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会网-同乡会章程

时间:2024-09-21 23:30:3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同乡会章程









温哥华湖南同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老乡在温哥华的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温哥华湖南同乡会,英文名: HUNAN FELLOW ASSOCIATION OF VANCOUVER简称“湖南同乡会”。

★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加拿大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湖南、对温哥华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联合会员,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共谋发展。

★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暂设:2005-6240 Mckay AVE Burnaby B.C. Canada. 第二章 会员

★ 第七条 凡是对湖南、对温哥华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加拿大温哥华境内和向往温哥华的湖南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 第八条 会员分家庭会员和个人会员。

★ 第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本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

(六)有在本会网站优惠登载广告的权利。

(七)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

★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拥有本会网站登陆密码,可查阅内部信息。

★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十四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11-15名,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 第二十一条 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热心本会工作,乐于助人,有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第二十二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聘请荣誉会长1-2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 第二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 第二十四条 根据情况,同乡会下设若干活动小组,各设正副组长一名。各会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可参加一个和多个活动小组。

★ 第二十五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 经费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会费加币10元,家庭会员每年会费加币15元,每年6月30日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当选理事必须给予一定的捐赠。

(三) 本会网站和其他创收。

(四) 其他社会赞助。

★ 第二十七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湖南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网站维护,用于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 加强和中国湖南的联系,让湖南人了解温哥华 、让温哥华人了解湖南;

(二) 组织湖南同乡聚会,加强联系、共叙乡情,把这里变成温哥华湖南同乡的乐园;

(三) 帮助湖南来的新移民安家定居,免费接机,为湖南来的观光者免费导游,把这里变成湖南老乡在温哥华的接待站;

(四) 为湖南来的留学生做好服务咨询工作,使他们身在异乡有家的感觉;

(五) 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提高湖南老乡在中国和加拿大的社会地位,把这里变成海内外和上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六) 组织各种考察团外出参观旅游;

(七)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机会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八) 组织中华传统节日聚会,鸿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加拿大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九) 根据温哥华湖南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如免费报税、财务、教育咨询等;

(十) 组织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于2007年2月24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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