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培训的心得体会2篇
2012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市组织开展的学习社会稳定与信访工作培训班。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自豪,也十分争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历时一周的学习,使我拓展了视野,有了许多收获和感悟,受益非浅,同时,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乡镇信访负责人,不仅要努力干好信访与综治工作,而且还要从思想意识上树立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将所学贯彻到具体工作中,指领基层信访维稳工作新的发展。这次培训对于提高我们信访干部整体素质,开拓信访工作新局面、推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将对这次培训的几点心得汇报如下:
一、做好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大维稳”工作责任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按照“全员抓稳定,全力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维稳职责,落实维稳责任,有效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镇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信访维稳工作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各分管领导重点抓,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服从调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二是调整维稳体系。将综治、信访、司法、安监、计生、经委、派出所等具有社会稳定和调解职能的部门纳入信访维稳体系,明
确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信访办、安监站具体实施,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村社自行管理、接受指导。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维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与镇属各机关单位、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负责人的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负有失管、失查、失控、失职和渎职责任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处罚决定,处罚结果与考核奖金、年终评优直接挂钩。用制度充分激发维稳工作人员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在全镇上下形成想方设法解矛盾、齐心协力保平安的意识。
二、做好综治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大维稳”矛盾调处机制。
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整合各种资源,发挥各层面的积极因素,落实场所、资金、人员,建立立体交叉的矛盾调处网络。一是加强综治信访工作。积极开展综治信访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吸纳司法、信访、民政、计生等部门,强化设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综治办的维稳功能。二是深化信访协管员制度。积极吸纳镇退休老干部以及村社“德高望重”的人士为联动ผ调解员、义务调解员,为无职党员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岗”,进一步搭建起联系政府与群众、沟通情理与法律的“和谐之桥”。三是建立“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发挥各级调解员的作用,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综治邢芳工作要建立健全“大维稳”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处置能力。
按照“规范有序、灵活高效”的原则,提高预防处置群体**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一是规范接防调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精神,落实人员,明确责任,规范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流、调处和办结的流程;严格执行《信访条ฉ例》规定,规范信访人行为,要求其依法主张诉求,严禁群体、越级上访,形成层层递进,高效灵活的接处访机制。二是加强综合执法。我们要整合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大队,下设执法分队,按照“分级分类、联调联处”的原则开展工作。
这次培训班,通过从政治思想、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医患关系、沟通技巧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深刻地剖析了当前的信访形势,形象、生动地讲解了信访工作技巧,使大家受益匪浅。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任重道远,信访干部责任重大。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类似的培训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事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平安坏境做贡献。
篇二:参加信访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水平,增强信访工作实效,都昌县信访领导小组举办了一期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现将本次参加培训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党在治国当中始终高举的法治精神和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更是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法治建设。在从事信访活动的过程当中,也应当时刻用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促使信访事件回归正常理性的轨道上,从而依法得以解决。
“所谓法治思维,具体来说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而它和?办事找领导、遇事找关系、解决问题用暴力、化解矛盾靠金钱?的人治思维是相对立的。”把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这样的应对方式,同样也适用于信访工作。无论是上访人还是接访人,在遇
到棘手问题时,应首先抱有法治思维,争取将问题纳入法制程序,用大家公认的标准和公理来评判是非,从而实现稳定。而个别群众在信访活动中,一遇到问题和麻烦,首先想到的就是“独辟蹊径”、不按常理来办事,动辄找关系、托人情,甚至是封门堵路、吼叫谩骂,破坏政府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唤起人们的注意,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这种方式显然是不理智和不切合实际的。与此同时,在接访过程中,脱离了法
制轨道的“维稳”,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不符合法治的思维,而抱着这种思路解决信访事项,或许能使个别问题得到暂时的平息,但也会对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 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 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活动。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四、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 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 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五、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
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
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 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 ☺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