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24-11-10 17:33:5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案件评查

怎样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的高质量上。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多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评查“回头看”工作,以评促改,以查促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笔者有幸参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的评查“回头看”,在深入学习先进理念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践,就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几点粗浅体会。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客观统一的评查标准,综合检查、分析、考核、评价案件质量,既全面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评查标准自查自纠,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和提升案件质量,切实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源头。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应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实三个方面的工作:(一)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8个方面,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着重对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查处的、采取留置措施的、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二)针对影响案件质量的共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三)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的现象。





二是坚持查阅案卷与沟通座谈相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法主要是查阅案卷和沟通座谈,两者缺一不可。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首先要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评查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的全面情况,再结合被评查单位的机构人员、工作特点等抽查、审阅案件材料,必要时还应当对发现的有争议的问题与相关人员个别沟通,深入了解掌握案件查处的背景情况。在查阅案卷时,要做到严实深细,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全面性和精准性,既不能因为手续、程序和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好发现、争议小,定性处理方面的问题难发现、争议大,而重程序问题、轻实体问题;也不能对有争议的问题,在未与被评查单位沟通的情况下,过于武断地扣分。在沟通座谈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与问责问效相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对评查发现和反馈的影响案件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上。如果被评查单位对问题整改工作敷衍应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提出解决对策,案件质量评查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应对被评查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根据本年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对被评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程序报批后移交组织部门掌握情况。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评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的或者问题整改不力的被评查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情况下可以直接约谈主要负责同志,通过严肃问责倒逼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定期评查与日常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是开展对下业务指导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查办案件质量和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应当坚持定期评查与日常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一)定期开展全面案件质量评查,并邀请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派员参加,将评查结果向联系地区的监督检查室进行书面通报,促进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在抓案件质量方面形成合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二)依托报批案件和备案案件审理,开展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定期汇总统计,并向呈报单位反馈。(三)针对定期评查和日常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查,公布评查结果、反馈问题清单,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案件质量评查是案件审理部门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是锻造审理铁军的重要平台。我们要不断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杜雁军 作者单位:山西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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