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总结
2009年上ล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三个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推进和谐拆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服务中心,普法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
2、创造性地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建设基础年、保稳促调年、合力攻坚年”活动和“09平安**行”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5月25日晚,联合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普法办、区拆迁办在宁波大剧院广场举行了“和谐拆迁、与法同行”文艺巡演暨“法律服务直通车”启程仪式。随后,在庄桥、洪塘、慈城举行了3场后续巡回演出。“法律服务直通车”开辟了便民利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将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将文艺演出与普法、拆迁工作相结合,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法制宣传新天地,对于加快我区拆迁工作,有效促进法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3、规范性地深化创建工作。迎接市普法办对已命名的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抽查,确保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与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共建共创”的要求,命名10家企业为“**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
(二)围绕稳定,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延伸
3、在排查调处矛盾中促稳定。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对排查出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调。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能主动靠前,进行人民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区的基层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如甬江街道调委会在湾头地块拆迁开发过程中,走进拆迁第一线,深入矛盾,为重点工程推进提供服务保障,获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规范管理,社区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
1、注重配合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责任落实、分工协作。公安**分局在继续将矫正对象列入重点人口管理外,各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局治安大队和相关科室也积极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改造;区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矫正对象的报到地点,对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判缓刑,通过书面材料征求当地司法所意见;区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订落实相应措施。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按照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与社会志愿者至少1:1的要求,吸收了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加入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工作。目前,我区共有156名社区矫正志愿者,较好地弥补了专职人员的不足。
2、注重规范管理。结合打击整治“两抢”犯罪、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等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和走访,做到底子清、记载明、访问勤、谈得深、考核细。除了常规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外,还通过法制讲座、心理服务讲座、订阅法制日报、分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和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助学和慈善捐助等活动,逐步提高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法治观念、文明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进行了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走访78人,对33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16500元救济金和物品。
3、注重创新探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刑罚种类以及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逐个制订矫正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4月,组织了54名矫正对象前往望春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在去年庄桥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区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制作了专门的网页,在慈城、庄桥、甬江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明确一名固定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布咨询热线,为矫正对象提供个别咨询免费服务。心理咨询师定期到各服务站开展面对面咨询活动,并不定期开展集中心理健康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自卑、消极心理。同时,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编印《社区矫正学习简报》进行学习交流,印发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册和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宣传资料2500册,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保障有力,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
3、创新方法提升法律服务水平。5月底,“法律服务直通车”正式启程,围绕征地拆迁、保障民生,为不同的人群带去最需要、最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直通导航,专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乡村快车,以“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村级法律援助点为平台,法律专家直通百个行政村,架起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企业快车,以“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为载体,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保稳促调服务;联通网络,形成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街道(镇)法律援助站为骨干、村级法律援助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上半年,开展了各类村(社区)法律咨询8场,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0起,占上半年案件总数的76.2%。
(五)夯实基础,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1、司法所建设有新的提❦高。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与区人事局联合发文,明确全区14名司法助理员,全部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实行专编专用。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坚持司法所长例会制度,编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从职能职责、纪律制度、档案管理等八章五十四项内容,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使司法所能围绕中心工作,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3、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氛围。今年,根据人事变动,重新下发了《**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组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坚持财务一支笔和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定期通报局财务经费使用情况,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进行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洁自律谈话活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2、继续深化地校共建。组织宁波大学学生参加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安排宁大法学院学生到我区各街道、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
3、继续推进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和参与“送法下乡”、“流动书屋进乡村”、放映法制电影等活动,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4、继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5、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
6、继续加大疑、难、重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确保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
7、继续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完善和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矫正对象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控和教育工作,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
8、继续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在对矫正对象的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心理评估后,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计划,对矫正对象分别开展集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9、继续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帮教和管控,深化完善分类分层帮教和动态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机制,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做好国庆期间归正人员的帮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0、继续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跟踪帮教措施,加强安置基地建设。下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监所对**籍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帮教活动。
11、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做深做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
ธ12、继续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跟踪、督查、培训、考核及情况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对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继续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辟特困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局等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站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得到援助。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14、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好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学习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5、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按区委要求,抓好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各项措施活动的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16、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