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国内大、中、小型城市纷纷走上。房地产经济。时代。与此同时各类事故也屡见不鲜,直接影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出发,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对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至最低点,保证工程能够长期稳定安全施工是每个工程建设单位的期望所在,同时也是各级政府进行安全管理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程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管控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概述
在我国,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鲁布革水电站的建设开始才在工程管理方面发生一些变化,即工程监理行为开始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之后在工程监理方面的变化主要是表现如当时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始发展监理事业这也是我国在部门规章中第一次确立工程监理此后,工程监理在社会中快速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为监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支½持。同时确立发展监理事 ッ业对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及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促进意义。但是笔者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池是就是说我国法律对安全监理的问题有所保留。原因可能是在确定发展监理事业时将监理作为业主的咨询人员,并不是对项目工程进行直接管理的人员,유因此,在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会出现欠缺。发展到本世纪初期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首次提到了安全监理的问题Jll页应法律的发展洛地在相应的法规中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监理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的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重大进步。
2建立监理安全责任的必要性及法律的相关要求
2.1建立监理安全责任的必要性
这是根据中国当前修建业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一向处于大规划经济建造期间,建造规划逐年加大,建造项目的科学技术含量不断加大,施工难度也越来越大。尽管工程质量全体水平在不断进步,但在施工过程中出产管理未能与工程质量管理同步进步,安全事故时有发作。自2000年以来,修建业因高空掉落、土方塌落、脚手架倒塌、支架失稳、触电等致使的安全事故一再出现,给国家造成了无穷的经济损失,修建安全事故和逝世人数仅次于交通、矿山,属第三位。因此,怎么做好修建业安全出产管理工作,削减伤亡事故的发作,越来越变成社会各界重视的焦点。为了修建业的安全出产,推进修建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把安全责任纳入了监理准则,与其他安全管理准则相结合,构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准则。
2.2法律的有关需求
3工程安全责任的相关法理分析
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在工程施工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应完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3.1法律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工程建设的主要有两个:刑法和建筑法。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众所周知我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人而制定的在刑法中对工程建设的规定也是对一些侵犯社会关系的监督,其中一个罪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这一罪名规定在施工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造成造成重大安全施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本罪论。这一罪名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安全监理单位的责任也是我们研究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律在第三十条至三十五条中对监理单位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细化,是我们研究内容的重要参考。
3.2行政法规
在我国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一项规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方面比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都做了规定,比如前者通过十几条规定对监理单位的责任,以及安全监理师引起的安全责任进行详细规定。
3.3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也是指导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建设部是我国有关工程监理方面技术规范的制定主体从改革开放以后建设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其中®许多涉及到监理工作。比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卿、《龙门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4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现实性分析
在现实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这样或者那样的情况需要处理,法律法规和一些技术规范虽然有所规定担是法律却是规定不变的而事情的发展却是多种多样,因此对一些安全监理责任问题要有充分的认识笔者认为滥理单位的责任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虽有规定胆其实不应当承担责任理由如下:
4.1从概念方面看滥理单位是接受委托而行使的监理权利,并没有实际参与到施工过程之中在我国通俗理解中应当是谁组织施工谁承担责任因此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的说法有欠妥当。
4.2从性质方面看滥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理并不是直接的投资和经营者其不是其中的主体,因此并没有获益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失偏颇。
4.3从监理目的方面看滥理单位监理行为的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成本并不是直接的施工者和施工管理者,也不是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要其承担责任有失公允。
5完善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建议
前文已述,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监理方实际上并不需要承担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但作为生产建设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需要监理方在科学界定其责任界线的前提下,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5.1建立安全意识,积极参与
监理人员应认识到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后,不论实际承担责任的是哪一方,该工程项目中的参与方都会受到该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监理人员除了做好自身职责之外,还应当充分重视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避免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5.2构建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安全协作机制
如上所述,当时监理作业的普遍问题是安全职责界定不清,监理方承当了过多的安全职责,并且在各方协作方面存在交流不畅的疑问。因而监理单位首要应当从本身利益动身,在工程建设中明确界定本身应当彻底承当的安全职责和帮忙安全出产的职责。一项工程安全保质保量的竣工需求各方的严密协作,因而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需求监理的良好的交流机制,一起为安全出产建设担任,树立其必要的安全协作机制非常必要。让各个环节都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疑问上报给管理层,使得安全隐患可以赶快处理。主张选用业主、监理工程师、总监之间的定期接见会面机制,对工程建设中的疑问及时交流,一起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进行。
结束语
工程监理在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监理一定要就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安全管理,更好地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