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奔小康农房改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特色民居为突破点,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着力点。全力推动2012年农房建设及家园环境整治,加快全镇脱贫奔小康和新农村试点乡镇进程。在实施建设中必须坚持农户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中连片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三、 ☹基本要求
全镇农房建设所在地村委会和农房建设工作专班在组织实施农房建设及家园环境整治工作中。一是按统一风格要求组织实施。在325省道沿线和集中区域实施改造或新建(含因灾倒房危房重建)的农房必须按照规划设计图建设(自治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民房户型二),全镇一个主题风格。二是农房建设必须与“一建三改”生态家园建设项目相结合,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是新建户必须做到先审批后建设。农户在施工时,必须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国土部门、所在村干部到实地放样。
㈠新建农户。新建农房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房型、统一式样,达到美观实用,突出民居特色建筑风格。由农户提出建房补助申请,村集中申报到镇审核后,按设计部门推荐的设计方案(自治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民房户型二)实施建设。在325省道沿线范围内,因灾倒房危房重建户要按统一提供的户✍型图一次或分步组织施工。
㈡改造农房。改造农房由农户提出改造补助申请,村集中申报到镇审核后,按统一确定的改造方案实施。主要改造内容为:墙面、屋顶、檐脊、门窗及周边环境。屋面采用小青瓦或灰色水泥瓦,墙面粉刷白色涂料,屋顶翘檐压脊。
四、实施步骤
㈠制定方案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在对各村农房调查摸底ณ基础上,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五、扶持政策
农房建设及家园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将实行“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对验收合格农户兑现扶持政策。
㈠新建农房。对于审批手续完善,符合统一风格要求,完成“一建三改”和庭园硬化、绿化、垃圾坑建设任务的新建房农户,按6000元/户的标准补助到户。
㈡改造农房。对于改造农房的农户,墙面以改造房屋正面外墙面积为准,按20元/㎡的标准兑现补助资金;房盖以房屋占地面积为准,按20元/㎡的标准兑现补助资金;翘檐压脊按8元/m的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㈢家园环境建设。对于新建或改造农房的农户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的,补贴相当于1500元的物质设备和技工工资。对于改造农房的农户完成改厨、改厕(冲水式)、改栏(人畜分开)建设任务的兑现500元扶持政策;完成庭园硬化、绿化、垃圾坑建设任务的兑现300元扶持政策。
(四)因灾倒房危房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农户,按镇民政办核定的标准补助到户。
上述扶持政策实行先建设,后验收兑现的办法。对于农房新建或改造的扶持政策,实行一次验收合格,单项计算的办法兑现,不需改造的项目则不兑现该项目的扶持政策。对于改造农房的农户补助资金最高限额补助5000元。对农房新建、改造补助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由财政所统一代扣税收。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镇农房及✯家园环境建设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镇成立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 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房建设上,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村农房建设和家园环境整治启动后,要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包保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好项目建设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将把农房建设和家园环境整治工作纳入2012年脱贫奔小康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