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27 14:47:5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移风易俗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各村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风陋俗,倡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净化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尚。

二、工作目标

全镇42个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使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觉行动,让“文明、和睦、互助”成为镇村精神标识,镇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红白理事会是办理农村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是深化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基层组织力量和重要载体。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村中德高望重、甘于奉献、崇尚节俭、公平公正、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员、群众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各村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3—5人。原则上,理事会成员由本村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制订本村红白事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写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实现红白理事会的规范化运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二)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严格控制参加宴席的人员和标准。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2、丧事简办。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一律火化,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做到不穿白孝服,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缩短丧事天数,杜绝出大丧、办长丧、大摆宴席。推行戴黑纱白花、随礼不坐席。

3、其他喜庆事宜小办。生育、庆寿、订亲、升学、乔迁等喜事小办,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合理的消费理念。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和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婚庆活动,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政策,从自家做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干部办理婚丧事要主动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严禁参加规定范围以外的婚、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厚养薄葬,支持在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幸福院。推进骨灰堂、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25日—4月5日)。

镇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工作。利用村村响广播宣讲,刷写移风易俗墙体标语和悬挂横幅,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和移风易俗宣传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4月5日—4月25日)。

指导村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明确专人负责。各村红白理事会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显要位置上墙公示;镇与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村与户签订承诺书,使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100%。

(三)集中治理(4月26日—5月26日)。

集中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治理棺木、石碑、纸扎生产销售场所。各村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宜,形成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群众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逐步接受赞成。

(四)形成常态(5月26日——)。

各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村规民约正常运行,群众负担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新风尚形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指导各村健全红白理事会,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导督促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村“两委”要结合本村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倡议书、村村响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严格督查。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58771001,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村综合考核,并根据市、区移风易俗电话满意度调查结果评选“移风易俗先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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