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歌词花粥

时间:2024-11-10 16:28:4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出山》的问题不在于抄袭,是在于版权的问题。很多人说伴奏是租的。OK,你说到重点了。租来的这个伴奏,作曲填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前看了相关的新闻,花粥的经纪人说所谓作曲,是词谱曲,也就是大家听到剥离了伴奏之后“在夜半三更过天桥”那些歌词单摘出来的旋律,叫作曲。这波解释,实在是骇人听闻。那是不是,我把这首歌故意唱跑调了,录下来,发到网上,也可以属上我自己是作曲了。按照她经纪人的逻辑就是这么回事。可笑吗?为什么要拗成这样呢?因为正是因为伴奏是租来的,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首先在作曲没有标注原作者(这一点我们不是业内人士,无法判断具体的法规依据,但是如果就一个“作曲”就让普罗大众要拐弯抹角的理解的话,只能怪我们书念的太少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你们把租来的伴奏,先是放在社交平台上,提供了下载(虽然后面删了)。这一点已经深深切切的侵害了原作者的利益了,租来的伴奏,你可以自己修改,可以自己填词,甚至可以发行,但是就伴奏本身而言,你知道使用方,而不是拥有方。好,说说利益问题。各大KTV,直播平台,翻唱软件海量的使用作曲栏写着“花粥”二字的纯伴奏(注意,是原伴奏基础上一刀未改的版本)请问版税谁收走了?各种男版女版跑调版的《出山》覆盖全网,就《出山》版权拥有方的发行公司,肯定吃的饱饱的。不是吗?原曲作者呢?拿到了那可怜的租金之后,就没有他的事了?这件事的愤慨点就在这里。这是对版权意识的不尊重,对同是音乐创作的不尊重。

当然,我愿意相信,就发行而言,花粥未必参与其中,一个艺人最悲哀的事,就是签给经纪公司之后,糊里糊涂的惹了一堆事,都不明白是为什么。我以前特别欣赏花粥,刚听到《出山》的时候,我内心是完全震惊的,那个只会用几个和弦,用着无所谓的态度唱着嬉笑怒骂的民谣的花粥,那么深藏不露吗?这个伴奏实在高级!当时我的心里惊叹着要对她另眼相看了。我一直觉得花粥的民谣才是民谣最该有的样子,有点丧,但是无所谓,骂骂咧咧的就翻篇了。那就是我欣赏花粥的原因。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签了经纪公司,成为了某音神曲传播者之后,会有这么多负面的事情发生。被翻出《妈妈要我出嫁》完全抄袭,却属了作词者为自己;《盗将行》被教授指出不合理,不虚心接受,反而怒怼人家;再到《出山》的跨国版权问题。

我还能期待花粥之后还会创作出像以前那样让人暖心的作品吗?

说她以前的作品暖心,就像我刚才说的,那种万事无所谓,笑笑骂骂的态度,确实会让人心头一暖。谢谢!

事实错误,花粥并没有受到年轻人欢迎,而是受到在互联网上一小部分的人群欢迎。你有这样的错觉只是互联网上放大了一个群体的声音。事实上,我不太关注网上的东西。就很少见到花粥这个名字,唯独几个还都是如何看待花粥抄袭等问题。而现实中的身边人就不要说了,我们都是95后的群体,从来不去谈论哪个明星。甚至身边的女孩子也极少讲述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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