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清明”的三维解读————理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4-11-10 16:10:0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政治清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并阐明了廉洁政治的内涵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其中,“政治清明”怎么理解?都包含哪些“核心元素”?笔者试从三个维度加以解读。

第一维:从中国传统政治价值取向看,“圣贤之德”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古代,“政治”主要指取得并执掌天下、管理并教化人民。关于“清明”,《诗经·大雅·大明》有“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岁时百问》有“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后汉书·班固传》有“固幸得生于清明之世”的话,可见“清明”指从美好时令引申出的一种安定祥和的社会状态。

这种社会状态主要来自于“君圣臣贤”、“官清吏廉”的“圣贤政治”,实质就是“德治”。“德治”主张由周公较早提出。周公将君德、臣德、官德、民德以“礼”的形式颁布施行,并身体力行,实现了几十年“刑罚不用”的清明之治。

孔子继承和发扬了周公的“德政”思想,形成了更加完备的“德治”思想体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以君臣圣贤人格为价值目标的德治思想精华,经战国孟子、汉代董仲舒和宋代朱熹的进一步阐扬,绵延影响至今不绝。

纵观中国历史,尧、舜、禹、周文王、汉文帝、唐太宗等,都是能践行君德的开明“圣君”,而“贤臣”更是不计其数。当“圣君”遇上“贤臣”,一个清明时代就应运而生。当然,历史上昏君奸臣比比皆是,理想中“垂拱而治”的清明之世往往是昙花一现。不过,“德”作为政治清明的重要基础,却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维:从世界政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看,“民主法治”应当是“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民主政治最初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按照这种政治制度,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推进了世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法治”,强调平等、反对特权,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反对政府滥用权力。17、18世纪新兴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从古代自然法学说中推衍出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公民自由等概念,并将其固化成文件即宪法。随着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胜利,资产阶级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来实现民主形式的普通化,这样宪法的诞生也自然成为资产阶级实现社会法治化的一个标志。

“民主法治”是世界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方向。一方面,从政治构想、政治设计、政治谋划、政治指引、政治决策到政治执行、政治参与、政治监督、政治协商、政治改革等都建立在最大限度的民意基础上;另一方面,所有的政治活动包括民意的表达都框定在法律的范围内。这理应成为“政治清明”的重要元素。

新中国的诞生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的重要成果。我们正坚定地走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之路上。

第三维:从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看,“廉洁奉公”应当是“政治清明”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特别指出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9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的甚至因贪污腐败滑向犯罪深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受到严重挑战。因此,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从这个意义上来把握,“政治清明”的核心要义应当是“廉洁奉公”。

所谓廉洁奉公,就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廉洁奉公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衡量和检验党的纯洁性最直接、最现实的标准。要做到廉洁奉公,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地位观、政绩观;必须牢固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必须严于律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必须高度警惕“四大危险”,经受住“四大考验”,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只有让廉洁奉公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才能走向“政治清明”。

综上,“政治清明”是一种明礼诚信、安定有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廉洁奉公、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状态。实现“政治清明”,高尚的道德是先导,广泛的民意是基础,健全的法制是保障,廉洁的作风是关键。(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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