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我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决定、扫黑除恶,众剑行动、拔根务尽”主题,以“六个抓”为重点,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高效开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省委常委、xx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何忠友和省委xx委专职委员、省扫黑除恶第六专项督导组组长李京分别对我市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觉提高站位,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时间成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49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全脱产、实体化办公;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成员单位也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以“抓线索、抓案件、抓侦办、抓督查、抓深挖、抓保护伞”等“六个抓”为重点,全面铺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市委书记李水华主持召开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全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有关工作。在市委六届四次全会上,李水华对推进新时代平安xx建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带头挂钩督办重点案件,经常到基层暗访扫黑除恶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非法占用 ☹公共资源、非法交易农村土地、破坏生态环境、垄断操纵工程投标和阻碍工程施工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并挂钩督办重点案件。 市委副书记、xx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光明统筹协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多次召开xx委书记办公(扩大)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全市各地、各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高位推动,以铁腕整治老百姓身边的黑、恶、乱为切入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突出“三个集中”,狠抓线索办理,全面强化扫黑除恶基础工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线索办理作为打击黑恶犯罪的重中之重,突出集中深排线索、集中深度经营、集中深挖扩线,全面强化扫黑除恶基础工作,着力提升线索有效率、成案率,为实现专项斗争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集中深排线索。市扫黑除恶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集中线索的平台作用,建立以市扫黑除恶办为中心的线索移交办理、收集管理、核查反馈、集中研判机制,形成了科学、完善的线索办理流程。同时,压实属地线索摸排责任、成员单位主管领域摸排责任和基层镇街书记、派出所所长线索摸排责任,对各类线索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摸排一批涉黑涉恶线索。其中,全市纪检机关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数在全省排名第一,立案数也位于前列。
二是集中深度经营。压实“市扫黑、县除恶、镇街治乱”的“三级责任”,落实市县党政领导挂钩包案制度,落实各县(市、区)长挂钩15宗重点案,深度经营突破侦办大案要案。建立重点线索每旬一研判工作制度,对重点线索进行集中深度经营,全面落实“一案三查”,绝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对重点线索实行上提一级、专班跟进,确定一批典型涉黑涉恶团伙案作为市重点督办案件,加大力度破大案、快办案、办好案。
三是集中深挖扩线。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会商制度,每月召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重点打击问题牵头单位开展重点涉黑涉恶线索会商,对是否涉黑恶势力犯罪和涉基层腐败、违法违纪等重点线索进行集中研判,从一般案件深挖黑恶案件,从行政执法案件深挖违法犯罪案件,从一般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严打黑恶犯罪,深挖“保护伞”,以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取信于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市委xx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全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xx部门坚持严打开路,动真格、出重拳、下狠劲,对黑恶犯罪实施严厉精准打击,迅速形成打击整治高潮,集中力量侦办了一批重点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团伙,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战果,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据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已成功侦办3宗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涉恶团伙58个。截止至8月7日,全市共破涉黑涉恶案368宗、刑拘942人、逮捕716人,同比分别上升72%、84%、67%.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8件50人;起诉涉黑案件1件1人、涉恶案件11件39人。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宗24人(含二审3宗6人),其中涉黑1宗1人,涉恶8宗23人。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以及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紧密结合,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5条,立案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此外,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纯洁xx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刀刃向内深挖“保护伞”,共查处涉案公职人员6名、村干部25名。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我市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众剑行动”为抓手,铁腕打击涉毒、涉赌、涉抢盗等突出违法犯罪,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今年1至7月,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数分别下降24.6½%、7%,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省委xx委和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市群众安全感和xx公安工作满意度排名全省第10名。
坚持边扫边建,切实整治基层突出问题,全面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针对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涉土、涉毒、涉宗族恶势力、涉“村霸”等突出问题,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我市全面深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利益链”和“保护伞”,同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土违法案件58宗,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宗33人,形成10宗涉土典型案件;加大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查处力度,全市共有12名村(居)书记因涉土涉黑恶违法犯罪受到查处。
为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治本之策,全面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市委选派副处级干部担任全市7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落实市县两级党委书记挂点整顿其中7个重难点村。同时,全面解决村居“两委”干部队伍严重不纯问题;经查实,5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1名民兵营长已全部被免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村居“两委”干部的处理和追责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我市举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办理业务培训会
推动扫黑除恶取得实质性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线索摸查办理工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于17日举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办理业务培训会。省委xx委专职委员、省扫黑除恶第六专项督导组组长李京出席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充分肯定我市以会代训规范提高线索办理、线索深挖、线索经营水平的做法。市委副书记、xx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光明主持会议,通报并部署近期工作。
李京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市始终把线索办理作为打击黑恶犯罪的重中之重,通过抓线索、抓打击、抓深挖,成功侦办了3宗涉黑社ก会性质组织案,打掉了一批 ☺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涉恶团伙,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他强调,线索办理是第一位的基础性工作,没有线索就没有案件,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对线索办理在专项斗争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要正视当前存在问题,迅速补齐短板,全面强化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线索有效率、成案率。要全面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基层镇街书记和派出所所长线索摸排责任,有效提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数量和质量。
刘光明传达了省领导对省扫黑除恶第一轮专项督导情况的批示精神,通报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涉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题,部署落实整改的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绷紧线索这根弦,坚决把线索这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抓好,以线索集中深排、集中深度经营、集中深挖扩线“三个集中”要求,理清头绪、抓住中心、掌握重点,突破大案、要案、重点案,深挖“保护伞”、利益链。一是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市直单位“一把手”要对照市委书记李水华提出的“大题小作、事不关己、盲目乐观”等三个问题,结合“众剑行动”深挖主管行业线索,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找线索,全面整治行业乱象,铲除黑恶势力。县、镇一级“一把手”要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亲自上手抓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案,坚决杜绝匆匆结案、层层转办、悄悄消化的现象,对每条案件线索要按照 “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利益链和不作为问题。二是各级干部要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家里手。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中央、省督导重点内容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学习,加大力度从群众举报、网络舆情、“众剑行动”集中巡查以及中央、省委巡视和省督导反馈情况中强化线索排查,做到抓总体情况、抓重点案例、抓“保护伞”。三是扫黑除恶要动真格、出重拳、下狠手。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要真正做到刀刃向内、刺刀见红,狠抓线索经营、线索深挖,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新一轮高潮,为群众扫出一片净土蓝天,以最佳状态、最好成绩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
市扫黑除恶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检察院侦监科有关同志在会上作培训辅导。参加培训会的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市扫黑除恶办主任及各工作组负责同志、业务人员,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公安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扫黑除恶办主任及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共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