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26 01:48:1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17〕12卐号)和舒安23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镇政府决定于8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镇各村(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舒城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舒安〔2017〕19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夏季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ต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镇村(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ฏ、不留余地、不留尾巴”的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南》和本地实施方案,落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措施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铸造)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舒城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舒安〔2017〕19号),制定辖区、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开展风险管控、构建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冶金、旅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行业重点内容☯可参考附件3)。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8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8月)

1.各村(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于8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底)

1.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村(街道)在专项行动期间至少集中曝光2批(次)。

5.镇政府组织督查组从8月初开始持续对各村(街道)开展督促检查。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和执法处罚等阶段性情况报告以及集中曝光企业名单等材料,连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处罚情况统计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整改落实清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曝光企业名单》,于8月底前、9月底前、10月底前各报一次至镇政府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政府从8月下旬起,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对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各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于10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连同“两表两单”(附件4、5、6、7)报镇政府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xx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街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监管执法。镇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统一部署,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具体载体和有效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性要更强,剑指隐患和问题,措施要更实在,责任要全覆盖,排查要无遗漏,整改要更扎实,执法要更严格,发动群众要更充分,要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要求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三)广泛宣传引导。镇村(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以及舒城县《安全生产聚焦》电视节目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考核问责。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全过程的监督考核。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追究的力度;同时,专项行动期间,有关单位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当地村(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xx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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