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09-22 13:39:3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给市长的一封信

维权,维什么,怎么维,这是个问题。

偶然想起多年前读的一点东西,历史总是这么悲凉,也有趣。

周育民先生曾这样介绍梨园屯教案:

梨园屯位于山东冠县。康熙年间屯里的士绅富户捐地捐房捐钱,建了“护济义学”和“玉皇阁”,成为屯里的公有财产。咸丰十一年(1861)间毁于兵灾。同治八年(1869),义学和玉皇阁的建筑面临倒塌,而屯里的天主教圣教会的教徒要求建造教堂,三街会首、地保商议订立“分单”,将宅地和学田分为四股,“汉教”分得田地三十八亩,“圣教会分得房宅一处,上带破厅房三间,破西屋三间,大门一座,计宅地三亩零九厘一毫,以备建造天主堂应用”。第二年,屯里的圣教会徒便把所分得的地基献给法国传教士梁宗明司铎,盖屋作为他来屯传教时的居所。而村民则在教堂旁边设堂供奉玉皇。同治十二年(1873)因教民要拆毁原有建筑兴建天主教新堂,村民阎立业等进行抗争,知县韩光鼎根据主教顾立爵提供的旧“分单”,并听取了两造供词,判阎立业等责押示惩。这是梨园屯教案的第一阶段。



光绪七年(1881),村民举行玉皇赛会,庙前人群拥挤,将旁边的教堂大门挤开,教民出来指责,双方即由口角而至殴斗。寡不敌众的受伤教民遂诉诸教会,最后法国公使照会总理衙门将派天津领事前往山东;主教顾立爵也通知冠县知县韩光鼎。韩光鼎改变前议,“断令民教仍旧和好,暂行借用,俟该教民等另买地基设立教堂,再议归还。取结完案。”光绪十三年(1887)春,费若瑟神父计划改建教堂,置办砖瓦、木料,开工之后,引起村民愤怒,夺走物料,打毁教堂,并建造瓦房三间供奉玉皇。这是梨园屯教案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阶段。两年后,新任主教马天恩将此案上报法国公使李梅,李梅便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要求根据分单归还地基和物料,事态发展便进入第三阶段。总理衙门责令济东泰武临道(道台衙门,辖济南、东昌、泰安、武定等府,冠县属东昌府)和冠县调处报告。最后由绅耆潘光美调解,村民与教民达成由村民出资另购地基为教民建造教堂的协议。但教会方面拒绝接受这个协议,认为教民无权处置分单上已转归教会的地基,坚持在原地基上建造教堂,并且由法国公使出面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在外交压力下,新任山东巡抚福润未征询道、县意见,于光绪十八年(1892)指令将宅基让与教民,由该县捐银二百两、京钱一千串,另购地基,建盖新庙,设立义学。村民不甘,不仅请来道士驻庙,而且把团练用的武器也搬进了庙里准备护庙,引起了教民的恐慌。官府为了贯彻长官意志,强令拆除光绪十三年新建的三间供奉玉皇的瓦房,将宅基退还教会,由教会重建了教堂。在士绅无力维护玉皇阁的情况下,村民开始求助于义和拳。光绪二十三年(1897),传教士再次要在庙基上建教堂,于是拳民开始聚集,发生了打教堂的暴力行动,并用教会的建筑材料重建玉皇庙。山东巡抚李秉衡急令制止建庙,并另觅地块为洋人建教堂。但马天恩主教以强硬口气拒绝,坚持要在庙基上建庙,法国公使要求罢免处理此事的地方官员。当年十二月,德国强占胶州湾以后,形势更加紧张,马天恩甚至提出了二万两白银巨额赔偿的要求。在梨园屯也出现了为了拆庙,“来有洋兵”的传闻。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在冠县发生了打着“顺清灭洋”旗号的义和团起事。



这是中华史上最著名的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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