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我国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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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未成年人获取知识和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网络道德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本文探讨了网络道德的内涵、网络道德教育的实质,调查和分析当前未成年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表现和原因,最后得出展开中小学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几点困惑与思考。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失范;自律
互联网络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情感、开发潜能和休闲娱乐的巨大平台。然而,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它对未成年人思想、品质、价值观、情感等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如“道德失范”、“网络成隐”等问题日益凸现。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与道德教育,创新中小学校德育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道德的要义与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实质
关于网络道德的含义,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早在1993年,为了解决一些人类共同面临的人口、环境、生态等全球性问题,世界宗教组织发表了《全球伦理》宣言,对于计算机网络伦理道德内容的探讨从那时就已开始,互联网世界的道德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价值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今天,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多地是以数字信息为中介的“虚拟化的交往”。在网络世界中,由于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得传统道德舆论的承受对象变得模糊和有限,个体的道德自律便成为正常的社会道德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笔者认为网络道德是伴随网络的产生而形成的用以维持网络社会的有序运行,调整“网民”之间及“网民”与网络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应该综合现有道德的合理部分,是建立在各主权国与民族文化平等、自由、互惠的基础上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内涵丰富的道德体系;它应该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和整体趋势,能够妥善解决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冲突所引起的严峻的道德行为失范问题。网络社会虽然是虚拟社会,但实质依然是人的社会,
“人一机”交往的背后,实质上还是人与人的交往。既然是人的交往,就必然存在一定的交往规则。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网民中8~35岁青年占85.8%的绝对多数。其中,2,4岁以下的青年占56%,l8岁以下的少年已占到24%。这个数字表明,目前我国已形成特殊的未成年人特征的网民群体。未成年一代作为网络社会的正式居民,正在毫无顾忌地参与网络规则、网络道德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网络社会的道德规范。随着孩子们的成长,网络社会道德与现实社会主流道德规范可能相冲突或背向而驰,这种冲突必然导致未成年人的道德失范。但最终趋向是接近的,因为未成年人与社会主流道德的碰撞、摩擦与反叛是由他们的天性决定的,也正是这种“叛逆性”提供了社会主流道德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当前,我国中小学校已经普遍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对于未成年学生了解信息知识,掌握上网技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不少上网学生把网络当作远离现实生活的虚拟空间,在网上肆意胡作非为,诸多负面影响正在加剧。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是必要的。网络道德教育的实质是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可操作的道德管理措施和途径,将网络道德的基本规范、基本要求内化为网民自身的自觉意识和道德品质,提高网民个体处于网络社会中所应具备的特定的德育素质。对于未成年人而言,需要使他们认识到网络世界并非是绝对自由的世界,而是有一定的规范和秩序,需要在努力透视网络、自然、人生共同的因果规律过程中,寻找自我价值、生命意义和确证自己现实社会属性的能力,需要适度、恰当地处理好人与网络、人与人、人与自我等各种关系的融通意识,是道德选择和道德践行中个体的独立自主与责任自负的理性自觉。相对传统道德而言,网络道德教育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多元性等特点,强调“慎独”与自律。通过系统的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不断增强网络道德意识,提高网上的自我约束能力、自控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网上的不良行为和信息,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网民。
二、未成年人网络道德失范的表现和成因
网络作为一种综合的媒介,把各种已有的大众传媒容纳其中,同时又保持自己独特的媒介的优势,这就是虚拟的人际交往平台和信息传播平台。网络的很多先天性特征,如开放性、隐匿性、虚拟性和无约束性,对未成年学生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不论是在辅助学习、了解信息、人际交往和休闲娱乐上,网络都是未成年学生青睐的媒体。“网络交往”的特殊性对未成年学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包括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他们能以完全自主的方式,开拓自己的生存领域、创立自己的生存规范和道德准则,也能以完全平等的方式与成人世界展开对话,表达自己对生存世界的理解和体验。但不少未成年上网者还没有认识到网络是社会生活的延伸,完全把网络交往当作远离现实的虚拟空间。出于这种认识,他们认为上网就不需要遵守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言行肆无忌惮。比如有些上网的青少年,知道在生活中偷看别人信件是违法的和不道德的,但是却不认为在网上私自看别人的E—mail是不道德的;他们明白在生活中对别人谩骂和攻击是不礼貌、不道德的,在网上却任意而为。一方面是他们不知道网络的规则,另一方面网络的隐蔽性使得上网者所受到规范和舆论的约束远远低于现实生活。综合起来,目前未成年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3.人格冲突。调查显示,43.3%的中小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好玩、自由、刺激,不受成人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隐蔽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刺激”、“体验不同于现实的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网络中存在双重人格的倾向,对自己在现实与网络社会的道德要求不一样,实行的是双重道德标准。
4.上网成瘾。调查发现,患网络成瘾的中学生网民高达20.4%、小学生网民达16.3%。成瘾者完全被网络支配,成为网络的奴隶,他们当中有的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的虚拟中,有的沉迷于网聊网恋,有的沉迷于网上的不良信息,主要是一些色情、暴力等信息,出现个性化极端化情绪,低落和孤独感,疏远家人朋友,身体健康状况下降等一系列情感心理问题,造成人格不健全。
为什么会出现网络交往中的道德失范?根据调查结果,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未成年学生在网络中难以形成“他律道德”和逐渐弱化的“自律道德”引起的。首先,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隐匿性本质和数字化存在形式,为孩子们寻求个体的自由表达、自我表现等提供了丰富的空间。但网络是一片没有国界、没有传统藩篱、没有师长管束、崇尚自我和可以标新立异的“无约束地带”,身置其中,孩子们都是在匿名的前提下与人交流,对于网络另一端的个体我们都知道得很少,性别、身份、社会地位及兴趣爱好等等个体的信息都是未知的,网络的时空分离使得一切有关个体的隐私信息都可以隐藏,你也可以同时以多种身份和角色参与网络活动,导致主观价值标准模糊和自主意识降低,自律道德弱化。其次,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必然带来了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评价的多元性。由于网上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与现实社会有很大区别,虚拟世界大大方便了孩子们尽情地宣泄自己的想法和情绪,同时也展现着自己的个性化的表现行为。通常,对现实社会中的一件符合常规的事情的道德行为、事件和观点,可能在虚拟的网络中会有更多不同的理解。又由于学校的网络德育教育暂时还处于一种失衡状态,现实的道德并没有真正的深入人心,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并没有达到一定水平,这也使得未成年人的网络表现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再加上孩子们的注意力是网上的内容,而不是自己的内在价值标准及态度,这种自我卷入的水平很高,现实的道德规范和个体的内在标准对个人网络行为的监督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再次,网络的开放性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传统的道德禁忌,却为个人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提供了条件。未成年学生的网络道德的形成也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律到他律,再到自律的发展过程,都需要通过包括社会、家庭等在内的各种方式尤其是学校德育传输给他们的核心的道德内容。由于多数父母对网络知之甚少,大部分家庭没有承担起对孩子们指导与监督的责任;在未成年人品德形成过程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学校,其传统的德育也显得滞后与低效;面对网络,社会价值取向过于单一等等原因,导致“他律道德”在网络空间难以形成,使未成年人逐渐表现出和自己现实身份不一致的失范行为。
三、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困惑与思考
网络是一个崭新的事物,应以开放的心态来迎接它,面对网络给未成年学生良好道德形成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粗暴地切断孩子们与互联网的关系,而是要在他们接受网络科技知识的同时,强化其道德意识,加强对孩子们的道德教育,使道德教育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不让他们在网络世界中迷失方向。
2003年5月,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现在,互联网迅速发展,逐步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和互联网交上了朋友,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同时也加重了我们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建设,努力使互联网成为青少年获取知识和信息的一个新窗口;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趋利避害,积极规范互联网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
显然,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要依靠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的综合力量,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教育工作的支持。在当前网络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应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为广大未成年学生的健康上网营造良好环境。以下针对性地谈几点开展中小学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几点思考。
目前中小学也都普遍开ท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但有关计算机伦理、网络道德与安全的教育却比较缺乏,还没有引起重视。在调查中,对于“你所在的学校开展过哪些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活动”问题,大多数学生选择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教学”,一部分学生选择了“计算机竞赛”和“网络规范教育”,选择“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德育”的比例仅为8.5%。这反映出目前学校对计算机网络的利用主要是多媒体教学领域。学校也利用网络开展了一些网络德育和规范教育,但是力度远远比不上教学,而且规范教育多于德育,表明当前的网络德育还集中于行为规范层面的指导,有待深入。在访谈中,被访的中小学生表示信息技术课除了技♫术教育之外,确实没有上网道德和心理方面的辅导。有关教师也认为,由于不知如何操作,学校和教师对这一块基本上是回避的。信息技术课没有这项内容,思想品德课教材也没有反映这些比较新的内容。这种情形就像教人学会了游泳的技术,却没有教人在水里如何应对各种情况和意外。因此,学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开展要与其它各育整合,并渗透其它各学科课程中,构建有效的综合化的德育教育模式。例如,尽快把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学校的德育课程,在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教学中渗透网络道德教育,使未成年学生在掌握网络这一新兴科学技术的同时,懂得用相关的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再如,许多孩子患上“网络成瘾症”、“网络孤独症”等,往往都是由于性格孤僻、缺乏理想、缺少良好的兴趣爱好等原因造成的,所以,需要把对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网络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转变教育观念和模式,可以达到“疏导”的效果,使其具有良好的上网心态,从而使用网络更加理性。"
2.开展情感体验式网络道德生活教育,以导代堵,培养慎独、自律的网络道德主体 “☿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成为真正的教育。”德育要想真正成为德育,必定要通过生活来发出力量。网络德育的展开要与个人生活展开相统一,网络道德教育的目标应该指向个人的幸福生活,把未成年人引向生活,开展情感体验式生活的学习实践,让未成年人在践行网络道德的同时,获得生活的完满,提高增加他们网络学习的重要性、个人相关性以及个体有益性的认识,从而增加未成年人学习的自主性、自律性。
传统德育一个最大缺撼,就是过于重视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的提高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而往往忽视受教育者的内心活动和情感体验。按照社会心理学家凯尔曼的价值内化三阶段理论,这种德育效果一般只能达到让学生顺从教育者意志的阶段,充其量也只能达到认同的层次,却很难上升为德育的最高境界——学生将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需要,而德育的最终目的则在于如何教会学生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因为良好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的形成,除了个体对形成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必须抱有自觉的积极态度,和理解道德要求的实质和意义外,最重要的条件是,通过反复的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突出个体的主体性,使其获得证明道德要求正确性的主观经验和富有情绪色彩的体验,使其道德意志得到充分的锻炼,使其道德行为技能得到充分的训练。而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却严重脱离实践、脱离社会、脱离自然,这非常不符合未成年人的强烈的自主、表现自我、体验新奇变动等心理需要,不利于未成年学生网络道德的培养。因此,我们在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充分注重学生的体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是将学生的行为规范形成以及所开展的系列活动当成学校的“工作”,而是把它作为学生的生活。例如,利用角色扮演法,寓教于乐,让未成年人感受上网成隐的痛苦,感受网络黑客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网络欺骗和言行随意放纵等不文明行为导致多少人受到伤害。角色扮演使孩子们获得源于生活实践的内在的德性,而非简单的行为规范,道德教育的效果才能强烈、持久。
如前面所述,网络中的道德“失范”也是长久以来德育问题的积累和凸现:重视道德知识的传授与掌握,忽视道德品质的锻炼与培养;忽视个人修养,造成个体缺乏内在的道德自律和自觉。这些问题造成人们在网络环境中缺乏公德心和责任意识,缺乏自律和自觉。对未成年人而言,在外在约束力比较强的情况下,个体表现为顺从;一旦外在的约束力弱化,个体很可能由“顺从”走向了反面。目前的网络正是这样一个外在约束力暂时弱化的环境。在调查中,学生上网之后用来“玩游戏或者聊天”的比例占到68.2%,而上网的时间82.3%的学生选在双休日,74.4%的学生选在自己家中上网,时间和空间上的自由度比较大就容易造成外在监管力量失控,在学生自己自由驾御的“网络世界”里,真正能够起到约束作用的只有他们自身的网络道德责任感和道德理性。因此,要解决目前网络的“失范”困境,最根本的是要改善德育的实效,培养能够独立思考、自由选择,具有道德自觉和自律性的网络主体。未成年人网络道德与其他任何一种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一样,都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由他律到自律的趋势,只有上升到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的高层次上的自律性网络道德,才能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良好的网络道德观,必须依靠学生在具体的网络行为体验中培养,而不是仅仅凭借空洞的理论说教或由上而下的道德规范的灌输。因此,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要多采取双向互动化的、平等化的、全面化的、生动丰富化的方式,要重视通过自然的未成年人的生活、娱乐、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凸现他们的主体性,来引导他们学会自我选择、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这样才能使孩子们培养起适应网络社会要求的,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化的道德,才能使其在复杂的网络社会中健康成长。例如,积极开展网络道德知识、网络文化学习心得演讲、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道德书画等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重过程的实践,注重日常生活的体验,营造网络道德学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慎独、自律的网络道德主体。
重要的是,加强法治与管理,可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上网下成长环境,从而有利于未成年人培养起适应网络社会要求的良好的道德观念与道德习惯。目前要尽快出台规范网吧经营的有关的管理法规,约束网吧经营者和顾客的行为;对传播信息的各类网站运行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严惩;其次,要运用技术手段构筑信息海关,拦截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暴力、色情信息等,并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等等。
总的来说,网络媒介对未成年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网络在中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人们关注的问题更多的只是网络的表面特性,网络对未成年人的道德价值观的影响还未能充分显示。本研究结果可能只是海面上冰山的一角,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是长期的和深远的,需要我们花费更多的精力,进行长期的和持续的研究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