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偶遇-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作文1000字

时间:2024-11-14 01:08:4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春天不知不觉地到了,我们一家三口被春天的美景吸引住了。于是,我们经商议后决定去深泽西华坑游玩一番。

来到山上,我们忽然觉得满山的杜鹃花好像都在朝我们招手,每一朵杜鹃花都显得那样多姿多彩。再往里走,杜鹃花的数量越来越多,多得数不胜数,多得令人眼花缭乱!正当我们在杜鹃丛中嬉戏时,我突然发现前面的树林上空飘着烟。该不会是森林起火了吧?我大吃一惊。我们马上沿着烟飘来的方向使劲地寻找。

我们钻过一片树林,前面出现了一块空地,地上铺满了树叶。在空地中央,四五个人正在野炊,“哧哧”的火苗到处乱窜,阵阵青烟“直上云宵”……

“清明前后,不是已经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了吗?怎么还会有人在野炊?”妈妈奇怪地说。

“那我们赶紧去举报他们吧!”我说。

爸爸不紧不慢地说:“等一下,待我先去问问他们。”

爸爸大步朝他们走去,说:“你们看,这山上的花真漂亮啊!”

“是啊!是啊!”一位年轻人答道。

“那我现在如果拿一把火,把花、包括整个树林都烧了呢?”

“那就太可惜了!”

“是啊!那你们现在在树林中野炊,不也等于在放火吗?”

“我们会注意的。”说着他指了指旁边的水桶,说:“我们不是准备了水吗?着火了,再扑灭不就行了?”那位青年反驳道。

“等到引发森林火灾,你这么一点水够用吗?”我厉声地说,“快,收拾起来,不然,我就要举报你们了!”

这时一位挺着啤酒肚像老板模样的人走过来说:“星期天难得出来玩一下,我们正准备烧竹筒饭,我们会注意安全的。”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这是规定。”我理直气壮地说。

啤酒肚老板哄着我说:“小朋友,跟我们一起吃竹筒饭吧,你一定没吃过,可香啦!”

爸爸说:“在这里烧真的太危险!”

“我要把你们的火浇灭!”我边说边提起水桶。

“别别别……”年轻人立马过来抢水桶。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见“哗啦”一声,我已把半桶水倒进了火堆中,随着冒起的一阵浓烟,火熄灭了。

“小孩子真不讲理,我们好不容易才烧起来的火就这么让你给灭了。”年轻人埋怨着说。

“老板”说:“算了算了,反正我们带了很多熟食,不烧就不烧吧。”

我们正说着,突然来了五个穿着迷彩服的人。爸爸小声地对他们说:“深泽乡乡长带人来了。”乡长急匆匆地来到火堆前,严厉地问:“谁烧的?谁叫你们烧的!”年轻人赶紧说:“不烧了不烧了,我们已经把火灭了。”他边说边朝我做了个鬼脸。

一个干部拿出罚款单说:“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啊?有这么严重?”他们惊奇得张大了嘴巴。

“如果引发森林火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呢!”那位干部一本正经地说。

这时乡长走过来说:“看在你们主动熄火的份上,这次就从轻处理。”

是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事故似虎狼,常在暗中藏,若是不提防,它就把人伤。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我们要争当护林使者!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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