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汇报
落实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汇报
市政协视察团:
首先,热烈欢迎市政协视察团各位领导来视察指导工作。下面,按照市政协通知要求,把我县贯彻落实《吉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情况,向视察团各位领导做以汇报:
一、旅游业发展现状
位于松原市东部,吉、黑两省的交界处。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发达,境内有第一松花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穿越而过。京哈铁路、102国道、长余高速公路、科铁公路与县内乡间公路连网贯通,为县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历史悠久,文化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有宽阔的松花江,秀美的珠尔山,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金得胜陀颂碑,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头城子古城遗址,万善石桥,还有三清宫、三山寺、慈云寺、圆通观等。由于这些景区弱、小、散以及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对旅游业的投入严重不足,限制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初,自县旅游局成立以来。旅游局严格依据《吉林省旅游条例》进行旅游业的规划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行使旅游行业管理职能,千方百计协调资金强化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几年的开发和建设,创建了国家级景区六处,其中国家aa级景区1处,国家a级景区5处,星级宾馆1家,松原市旅游推荐饭店2家,松原市农家乐接待户2家,旅行社2家。随着扶余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逐年增加,旅游业已经逐步成长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吉林省旅游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走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道路,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我县在旅游业行业管理的过程中,认真学习《条例》,积极宣传《条例》,努力贯彻落实《条例》。几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坚持“宁可不开发,不可乱开发”的旅游开发思路,并以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对旅游市场规范管理的力度,做到扶持与规范并重,管理与发展同步,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保护资源为前提,突出规划管理。为突出规划管理,我们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先规划,后建设”的思路。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了规划的编制。一是聘请东北师大旅游研究所的专家编制完成《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它是县第一个旅游发展规划,规划为旅游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依据《市旅游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县旅游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为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和指导作用。
(二)以资源普查为基础,强化了项目策划。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县认真履行了合理保护资源、科学评估资源和发挥资源优势的工作。几年来,我们会同省旅游资源普查小组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和评价。共计普查旅游单体300多个,初步确定5级旅游单体1处(大金得胜陀颂碑),4级旅游单体4处(沙洲森林公园、江山度假村、增盛“四粒红”花生和完颜阿骨打雕像),3级旅游单体37处。进一步整合全县的旅游资源。在旅游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我县精心策划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旅游业专项资金投入,广泛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一是为了加快瓮泉山旅游区项目建设进程,我们聘请省旅游投资公司的专家编制了《城际皇苑商业计划书》。二是聘请专业人士编制重点景区项目。共编制近10个旅游项目。为有效搞好旅游业宣传促销提供了准备。
(三)以理顺管理为目标,逐步规范旅游市场。为使扶余旅游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按照《条例》要求,我县从多方面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始终坚持走依法治旅的道路。一是成立相关机构,出台相关政策,从组织上、政策上保障了行业的顺利发展。成立了扶余县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县旅游业管理办法》。二是狠抓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条例》要求,我县把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把加强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我县旅游业的工作重点。近几年来,我县多方协调资金,完成了瓮泉山旅游区内三清宫和三山寺的扩建;完成了景区内的部分旅游公路建设;启动了旅游区内绿化、美化、亮化和得胜亭、大金展览馆的建设;完成了江山度假村内宾馆、停车场的改建;完成了度假村内珍禽观赏园、戏水池、采摘园和游客中心的建设;规范部分景区的标识,完善景区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加强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系统和处理措施。三是扶持和规范旅行社的发展。为规范旅行社行为,支持和培育旅行社的壮大,我们严格进行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逐步规范了旅行社的发展。目前,我县已正式注册“县天翼旅行社”和“扶余县青年旅行社”两家旅行社,且运行状态良好。四是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几年来,我们强化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培养了一批导游员、旅游行业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优秀的旅游业服务人员。从整体上提高队伍素质。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联合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物价等多个部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坚决打击,确保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正当利益。
(四)以拓宽客♀源市场为目的,狠抓宣传促销工作。为扩大旅游业的知名度,拓宽客源市场,我们始终把宣传扶余旅游整体形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费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开展了一系列宣传促销工作。一是开通了扶余县旅游网和江山度假村景区网站。二是编印了扶余旅游宣传画册。三是举行了旅游线路一日游启动暨国家a级景区揭牌仪式。四是参加旅游交易会和项目洽谈等招商会议。加强与周边及省内外的联合推介,努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三、我县旅游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旅游业起步晚,在贯彻《条例》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资源开发程度低,没有形成统一的旅游形象。扶余县拥有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但资源的利用尚处于无序状态,总体开发程度较低,没有充分挖掘资源的潜力。与资源的优势方面结合程度ค不高也是开发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重点景区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业还没有形成特色鲜明,并且能够反映当地资源优势的整体旅游形象,弱化了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是配套设施不齐全,景区、景点的通达性不强。扶余县目前的旅游服务体系中,“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综合配套程度不高,与旅游业配套的相关部门,如旅游营销、服务接待、旅游人员培训、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等方面的发展也非常“滞后”。特别是旅游交通问题尤其突出,与主要旅游资源联系的道路等级水平低、通达性差,且远离中心城镇。严重制约扶余县旅游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三是旅游发展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由于县域经济薄弱,政府对旅游业的发展投入不足,旅游发展资金匮乏。致使旅游业的块头小、发展慢;旅游产业链不长、不紧;宣传投入不够,宣传力度小,客源市场拓展难。
四是旅游产品层次低,结构不合理。县当前仅能提供一些低层次、原生态的旅游产品,以观光类旅游产品为主,结构单一。旅游商品的开发程度也不够,缺乏特色鲜明,且受游客欢迎的旅游商品。
五是旅游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旅游发展缺乏科学指导。旅游行业和景区景点管理水平低,旅游从业人员中受过专业训练、懂业务、会管理、精外语的专业人才非常缺乏。旅游人才培训还比较滞后,不能满足行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四、快速发展旅游产业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对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建议市里多制定一些有利于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章和制度,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根据财力多安排一些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公益设施的建设、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和旅游项目的推介宣传等。
2、强化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建议市里强化对旅游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一要注重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公路交通要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将重点景区道路纳入全市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同时要加强景点内部道路建设和维护,延长道路使用期限,降低旅游产业的投入成本。二要建设精品景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景区景点的建设力度,不ท断提高景区景点档次。
3、强化旅游业宣传促销。旅游业的成熟与发展在于宣传促销。建议市里要立足,放眼全省、全国,将地方特色旅游产品融入大旅游市场。要把资源推介出去,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广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推介松原市旅游资源,利用别人的钱发展松原市的旅游业。搞好县、市间和市内与市外间旅游线路的连接与贯通,加强区域合作,争取周边客源来市旅游,做到资源共享和客源共享。
4、规范旅游行业的管理,确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了树立市旅游形象,建议市里必须规范旅游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和健全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组建旅游业行业协会,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加强旅行社及导游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育旅游人才,对现有人员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旅游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认真受理每一件游客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公安、工商、物价、技监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确保旅游业健康规范发展,为旅游者创造一个好的旅游环境,为旅游企业提供一个好的经营环境。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视察团领导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