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廉政建设要点及工作措施

时间:2024-11-10 09:00:2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一、围绕保证中央和地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地区党委及县委出台的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各项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继续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坚持以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厉行节约要求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2012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违反规定装修办公用房。进一步健全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

认真清理各种节庆、研讨会过多过滥的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节庆、研讨会等活动,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经费审核。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举办各类形式的节庆、研讨会等。经批准举办的,要列入行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社团、中介机构、企业等民间组织举办的此类活动,党政机关不参与、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主要媒体不报道。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节庆、研讨会活动等问题。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抓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积极稳妥地推行党务公开。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出台县《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搞好分类指导。二是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体系。要针对党务公开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等,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

四、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加大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指导力度;在农村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规范农村各类监督组织,组建村务监督小组;认真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年”活动;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特别是集体土地发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进行农村土地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三公开”和监督检查小组及“两委”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推广“村民议事卡”和村务管理“一事一议”等典型经验,保障群众参与管理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五、强化对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发展党内民主、执行民主集中۵制情况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以及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继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六、认真解决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协调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以《廉政准则》为核心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体系。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清理和规范集资建房,切实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督促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针对主抓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适时组织召开牵头单位工作推进汇报会,推动和检查牵头单位作用发挥情况。研究制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办法,加大对乡镇和县直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抓手和新机制。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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