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书信:新太科技前员工为讨薪申请仲裁

时间:2024-12-28 23:47:5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XX年4月29日,广州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两天之前接收田玗与张震军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田玗与张震军是新太科技营销中心东西北区前区域经理。2月28日,新太科技因公司状况解职150名员工,工作年限不足三年以及业绩并不理想的员工被解除职务。田玗透露,加上自行离职员工数目,新太科技共有近300员工去职。
  但是,新太科技并未能够与前员工们一刀两断。两个月来,田玗与张震军在为讨要薪资而奔波,此事交涉至新太科技总裁梁平,仍未得到解决。
  
  索薪事件
  
  申诉书资料显示,张震军于XX年8月被新太科技聘为销售人员,自XX年11月起,负责黑龙江与吉林两省销售工作,任职期间为新太科技索取货款21,267,880元。
  
  张震军称,依据新太科技XX年3月与XX年7月下发的提成规定,自己可获提成105,846.40元,奖金25,632.50元,但是基本没有得到兑现。离职之后,张震军从新太科技管理部查帐发现,东西北区副总经理曹丽代替自己提走95,800元,费用领取经东西北区总经理高永江签字。
  
  申诉书还包括张震军索要报销费用与扣发工资的请求,仲裁请求总金额为133,903.90元。
  
  田玗在申诉书中仲裁请求总金额为140,182.37元,包括报销费用、提成与扣发工资。此外,田玗指称曹丽代自己领走提成11,000元。
  
  根据田玗叙述,曹丽代替两人领走的提成被改用作营销中心东西北区费用。而曹丽的说法是,自己从未代领过田玗与张震军一分钱。
  
  XX年4月7日,田玗与张震军找到新太科技副总经理何健民。何健民要求两人列出任职期间签署的所有合同,提成可以通过高永江落实。但是高永江的电话始终没有拨通。
  
  4月11日,何健民称田玗与张震军提出支付金额过高,不能完全兑现,要求她们斟酌降低。两人经过考虑,将金额各自下调2-3万,也即新太科技需支付每人8-9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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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玗与张震军的要求仍不能令新太科技满意。4月26日,何健民答复称,可以按照两人让步后金额的50%半年付清。这种解决方案导致田玗与张震军第二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新太科技称没有接到天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随后发来的传真否定了两位前员工的欠薪说法,称已按广州市劳动部门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两人提成也已按公司规定发放完毕。
  
  不过,采访过程中新太科技一位人士承认,确实有过每人支付4-5万元的解决方案。
  
  股东拖累
  
  田玗认为,造成薪资纠纷的原因是新太科技财务状况并不太好,“帐上几乎没有什么钱”。
  
  XX年4月2日新太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61,239万元,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43,9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2%,对外担保中违规担保共计40,980万元。
  
  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被指称占用资金,在XX年1月至XX年1月,累计挪用金额达1.47亿元。
  
  而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所持法人股已在XX年12月被冻结,因为欠建行广州市天河支行借款未能付清。
  
  新太科技的危机在更早时候可见端倪。田玗回忆称,新太科技在XX年10月至XX年2月间频繁更换账户,甚至曾在一周内换两次账号。曾有一次,田玗与河南电信签署合同协议,等到河南电信支付费用时,接到新太科技协议账户已变的通知。
  
  根据田玗的解释,新太科技频频变换账号的原因是未还欠款,“银行接到钱就划扣了。”
  
  田玗称自己一月的工资直到三月发放,二月工资至今没有领到。另有一位男员工被欠薪1000元,经过与新太科技交涉领到这笔钱。
  
  在田玗等员工去职前第23天,新太科技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选举张毅为董事长,梁平为公司总裁。张毅前任为邓龙龙,也即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太科技后来发布公告公开谴责邓龙龙,指称他违规为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贷款担保,致使上市公司6000万元被银行划拨。
  
  田玗由于薪资纠纷找到上海某报记者。这名记者打电话给新太科技总裁梁平,梁平说忙于准备起诉第一大股东。
  
  新太科技现任董事长张毅,是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据《成都商报》消息,这个第二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欠款余额为9,941.85万元,还款计划为每月10万元,预计这笔款项还清需要1XX年。
  
  XX年4月27日,新太科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受公司XX年度业绩巨额亏损提示性公告的影响,股票在4月22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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