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的通知(长教通〔2019〕16号)

时间:2024-11-15 06:54:3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学校晨检制度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

为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有效监测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现就落实中小学生晨检制度通知如下:

各学校均要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并配备必要的体检器械和用品,如体温计、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

一、晨检对象

全市所有在校(园)中小学生(幼儿)。

二、晨检实施人

各班班主任。

三、晨检时间及地点

每天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在教室门口进行晨检。

四、晨检内容

班主任晨检要做到一看、二问、三记录、四跟踪、五报告。

一看学生是否有咳嗽、发热、出疹、呕吐、腹泻等症状;

二问学生是否有身体不适现象;

三是在晨检中对有疑似患病儿童做好详细的记录;

四是对未到校(园)或请病假的儿童通过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询问追踪, 了解病情做好记录;

五是及时将“晨检记录表”报送校医(卫生老师)(详见附表1、2、3)。

五、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 要报告学校校医(卫生老师)进一步检查,如确定要对学生立即隔离, 并电话通知家长及时安排到医院诊治。同时, 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教室、桌凳,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2.教师在上课期间随时观察学生的上课情况, 发现有异常的学生要立即反映给校医(卫生老师),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由家长送往医院诊治,突发的病情由学校直接送往医院诊治并通知家长。

3.校医(卫生老师)每天要逐班对班级上报的晨检表进行复核并作好统计。

4.对因病缺勤的学生, 进行病因追查和登记。

(1)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查清原因。 发现缺勤的学生是传染病病人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同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到《学生晨检登记表》中。

(2)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与家长建立联系, 对患病学生的诊断结果及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将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通报。

(3)发现、隔离、报告、登记传染病的同时, 各班应进一步加强晨检及因病缺勤追查工作,做好通风与消毒工作, 加强宣传及健康教育,密切关注本校疫情动态。 在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每日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县、市)疾控中心对疫情动态及晨检、因病缺勤追查结果实行“零报、日报”。

六、工作要求

1.落实疫情报告人。 各学校要指定一名工作负责、责任心强、有一定卫生专业知识的专职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2.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每天的晨检资料,发现异常情况应当以最快捷方式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传染病流行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应按照辖区卫健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开展对特定症状的晨检,并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 住宿制学校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3.实行责任追究。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做好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做好疫情报告、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防控措施,凡因晨午检、疫情报告等制度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通报, 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 各学校要强化日常管理,切实落实晨检制度, 防控传染病的发生。

附表1:长沙市学校晨午检登记表

附表2:长沙市学校晨午检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附表3:长沙市学校晨午检汇总表(以宿舍为单位汇总)

长沙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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