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分享:失独之痛,人口之殇
一、失独之痛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在80后、90后、00后几代人当中,独生子女占有极大的比例。在家庭的娇惯和溺爱之下,独生子女在性格和生活能力等方面的弊病早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是,我们通常不会意识到一个更为严峻的事实,即由于疾病和意外,独生子女过早地离开人世,从而给父母和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失独家庭已达百万;而据人口学专家易富贤的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这些数据是令人震惊的。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是人生之深悲,而唯一的孩子去世则更是痛中之痛。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中,孩子是最为重要的,这些失独父母将如何了却其余生?他们的人生希望被摧毁,心理将受到长久的折磨,晚年生活失去了保障;而且,他们不是少数人,不论我们作出何种努力,将有越来越多的人会陷入难以摆脱的痛苦中。失独,已经成为我们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传统伦理下的焦灼
独生子女去世,对于一个家庭所意味的,远不止失去一个亲人那么简单。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之类的传统观念固然值得商榷,但是以家庭、以子女为中心而形成的各种思维观念,早已渗化到我们的民族心理中,成为我们为人处世乃至生命意义的根基。对于失独父母来说,他们的人生将遭受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西方人重视独立人格,中国人重视家庭和人伦关系,这决定了东西方不同的生活形态。生活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西方人要追溯到世界的本源去寻找,而中国人则在现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去建构。中国文化的基础是儒家思想,而儒学的核心概念“仁”,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仁者,二人也,强调的不是个体,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最真实、最自然、最重要的就是亲情,由自己及他人,由家庭及家族、村落乃至整个社会。而所谓“国”,也只是一个放大的“家”。在道德伦理层面,中国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都源自于这一人伦范式。
由此,尊祖敬宗、延续血脉,成为每个家庭的首要任务;父慈子孝、四世同堂、天伦之乐、光宗耀祖等,则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生活法则。而子嗣的传承,无疑是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它是家庭生活的发动机,如果断裂,一个家庭便失去了生机,在与周围社会的相处和对话中,也将陷入重重障碍。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事例:子女壮年即逝,尽管还有其他子女的抚慰,也很难抹去父母心理上的阴影。他们变得沉默寡言,神情木讷,在思念和悲痛中度过余生。而独生子女的得而复失,则无异于灭顶之灾,这种痛苦和焦灼是他人无论如何也难以体会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在每个节日,失独父母将怎样度过?每年的春运是最富中国气息的社会景观,尽管奔波辛劳,但远方有一个温馨的家在等待,远方有打拼一年的子女要回家,家人哪怕只团聚几天时间,对于中国人来说也是一件重要而幸福的事。自己的生日,子女的生日,结婚纪念日,失独父母又将如何度过?亲戚同事朋友,总少不了结婚、生子之类的人情往来,去还是不去?街坊邻居碰面,要聊些什么话题?看到子女留下的每一丝痕迹,又如何能不触景伤怀?
对家庭和亲情的这般重视,自然与中国漫长的小农经济背景有关。在社会剧烈转型的今天,尽管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多改变,甚至出现了终身不婚、丁克家庭这样极端的形式,但子女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无疑仍是其生活的中心。父母们可以不再要求子女“不远游”,不再要求他们光宗耀祖,不再希求多子多福,不再干涉他们的工作和婚恋选择,很多传统观念的确已经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土壤,但独生子女的去世,却绝对是他们无法接受的。即便只有一个孩子,即便给他再多的自由,他仍是父母能否幸福、能否参与现世生活的决定性因素。
传统伦理与现实焦灼的激烈碰撞,是任何经济补助都无法解决的。失独父母们的困境,不只是他们个人的遭遇。如何抚慰失独父母们的心灵创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中,姑且不谈体制、正义之类的宏伟话题,先让我们向那些处于幽暗角落的失独父母们伸出援手。
三、人口之殇
失独并非个案,究其根源,则要上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当然,广义的计划生育,不仅包括人口数量的控制,还包括人口质量的提高等。今日的失独现象,则直接根源于独生子女政策。1980年,中共中央向全国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发出公开信,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由此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2001年12月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明确并巩固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专家称,三十余年来,独生子女政策使中国少生了4亿人口,从而为改革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独生子女政策所造成的诸多负面效应,也给社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除了失独家庭的大量出现,男女比例失衡也是独生子女政策的衍生品。出生男婴与女婴的正常比例,一般认为在103—107之间(每百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数量)。而我国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5,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为111.3,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为116.86,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为119。无疑,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男女比例失衡的现象也表现得越来越严重,这将深刻影响到男女婚配、家庭生活及社会的稳定。当然,男女比例失衡的根本原因还是重男轻女的传统陋习,但独生子女政策无疑加剧了这一现象。如果子女的生育数量不受控制,即便重男轻女,男女比例失衡现象也不会这样严峻。
独生子女政策在社会发展层面的更严重后果是对人口结构的影响,也即“国未富人先老”的危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总人口为13.4亿,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8.87%。国际社会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界定老龄社会的进程:进入老龄社会的标准为7%,深度老龄社会的标准为14%,超级老龄社会的标准为20%。据此标准,中国在2000年前后就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2025年将进入深度老龄社会,2035年之前将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尽管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各国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上也存在差异,但是,总体来说,这些国家由于人均收入已经处在较高的水平上,社会福利制度比较成熟和完整,足以应对老龄化危机。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GDP1万美元左右迈入老龄化,而我国是在人均GDP840美元时就迈入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我国人口老龄化还与其他经济社会问题交织,解决难度成倍加大,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三十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尽管使中国人口的总量得到控制,但是随着年轻人的比例逐渐变小、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变大,中国经济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会面临巨大考验。失独家庭大量出现,男女比例失衡,国未富人先老,这些都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后遗症,是历史新时期的人口之殇。
四、为GDP埋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2010年之后,中国GDP已经连续三年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为了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一些政策也为社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为GDP埋单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独生子女政策在三十余年来使中国少生了4亿人还是1亿人,人口总量的控制在多大程度上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是一个尚存争议的话题。可以明确的是,独生子女政策改变了中国的人口结构,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所谓的“人口红利”。人口生育率下降使得少儿抚养比率也随之下降,这就使得15到59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增加,从而形成劳动力资源丰富、抚养负担小的局面,这无疑给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口基础。然而,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人口红利将会逐渐消失。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说明人口红利正在消失,我们将陷入劳动力资源不断缩减、养老负担逐渐加重的困境。通俗来说,即是创造财富的人少了,消耗财富的人多了。
更严峻的是,我国的养老体制并不健全,养老金所覆盖的人群只有39%,而即便这一部分,养老金空账也达数以万亿计。有报告预测,2013年中国养老金空账将达到18.3万亿元。我们将如何老有所依?对于那61%未被保险金覆盖的人来说,养儿防老似乎仍是最为现实的选择。那么,那些没有养老金保障的失独家庭,又该何去何从?
类似的政策猛药,在不少领域都曾出现过,比如高等教育。1999年,中央实施了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为目标的高等院校扩招计划。1998年,全国高考录取人数为108万,1999年达到160万,增幅达48%。随后逐年递增,2000年录取180万,2001年录取260万,录取率甚至突破了50%。高校扩招使得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迅速膨胀,但也造成了一连串的负面反应。基础设施不足、师资力量缺乏直接导致教育质量的下滑,相应于扩招而兴起的高校扩建给高校带来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而就业压力在暂时缓解后又落到了大量毕业生的头上,这一切都给高等教育本身造成沉重打击。这就不仅仅是一个为GDP埋单的问题,教育关涉到民族的未来,教育产业化的苦果我们迟早要含在嘴中、咽到肚里。
五、怎么办
莫言在《蛙》中塑造了一个毕生从事接生、计生工作的“姑姑”形象,“姑姑”晚年嫁给了捏泥人的郝大手,通过一个个泥人来弥补那些因为她而没有来到世上的孩子。忏悔终究只是个人的事情,解决失独家庭、未富先老的困局,却需要国家政策层面的强有力措施。未雨绸缪的机遇已不复存在,能否亡羊补牢取决于我们当下的行动。
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我们见多了“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的口号,对于失独家庭,政府又该如何“帮助”呢?2007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目前扶助金提高到135元。对于养老来说,这些钱恐怕是杯水车薪的。曾响应国家号召只生养一个孩子的父母们,他们承担了责任,作出了牺牲,今天,理应得到相匹配的回馈。当然,如果自己的孩子能回来,失独父母们宁可一分钱也不要。失独父母们的心灵创伤,更需要制度性的抚慰,而不仅仅是来自社会的零星同情。
独生子女政策会松动吗?孩子们会有自己的兄弟姐妹吗?这关系到孩子的家庭教育和生活,更关系到社会的良性发展以及中国人口的合理结构。失独之痛,人口之殇,赤裸裸地就在那里,是到了必须拯救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