人讲“我找文钦”,她就说:“你等一下哦。”
现在再回头看那一段初恋,真的是青春的沧桑啊。我想每个人如果在心里面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坏,否则在世间算是白走了这一遭。
几年后的一天,我开车去加油时碰到她,两个人就在那边聊天,一切都成为过去,就讲自己的家庭怎样。
阿真后来的生活不是很好,她的先生生意做得不好。她跟我打电话,说她儿子在日本念书没钱,要我借给她。我说好啊好啊,没问题。她竟然跟我讲:“我欠你的钱等我退休时用保险金还你。”我就用很脏的台湾话骂她,就像年轻的时候骂她一样。
后来,我又好几次帮她度过难关。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人家知道我们的事啊,说:“怎样,现在看到阿真,会不会心脏还是咚咚咚的。”我说:“不会啊,我现在看到她,只是庆幸还好没和她结婚。”
人家问我为什么要这样讲。我想了一会儿,找了一个理由:“如果一觉醒来发现旁边睡了一只大象,我会觉得很可怕——阿真现在变得很胖。”这个理由其实是一种玩笑,毕竟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我还要强调一句:我一辈子没有拉过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