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1997年1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破、办案能手”;12月受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嘉奖;—被评为“先进个人”;12月被评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能手”;6月被评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共产党员”。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工作中,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
四、
五、六中全会精神及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行动上与时俱进,始终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同志十年如一日坚持在事故处理工作岗位上,在办理的数千例交通事故案件中从未出现失误,没有一起投诉。工作中,同志能够严格执行大队、中队的各项工作指示,及时、细致、圆满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勤奋执着能力突出
近年来,同志参与办理了多起影响重大的案件,表现非常突出。5月在办理一起重大逃逸事故案件中,由于他勘查现场认真仔细,并提取了重要的破案证据,从而迅速确定了肇事车型,在及时向上级汇报案情后,专案组根据线索迅速部署侦查方向和范围,使该逃逸事故仅用力不到两个小时便成功侦破,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使肇事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5月,东大街发生一起重大逃逸事故,同志连续奋战三天三夜,经过精心调查,迅速锁定肇事人李常勇,经走访、排查该李系黑龙江双鸭山市人,事故发生后逃离,在技侦部门的配合下,和同事们一起长途跋涉数千公里,赶赴武汉市将李常勇抓获归案,使该案成功告破。以来,他共办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500余起,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好评。工作中,同志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且总是热心去帮助每个人,和大家一起探讨、分析事故案件,督促新同志严格按照程序、时效办案,积极调查取证。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公正执法,热情为群众服务,是同志始终坚持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他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力求完美,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件的处理,切身感到公安民警为人民的温暖情谊,用自己的真情换来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日常执勤和事故处理工作ฟ,他清晰认识到交警执勤执法,必须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执法理念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要把孟部长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所以他在工作中坚决做到:执勤时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与当事人交流时保持表情平静,态度温和而不失严肃;受理群众报案、求助时尊重当事人,文明、礼貌、规范用语,语气温和不生硬,对当事人不理解的耐心解释,力求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不放过每一次释放善意的机会,不放过每一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机会,不放过每一次为群众服务的机会。”
作为一名事故处理民警,同志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克☏己奉公,时刻起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由于工作原因,近年来,他没有休过一次公休假,没有陪家人和孩子渡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但他从不后悔,因为他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无愧于自己头上的警徽。工作中,同志能够严于律己、公正执法,以实际行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先后多次拒绝当事人金钱贿赂、吃喝送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
同志不管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能以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标准去约束、衡量自己,以自己所在的岗位为舞台,坚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用和谐的思维来看待问题,化解矛盾,努力创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和交通环境,为保卫一方平安,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为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