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10 15:24:0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小学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一)

一、编制目的与原则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依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要求,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课程部、学生部、保障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二)预警响应

1、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关信息时,学校工作组要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工作组根据公共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及班主任和家长的沟通手段、信息公示栏、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ϟ晓率。平时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四级和三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蓝色和黄色预警时,课程部一律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学生部对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课程部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班主任老师做好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2、二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橙色预警时,学校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3、一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前发布红色预警并维持到22:00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课程部都采取停课措施,并告知家长:课程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示栏等沟通手段对外公示;学生部通过班主任和家长的QQ群、“告家长书”、电话等手段告知家长。

(2)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

停课期间,学校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学生部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课程部要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3)市工作组在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当日不停课,课程部一律要求教师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学生部对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课程部和学生部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班主任老师做好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4)学校上课期间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课程部要求教师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保障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班主任老师做好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三)应急终止

市工作组向公众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后,学校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学校工作组及时总结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报教育署工作组。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工作组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资金保障

学校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应明确联系方式,有关负责人变动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教育署工作组,确保信息畅通。

小学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二)

为应对北京市空气中污染,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案》(试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间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昌平区空气重污染预案》(试行)和《昌平区教育委员会空间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农学院附属小学实际,制定本校预案

一、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金霞 校长

副组长:王红亮 副校长

成员:吴玉红 工会主席

徐 辉 教导主任

李云耘 德育主任

路玉发 教导处副主任

邓熙浩 教导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接收区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等工作。

值带班安排:略

年级负责人:略

12月19日—21日,干部全天候到校上班,教师利用网络指导学生在家学习。每个年级组上传学生学习情况到学校微信平台上。

昌平教委值班电话:69742570 69742568

学校值班电话:62711397

二、主要应对措施

(一)预警四级(蓝色)

各校、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

(二)预警三级(黄色)

小学、幼儿园避免户外运动;中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三)预警二级(橙色)

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中学可以停止室外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业余训练;停止各级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四)预警一级(红色)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停止露天体育比赛。停课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合理调整教学方式,安排好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利用北京数字学校,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等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任务三落实。

(五)停课不停学,放假不放松

本着“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停课期间,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老师们会留一些本学科的相关作业,通过qq、飞信、微信等方式向孩子们发放学习内容。

1.停课不停学,网上课堂来帮忙

(1)数字校园云课堂

请通过教育ID号登陆数字学校官网****,你会看到“云课堂”板块,(一年级的同学需要在家长的帮助下按提示进行免费注册,学生的教育ID号在学生的证件卡上,为8位数字)大量的微课资源任你挑选,雾霾专题里还有好多小知识等着同学们呢。

(2)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

登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网址******)这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中小学数字图书馆,里面的信息资源丰富,有大量同学们阅读的教育资源、科普读物及工具书等。在放假的日子里尽情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2.放假不放松,合理安排很重要

(1)网上学习:早晨8:00——9:00观看“云课堂”,

通过微课堂温故知新。

(2)室内锻炼:9:00——9:30,可以放松身心,听

听音乐,做做室内操,保证室内活动适度适量。

(3)复习旧知:9:30——10:30,认真完成老师布置

的作业,遇到问题也不要紧张,老师随时等待着为同学们答疑惑,交流研讨。

(4)多彩活动:到了下午,你可以自己安排时间,读读书、作作画、练练字、吹吹陶笛……

一二年级的小同学,放假归来,马上就要迎接古诗积累、口算、英语韵文等乐考闯关,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准备哦。

三至六年级的同学们,请你以《在雾霾放假的日子里》为题写一篇小短文,老师们希望看到你内心真实的想法。

12月正值我们“阳光生态”第二届科技节。大家可以利用这几天时间积极参与到阳光笑脸征集、评选科学创新代言人、寻找身边的循环利用的案例、阳光娃娃创意展、我理想中的校园生态环境、变废为宝制作及科技小发明、征集科技节会标、生态科技表演节目等活动中。

三、停课、复课时间

北京市应急办于12月15日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自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按照《昌平区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我校12月19日至12月21停课,没有特殊情况12月22日复课。(复课当天请您按时接送孩子到校。)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领导小组接收区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信息短信平台向家长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告知家长启动或解除响应预案。

五、落实督查责任

1.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委指导下,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令后启动实施。

2.教导处、德育处:在停课期间,本着“停课不停学”的原则,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教师会布置一些本学科的相关作业,通过qq、飞信、微信等方式向孩子们发放学习内容。学校教师将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3.徐辉:每日10:00前向教委义教科汇报学生到校和在家情况。

4.在预警响应期间全体领导干部、值班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教委。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第二小学

20xx年12月16日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三)

一、编制目的与原则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指导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依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教委工作组”),由市教委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基教处、职教处、后勤保卫处、青保处,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教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教委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组成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各级各类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工作组。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1.四级预警(蓝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2.三级预警(黄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3.二级预警(橙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

4.一级预警(红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50。

(二)预警响应

1.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关信息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教委工作组根据公共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及上海教育政务微博,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网站、政务微博、信息公示栏、微信、“校讯通”、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四级和三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蓝色和黄色预警时,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2.二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橙色预警时,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

3.一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前发布红色预警并维持到22:00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都采取停课措施。

(2)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

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3)市工作组在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发布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4)学校上课期间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三)应急终止

市工作组向公众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后,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总结辖区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报教委工作组,由教委工作组汇总后报市工作组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资金保障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负责人应明确联系方式,有关负责人变动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凯旋路112-1号5号楼,传真✔:33728507),有关负责人应确保信息畅通。

各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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