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11月下旬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市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工信运行[2018]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8]x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火灾事故。
2.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排查。督促指导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尽快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清查。要组织对民爆、油气管道和老旧厂区的集中排查整治,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失效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器材配置不足等问题,并建立隐患清单,综合运用集体约谈、主流媒体曝光、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厂区。
4.强化“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要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暗访抽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要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散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要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向웃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职工群众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宣传队、消防志愿者等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要利用微信、微博、LED显示屏、横幅等手段在重点时段宣传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公益 知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劳动密集型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一次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经信局要联系属地消防部门开展一次辖区内企业安全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能力。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推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
2.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市)区经信局要整合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直调直报拉动工作。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底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完善应急预案。“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场所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全国、省、市“两会”及我省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火灾防控,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研判。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2018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冬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落实约谈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研判情况,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重点约谈。
(三)实行清单管理。2018年12月20日前,要分别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帐。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年12月20日和2019年2月1日前,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分两次上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通过媒体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要每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5日前)。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别制发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成立由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企业服务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及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xx,电话:xx,传真:xx,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