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分享:可怜的房小轩

时间:2024-09-23 13:21:2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白血病,父母离婚。这些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可怕的字眼。可是,这些不幸却偏偏发生在小轩这个既可爱又漂亮小女孩身上……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小轩12岁那年,父母因性格不合而分开,小轩被判给了爸爸抚养,一年以后爸爸又给她找了个继母。刚开始的时间里,继母对小轩还是比较友善的,但继母自从怀孕后开始变得冷漠,而爸爸也把主要爱心都放在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身上,对小轩也很冷漠。后来,小弟弟出生了,爸爸和继母乐开了花,小轩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了。有一天,小轩觉得很难受,爸爸以为小轩感冒了,给小轩吃了三片感冒药,还是不见好正巧在外地当医生的姑姑顺便来看小轩,她见小轩脸色苍白,就问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小轩爸爸回答说:“没事,这孩子不注意,就是感冒,发发汗就好了。”“我看她不是感冒,一定是有其他病因,赶快上医院吧。”姑姑说着就将躺在床上的小轩扶了起来,把她送到了医院,经过医院诊断小轩患上了白血病。结果出来了,姑姑看着这个可怜的孩子哭了起来。可小轩的继母却说:“白血病,这得花多少钱啊!真是的,没事找事。”小轩的爸爸只是默默地低着头,不发一言。看到这种情况,姑姑更加怜惜小轩,她临走的时候偷偷塞给了小轩一张银行卡,摸着她的头说:“孩子,这里面有10万元钱,是给你治病用的,现在你不要拿出来,也不要告诉爸爸妈妈,等到他们不再管你的那天,你再用这钱来治病,花完了再给姑姑打电话,知道吗?”小轩无力地点点头,为姑姑擦拭泪花,自己的视线也模糊了。她怨恨自己的爸爸和继母,想念亲生妈妈,更加感激姑姑。小轩对生活已经没有向往了,于是她便放弃了治疗,半年后,小轩走了。她走得很坦然,在她的心里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身后事”,那10万元钱将物归原主。至于其他人,已经没有任何值得她去留恋、惦念的了。可令人惊讶的是,这10万元钱法院依然判给了房小轩的爸爸,理由是房小轩未到法定年龄,不是成年人,她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切财产都将由其监护人,也就是她的父亲所继承。相信大家对这个结局很震惊,小轩的年龄不够,她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小轩在生前向姑姑阐明理由,姑姑只要点头同意,这10万元钱将物归原主。小轩的心愿也就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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