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会议讲话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统ღ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深谋远虑的重大战略安排,昭示着管党治党建设党踏上新征程。
贯彻《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最重要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要完善政治生态,强化组织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加强相互监督,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要改变有些党员干部重业务、不重视政治思想和组织生活的状况,克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的不足,着力解决组织涣散、“圈子文化”、“山头主义”等问题。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卐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决不搞选择性执纪,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党内没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ย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让我们行动起来,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