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۵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2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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