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乐镇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10 18:15:2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永乐镇打击传销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泾河新城打击传销“2019-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永乐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永乐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打击传销工作要求,在新城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主导、属地主体、部门协同、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紧密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和建立防范固守长效机制,坚持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并重,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厉查处传销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创建无传销镇、村,重点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多发、群众举报和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坚持清理打击与巩固成果相结合,做到打击一处,固守一处。

三、工作重点

各村(社区)、各单位切实履行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积极有效的协助各执法单位对传销活动实施打击。组织开展区域内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本村(社区)内涉嫌传销活动的动向,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打击传销的积极性,积极提供传销线索。各村(社区)要做好对出租屋、空闲厂房、公众聚集场所的造册登记和传销的投诉举报登记工作。各村(社区)实行属地领导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并指定专人负责。11月底实现本辖区聚集式传销清零。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措施,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全面开展打击传销行动。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传销多发区、易发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传销人员的身份、户籍地、居住地,全面掌握涉传出租房业主的单位、职业、通讯及租房合同情况,为集中清理精准打击提供第一手资料。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做好打击和配合,逐村逐门逐户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集中打击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各村(社区)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做好集中打击清剿行动,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形成打击传销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舆论环境,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打击传销情况认真总结,分析研判,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汇总典型案例,推行有效做法,巩固执法行动成果,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严防传销活动出现反弹,并随时将打击传销有关重要情况上报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区、新城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岗位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抓住突出问题,强化打击措施,切实做好防控,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新城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排名通报,对因打击传销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期达到整治目标要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年底镇上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验收。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汇总上报本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将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上报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中共永乐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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