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人次,取缔无 ツ证经营户7户,查出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311种次,货值达431452元,办案300件,没收违法所得264374元,给予行政处罚634012元,罚没款到位240409元。由于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的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推动了依法治药进程。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为推动依ษ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00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2、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二、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我们药监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健是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其实质就是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其核心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们今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体现在四个突出
1、突出药品市场的规范。由于点多、面广、线长,加之人员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原因,农村药品监管一直是我局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局党组十分注重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局长多次在局务会强调,涉药机构的日常监管面必须达100%,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具体明确了监管任务,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局不仅重视监管任务的完成,更注重监管的效益。我局在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镇少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使用的药品质量问题多、购进记录不全、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会同该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召开了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医生会议,对药品监管情况进行“点评”。会上,我局执法人员讲评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普遍存在的问题,讲解了依法使用药品的具体要求,点名批评了某村卫生室使用过期或无效期药品多达20余种次的违法行为,当场ร销毁假劣药品货值800多元;组织参观了进货渠道规范、药品质量合格、购进记录完整、药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清洁的天然村卫生室。同时,先后在辖区内聘请了药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共106人,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监督网络,解决药械监管鞭长莫及的状况,有效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