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创建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在文明城市、创新型城市、节能环保型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创新创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工会十三大提出的“创新创业”的任务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
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和 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群众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三大领域劳动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和一线团队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进一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共建共享;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웃
二、授予范围和条件
“工人先锋号”是一线团队创新创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品牌。“工人先锋号”授予范围为:全市各类服务窗口、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积极推进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等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争创“四个一流”的岗位、班组、车间等集体。
“工人先锋号”条件:
(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二)创一流管理。有一整套健全的科学管理制度,日常管理科学规范,效能建设成果明显。✘创建“工人先锋号”态度积极、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参与创建活动的成员照片、证号及承诺内容挂于醒目位置。
(三)创一流服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优质服务劳动竞赛活动,服务热情、周到、规范,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较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创同行业一流。
(四)创一流业绩。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无重大质量差错,无延误时限,无责任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同行业一流。
(五)创一流团队。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内部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重视增强团队成员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全体成员的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团队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风气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三、ฒ组织领导
成立**市总工会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小组,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施恩庭任组长,市总工会陈德伟副主席和姚晓东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经济工作部。
四、评选程序和管理
(一)评选程序
**市“工人先锋号”每二年命名表彰一次,一般在“五一”前夕进行。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市总工会常委会决定,可不受二年一次的限制。
**市“工人先锋号”,由各地各产业工会在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和严格考核的原则,向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办公室组织必要的考察了解,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对象后,报请市总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市有关媒体公示,最后由**市总工会命名表彰,颁发“工人先锋号”牌匾。
(二)评选管理
**市“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工人先锋号”称号的集体应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授予单位的监督。每年市总工会通过各地各产业工会对已获“工人先锋号”称号的集体进行复检,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经市总工会常委会决定,取消其称号,收回牌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称号,收回牌匾:
1、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2、造成重大安全、质量、设备和环保事故;
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单位出现严重亏损;
4、社会声誉下降,受到服务对象有效投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对于部分“工人先锋号”集体在完成了突击性、阶段性任务后队伍解散,或因某种原因迁出命名组织所辖区域,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可继续保留“工人先锋号”牌匾。
今后我市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班组)、省“工
人先锋号”候选对象,原则上从**市“工人先锋号”集体中遴选。原获得**市“五一文明岗”称号的集体,可择优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状”(班组)、省“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市“五一文明岗”纳入**市“工人先锋号”创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工人先锋号”是打造工会工作品牌的一项重大活动,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自觉把创建活动作为工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和认真实施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要深入基层实施分类指导,善于发现和总结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将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申报和推荐,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
赛的参与率、贡献度和影响面为衡量标准,不搞平衡照顾。要不断完善评选、考核和激励的机☣制,加强培育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工人先锋号”的质量和水平。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重在创建过程、重在保持荣誉、重在社会影响、重在群众评价。要大力宣传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把命名表彰“工人先锋号”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和扩大工会影响的过程,吸引更多的单位和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深化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