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学生跟同学打赌 为证胆量跳楼摔伤-社会新闻-东方网

时间:2024-11-15 13:02:2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小明小红打赌被虐故事

原标题:南京一小学生跟同学打赌 为证胆量跳楼摔伤

站在教学楼二楼护栏上,小明看了几眼下面的水泥平台,跟同学说,他敢跳下去。大部分同学都说危险别跳,可同学小军却打赌他不敢跳。小明为证明自己胆量,纵身一跃,从4米多高处跳下,结果摔成重伤,治疗花了6万多元。六一儿童节快到了,昨天南京中院发布两起未成年人伤害典型案例,希望各方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预防和保护。



跟同学打赌,他跳楼摔伤



去年秋天的一个早上,在南京江北某小学上六年级的小明和几个同学7点左右就到了学校。因还未到上课时间,小明就和小军等同学在教学楼走道玩耍。小明平时做事胆子大,当天早上,他站在走道旁边的护栏上,看了几眼下面的水泥平台后,对同学说,他敢从这里跳下去。



听到小明这么说,好几个同学都吓到了,赶紧把他从护栏上拉了下来。后来小军过来往下看了几眼后,对小明说:“我打赌你不敢跳。”说完后,小军还拨开拉小明手的其他同学,两人打起了赌。



小明再次站到护栏上,身体往前一倾,就跳了下去。护栏距离二楼水泥平台约4.5米高,小明跳下去摔成了重伤,后被同学和赶来的老师送到医院救治。



家属:学校和同学要负责



经医院诊断,小明双侧胫腓骨骨折,腰部压缩性骨折,花去6万多元钱,住院治疗一个多月才出院。



小明出院后,他的父亲找到学校和小军,要求他们承担小明此次受伤的所有医疗费。家长称,孩子是在学校出事的,学校老师没有看管好孩子,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小明的家人还认为,当天小军不但说话刺激了小明,还不让其他同学阻止小明跳楼,应该承担次要责任。为了赔偿问题,双方闹到了法院。



学校: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



面对小明家人的赔偿要求,学校不愿答应,理由是,小明出事是在非教学活动期间。事故的起因是学生之间打赌导致的。而在事发前,学校曾进行过多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了教育和提醒的义务。同时,事发后,学校也在第一时间把小明送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医疗费。



而最重要的是,根据学校的制度规定,学生到校时间为早上7点半。为了加强对早到校学生的管理,学校明确上午7点10分后,必须有老师监护学生。而在此之前的时间,早到的学生原则上是不允许进学校的。但学校考虑到早到的学生聚集在校门附近,可能会造成意外伤害,才让学生入校。而事故发生时,并非是学校规定需要有老师监护的时间段,所以学校不应该承担小明意外的责任。



而小军的家长也认为,小明受伤,是自己跟小军打赌跳楼导致的,不是在跟小军打闹时受伤,更不是小军把他推下楼的,所以要求小军给予赔偿没道理。而且小明已经12周岁了,并非是很小的小孩,做事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责任:校方30%,小军10%



法院认为,这起意外事故,小明的父母承担60%的责任。因为小明已经12周岁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做事时,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能力,意外事故是自己主动行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尽管为了防范安全事故,制定并宣讲了相关规章制度,多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出于好意允许学生提早到校。但由于未成年人,需要对其进行监护,尤其小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具有喜攀爬、好奔跑、易嬉闹、爱逞强等生理、心理特性。可学校却因管理上的缺失,导致了危险的发生,对小明和小军的不当言行,负有管理责任,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言语刺激小明的小军,也应该承担10%的责任。因为小军看到小明有危险举动后,用打赌和言语刺激他,并让其他同学不要阻止有危险举动的小明,最终导致了事故发生。(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



谈案



希望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据负责裁判此案的南京市中院少年庭法官丁钰介绍,此案责任的裁定,主要是希望各方能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伤害事故发生,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未成年人活泼好动,心智尚不成熟的生理、心理特点,未成年人父母及学校均应当高度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李绍富 施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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