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时间:2024-09-20 14:34:0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学生会章程

一、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一个全体学生先进的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

二二、 学生会的作用

学生会是在政教处及各院系领导下,直接参与学院的日常管理,接受班主任的具体帮助;同时肩负组织、引导学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维持学院的秩序、维护学院的声誉,创建文明、卫生有序、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让同学们满意是我们的工作追求。

三三、 学生会的组织结构

学生会委员常委一般由7—9人组成,每届任期1—2年,委员候选人经学生大会提名、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学管员审核并报请系主任审批。学生会常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下设纪检部,劳动部,学习部、体育部、生管部、保卫部、维修部、生活部等八个部门。其中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各院系学管员审核报告请系主任审批。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若干名干事协助工作。

一四、 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1、 享有学院所给的自制权,以及反映学生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2、 自觉遵守和认真执行《学生守则》各项制度,建立一个良好校风校纪,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3、 积极开展一些助人为乐,积极健康的活动。

4、 加强对各个部门的运筹管理,更好地维护和创造优美环境,让同学的生活更加的充实,井然有序。

二五、 学生会的考核

学生会总体工作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由各班成立评委会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打分,院系学管员汇总后予以公布并责令部长拿出整改措施。

学生会主席由院系学管员进行月度考核。

各部部长的考核由主席参照各班打分考评。

各部成员月度考核由各部部长完成,连续两个月被为最差的学生会成员、给予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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