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通知

时间:2024-11-10 15:00:24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2019年度)》的通知

吉财税 〔 2019〕15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 吉林省财政厅软环境 建设, 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 (吉软环境组 〔 2018 〕 5 号 )文件 要求,结合 省财政厅 实际,制定 本 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吉发 〔 2016 〕 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文件精神,按照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目标要求,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通过 在 全厅 开展软环境 建设 活动, 进一步提升省财政厅软环境建设水平。

二、具体任务

按照《意见》任务分工,进一步调整完善 “时间表”和“路线图”。涉及吉林省财政厅相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责任处室:预算处

分管厅领导:杨海廷

责任人:赵凌军

具体保障措施:

1、2019年省级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省财政按照省政府既定工作计划安排,及时拟定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预算执行中,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的要求,对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分配结果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信息生成后省财政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

(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建立规范的PPP项目库

责任处室:金融处

分管厅领导:杨海廷

责任人:王书东

具体保障措施:

1 、积极落实 PPP以奖代补政策,向符合要求的PPP项目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2、加强对省直部门及各级财政部门PPP项目的调度和指导;

3、以巡讲、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PPP业务指导,提高PPP工作水平。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

(三)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对涉企收费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收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责任处室:税政关税处

分管厅领导:王立东

责任人:胡绍奎

具体保障措施:

1、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内容及时更新《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在省财政厅网站、省政府网站等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布上述更新的目录清单,便于公众查询。

2、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活动,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加快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3、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动态以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新出台、补充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

(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 “互联网+政务”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建设方面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省财政厅相关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

分管厅领导:王立东

责任人:刘波

1、推进依申请公开

( 1 )受理登记。申请人通过信函、互联网和当面提出的申请,由厅办公室统一受理并登记。

( 2 )办理流程。办公室受理后及时将申请表、证明材料签送到主办处室(单位)进行办理。

( 3 )答复流程。主办处室(单位)按财政部规定的答复格式拟定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办公室,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制作《政府信息告知书》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途径统一回复。

完成时限: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公室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 1)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积极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规范性文件成文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2)公开财政、金融等经济发展领域政策的解读信息。积极协调厅机关各处室根据省政府要求,做好财政政策解读,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公开解读信息。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 1)及时更新维护网站信息,办理网民提出的与本单位业务职能相关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 2)加强省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涉及我省财政工作的误导和不实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 3)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 4)及时转载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加强对财政政策的宣传,积极与群众互动,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发挥好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作用。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省软环境建设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涉及我厅具体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沟通省软环境办公室,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负责定期调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推动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责任处室要按照职能分工将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保障措施,层层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清晰的目标责任清单,并按要求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上报省软环境办公室 。

(四)责任处室负责起草 软环境建设工作动态、建设情况等日常信息,实行每月涉软案件零报告,于 每月 3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汇总后报送省软环境办公室。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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