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遭遇尴尬

时间:2024-12-26 01:19:4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公共场所禁烟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5条: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案例和事件】

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公共场所虽然在醒目位置贴有“禁止吸烟”标志,但烟民们多会无视提醒。广州市曾确立包括卫生、公安、教育等15部门的控烟管理体系,但随后就遭遇了公共场所“禁烟难”的尴尬。有人戏言“一支烟”难倒了15个部门。从今年6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史上最严”控烟条例:除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外,幼儿园、中小学校、儿童医院等都被纳入禁烟范围,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最高可罚200元。但不少人对条例是否能真正落实持怀疑态度。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协副主席沈岩:从根本上说,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和公共道德的缺失,是公共场所禁烟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每个部门都负起责任,通过宣传、劝导、警告等手段制止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公共场所禁烟虽然任重但并不道远。政府对公共场所禁烟要动真格,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果缺少惩罚措施,会影响法律的威慑力,因为违法成本太低,甚至没有成本。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我多次提出要加快公共场所禁烟立法,要用严厉法令来推动公共场所禁烟的实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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