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今年又出台了一些新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将这些政策告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生产的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86元、86元,比均提高3元。
二、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ม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其中早稻、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中晚稻、棉花每亩15元。
三、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范围。全省共有1l大类27个小类77个品目的产品列入补贴目录,新增杀虫机、烟雾机、农作物秸秆处理机械等14个品目。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30%,血吸虫疫区上限不超过50%,对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旋耕施肥播种机及深松机4类重点推广机具实行10%-20%的累加补贴。
四、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补贴发放以小麦和水稻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平均每亩补贴50元。
五、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对种植小麦、稻谷的耕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8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
六、继续实行引进奶牛补贴。从省外购进或迁入我省集中饲养良种奶牛3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补贴1000元;从国外引进的高产奶牛,每头给予补贴1500元。
七、实行新型农民培训补贴。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人均补贴350元;参加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人均补贴500元;参加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贴900元。
八、实行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农民工到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给予200-1000元培训补助,具体补贴数额因培训工种不同而有所差别。
九、加大国家及省级公益林补偿力度。今年起,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每年5元/亩提高到10元/亩。
十、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目前,已开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猪、奶牛等8个险种。各险种保费为:水稻15元/亩、玉米12元/亩、小麦10.4元/亩、油菜10.4元/亩、棉花15元/亩、大豆9.6元/亩、能繁母猪60元/头、奶牛480元/头,其中,财政补贴种植业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80%、补贴奶牛保险保费60%。农户负担保费为:水,稻3元/亩、玉米2.4元/亩、小麦2.08元/亩、油菜2.08元/亩、棉花3元/亩、大豆1.92元/亩、能繁母猪12元/头、奶牛192元/头。种植业保险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最高赔付标准为:水稻300元/亩、玉米240元/亩、小麦260元/亩、油菜260元/亩、棉花300元/亩、大豆160元/亩。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发生死亡最高赔付标准为: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
十
一、提高参合农民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和即时结报,将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对农村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承担。
十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在我省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户口,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十
三、全面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ซ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返乡农民工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十
四、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差额补助,实行应保尽保。
十
五、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延长一年,至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或新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或新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或新购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1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2年内不得过户。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十
六、继续实行家电下乡补贴。到20xx年11月底止,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不高于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家电下乡产品为国家招标确定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大类。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7000元,冰箱4000元,手机元,洗衣机3500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电脑5000元,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电磁炉1000元,微波炉1500元,每户农民每类家电产品限购2台。自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省委、省政府殷切期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粮食生产,努力夺取今年农业丰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