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分享:偷一缕狂欢掩饰真相

时间:2024-12-28 23:38:4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凌晨,我的手指异常忙碌,随着指腹与按键的频繁碰触,偌大的房间里荡起一阵阵急促无措的旋律。敲击完最后一缕思绪,时针已经像芭蕾舞女郎的胳膊一样重度右斜。我抬起酸麻的手腕,相继单击“保存”“关机”选项,倒头即睡。我所不知道的是,这一夜,载着小蓓的K619次列车已经悄然来临。

凌晨,“布丁酒吧”的老板娘正拖着疲倦的身躯半趴在柜台上打理账目。我和几个哥们儿互相搀扶着喊她结账,浓烈的胭脂味扑入鼻孔。我把口袋掏翻,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踉跄地按在老板娘的手里……最后我们一起消失于苍冷的夜幕中。次日我退学离校。

凌晨,“一网情深”网吧突然停电,卑劣的喧噪声顿时沸腾。凉花紧紧抓住我的手,跌跌撞撞地将我拉出门外,慵懒地打着哈欠,漆黑的夜色潮水般淹没了整座城池。那晚,我把出租房里仅有的一张床让给了凉花,独自塞着耳机趴在床沿瞌睡到天亮。次日,凉花带着迟到的惶恐狂奔至学校。凌晨,我的手机嘟嘟作响,久不曾联系的林易飞骂骂咧咧地对我说,他被一群混混骗到了东莞的大街上,身无分文,要我明天一早打钱过去。然后他继续咆哮,用最肮脏的字眼表达他的愤怒,讥讽别人的无耻。然而越是这样,我越能看出其中的虚假。而念及旧情,我一概答应。四个凌晨,两年时光。许多个凌晨,许多年岁月。颠倒无序的年华就这样缓缓沉淀、破碎。从“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到“散买卖不散交情”,我摸清了自己曾所困惑过的一切。曾经以为,每一种相遇都会永存不朽,后来知道其实那只是痴人说梦。再坚固的誓言,也会被现实抹杀至尽。聚是散的前奏,散是聚的伏笔。我们踩着生生世世的光阴,徒步轮回,若一味沉溺于缺憾,无异于自毁。唯有珍惜当下,才是对自我最好的拯救。

若不去暗巷,绝不会睹物思人。暗巷是我认识小蓓的地方。暗巷是条小街,这样的小街在A城遍地皆是。

唯一不同的是,暗巷里开满了书店、音响店、文艺范儿十足。我爱去暗巷还因为“音廊”,这家音像店在暗巷整整存在了十年。音廊的老板是个留着长发的中年男人,颇具艺术气质,经常摇头晃脑地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享受人生。

逃课去暗巷淘唱片、看小说是我的最爱。逃课的原因是我受不了课堂的压抑。

秋末的晚风微带点潮湿,流溢出一股惆怅的冷意。衣衫单薄的我略显狼狈。

当我再次走进音廊的时候,听见门外传来滴滴答答的落雨声。此刻,小蓓正站在货架旁若有所思地浏览唱片。她穿着黑色外套,黑色牛仔裤,白色平底鞋。装扮简单而别致,神情淡漠不羁。

我确信我对她一见倾心。当时我想,除了惹她,我找不到别的可以与她搭讪的理由。巧合的是,她和我同时想买周传雄的《蓝色土耳其》。而老板却告诉我们,这张新专辑卖得很火,就剩这一张了。小蓓当即表现出非买不可的气势,与她的装扮极不相符。

我不敢看她的脸,低着头装作混混的模样对她说:“这张唱片对我很重要,你去别处买吧。”小蓓瞪了我一眼,没有理会,拿起唱片径直去喊老板结账。

与此同时,我也不假思索地喊道:“老板,我出双倍的价钱买这张唱片。”没等老板搭话,小蓓迅速从兜里甩出两张百元人民币,面无表情地说:“我出十倍。”我恨我没有那么多钱,本想潇洒转身,不料却华丽撞墙。小蓓继续选唱片,我则佯装和老板聊天。

傍晚七点多,雨终于停下。我失意地走出音廊,心情和空气一样萧瑟。

这个下午是我逃课以来最纠结的下午。

思忖之余,忽然听到背后传来紧促的脚步声,我转身看见小蓓正小跑追来。

第一感觉是她跑步的姿势很美,美到可以驱走我身边的阴郁和荒凉。

意外的是,下一秒,小蓓竟然伸手将我拦住。我满脸困惑地望着她问:“干嘛?”“嘿嘿。”她笑了,之前的霸道消失无踪。她扬起手中的唱片说:“我回去听一遍就送给你。”我很矛盾,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她接着说:“我叫小蓓,住在郊区,赠你唱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没有收藏它的习惯,每次听一遍就会扔掉。如果你真的需要,把你电话告诉我,听完我打给你,不需要我们就再见。”我确信我很激动。我却故作镇定,吞吞吐吐地将我的手机号向她读了两遍。她很认真地记下后,对我做出“拜拜”的手势,转身走掉。我反复追忆她的背影,有种强烈的想了解她的冲动。可惜她已消失在人海。

走出暗巷,走在宽阔的街上,我搞不懂自己该狂喜还是该遗憾。

我去超市买了啤酒,耷拉着肩膀向出租房走去。途中路过我就读的学校,A城二中。教学楼里灯火通明,嗡嗡的嚷嚷声不绝于耳。

因为我闲得双手发痒的时候,喜欢拿笔写字,日积月累,无意中练就了一手好字,得意之余又用我的好字写了篇日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文字。后来人们都管我叫“披着文学外衣的小混混”。为了不辜负这份殊荣,我决定混出个人模狗样来。于是,我开始披星戴月地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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