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时间:2024-11-13 10:42:3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奉献,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及不文明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年所学课程成绩优良,获三等以上奖学金。

  4、身体健康,能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衣着整洁,打扫宿舍卫生积极、认真。

  5、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关心集体,热爱科学,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自强,助人为乐,勇于奉献,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勇于创新,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2、能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谋私☢利,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无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4、讲究卫生,注重仪表,坚持锻炼,身心健康。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用。

  5、全学年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1%。

พ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

  1、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

  3、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

  四、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系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系学生干部人数的20%。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三好学生、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团支部、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候人,经班级民主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上报系,系审核符合条£件웃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彰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最终人选。

  3、系级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彰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4、校学生会、团委等组织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5、评选工作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6、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上级部门每年下达的文件要求,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各系根据学生工作部的安排,在校级三好学生中进行初评,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在系公共场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复核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系的评选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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