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和谐社会与个体道德信念

时间:2024-12-26 02:56:0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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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和谐ต社会:道德:信念

论文摘要:和谐社会是一个道德社会。和谐是个体道德信念的重要内涵和应有之义.也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通过分析个体道德信念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提出确立个体和谐道德信念的方法和途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时代进步的要求.也是民族振兴的需要。和谐社会的构建.既是一项社会人文精神内涵更新、国民性积淀和改造的全民工程.也是社会成员群体的生存理想、价值信仰、道德信念等重新构架、重新确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从个体“人格”的成长,逐步走向群体“共同信仰”的生成.再到“国格”的确立,既是道德社会形成的最终目标.更是人文精神教育的重要途径。

1个体道德信念的确立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共同体内各个方面、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蕴含着明晰而深刻的道德要求。

和谐社会是一个道德社会。道德社会不仅是每一个时代的追求,也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追求。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把道德提升到空前的高度,他认为所有的学科、所有的学问都为了实现某种“善”而存在,而且政治学是最高主宰的科学,因为伦理学是研究个人的“善”.而政治学研究的是城邦的“至善”。他所认为的政治目的在于实现道德社会。不光是亚里士多德,从古今中外关于理想社会、和谐社会的历史构想和物质实践中,我们都可以真切地看到:和谐社会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虽然每一个时代所追求的道德的“善”的内容有所不同.但都反映了人类的认识水平在不断地提高。

我们今天对于“善”的道德内容已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就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而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今天所追求的“至善”.这也是我们在社会实践中积淀的新的理论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成员所确立的道德信念。道德信念居于道德品质形成的核心地位。道德信念是指对道德理想、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的正确性的笃信,以及相应的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具有稳定性、综合性、持久性的特点。道德功能的发挥是通过道德评价来实现的,信念在道德评价的过程中起着无法替代的自觉性和深刻性的作用.是个人道德行为选择的内控力量。

形成优良的道德品质,追求理想人格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是个体信念的建立。个体信念的确立,有助于人们实现相互之间交往的和谐,同时也会成为整个社会成员群体行为约束的价值规范和共同信仰。当追求和谐社会的理念一旦上升为每一个公民的道德信念的时候.追求和谐就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内在要求和心灵自觉.进而个体形成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以此作为道德行为的内控力量。尤其是当这种信念为全体公民所认同并作用于其行为选择的时候。优良社会风气的形成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便成为一种必然。

引导个体确立健康的、坚定的、符合自我成长要求和社会文明需要的牢固道德信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成就举世瞩目。但在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非经济问题也愈显突出,各地区、社会阶层贫富差距拉大,人口、经济、环境、资源矛盾突出,德治和法治、公平与效率等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好,造成了当今社会的种种不和谐现象,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宏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精神家园的重建等,更是任重而道远,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奋和不懈追求。在这种大背景下,社会需要道德的规训与引导,个体的心灵更需要信念的支撑和鼓舞。人们一旦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置道德于不顾,最直接受损的就是道德价值信仰.由此引发道德信念的危机,造成对和谐社会构建主旨的背离。要建设和谐社会,其社会成员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品质。唯有其具备了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谐社会才有得以建设的主体性要求和前提。因此,重建和谐的个体道德信念对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等有着重要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2确立个体和谐的道德信念应处理好几个问题

2.1树立科学的和谐观

和谐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同时又是一种生存状态。它不仅仅是指涉人类社会.还包括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它指的是整体的、普遍的和谐。因而,树立正确的、科学的、符合宇宙万物运行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和谐观.既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同时又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例如中国的传统儒家文化认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和太和,乃利贞。”天道的大化流行,使万物各得其正,保持这种完美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地发展。个体的和谐形成整体的和谐,又有利于个体的和谐。要“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做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由自身而推及到他人,再到万物,最后达到“保和太和”而与天、地、人、物一体,趋向于保持整体的和谐,人达到了最理想的境界即“天人合一”。这就是儒家走向和谐的路径。众所周知,在整个中华文化的历程中,和谐文化作为一种社会道德信仰,曾经长久地存留于不同时代,并成为社会成员的一种集体记忆渗透于社会无意识层面.中华民族的多元地域文化交汇、儒道释等文化思想相生相随、近代中学和西学的融会贯通等等,都体现着华夏民族和谐的宇宙观、文化观和社会观念。

当前,要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尽量减少社会冲突和不和谐的现象。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要注重处理好各种关系.禀持一种接受和尊重的态度,富有同情心和道德感。这样才能与外界融为一体。在平等的基础上来解决问题,最后达到“中和”境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自然和社会就都能和谐发展了。

2.2人际和谐

现代管理学认为,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源。儒家文化也认为,“天地之性人为贵”。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认为,“仁者爱人”。只有从“爱人”出发,才能达到“人恒爱之”的彼此相亲相爱的和谐状态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夫子之道,忠恕而矣。”提倡“推己及人”、“推恩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强调以法度、准则度量事物,以自己的感受衡量理解他人.运用忠恕的精神来处理人际关系,做到“君子而时中”.“君子和而不同”,这样就实现了仁德,人们的道德觉悟就得到提高.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冲突就会减少,和谐的人际关系得以形成。就个体道德信念的树立而言,这显然是人的主体性发挥的一种体现,正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具有社会性的人应该视和谐人际关系为个体生命力的延伸。我们在分析当前的“韩流文化”时,就会看到韩国文化深受儒家伦理文化传统的影响,讲求家庭伦理的情感力量,以此来促进现代社会中道德风ฃ气的教化和个体道德信念的树立.这给我们以很深的启迪。

2.3人与自然的和谐"

理学大师张载认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也,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就是说将天地视作人类的父母,人类其实是很渺小的。人在天地面前应保持谦卑态度,不要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天下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同胞,宇宙间万物都是我们的伙伴。天地、人类和万物共同构成地球,应和谐相处。人类应对自然界充满敬畏和尊重,不能肆意凌虐和破坏。只有这样才可实现人与自然万物的共存并生、协调发展。

儒家还认为:“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就是说每一物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和实现其价值的必要:自然界生生不已,形成形形色色、千变万化的自然之物。一种自然物消失了、毁灭了,就永远无法再现了。所以。儒家主张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工具理性日趋“异化”人类道德归属感的语境下.“民胞物与”的和谐观应被每个社会成员自觉地汲取和践行,而不是像大千世界中屡屡曝光的虐猫事件、资源饕餮景象那样伤害、动摇个体的信念。

2.4公平、正义和竞争

公平和正义是我们社会的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赖于公平和正义。和谐社会是立足于市场经济的.所以它并不排斥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只有保持竞争性,社会才能充满活力,竞争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竞争性的前提是公平竞争✈.和谐来源于公平的竞争。其次,利益分配的合理性有赖于公平和正义的道德原则去调节.它成为解决矛盾和调节各阶层利益的理想工具,成为公民重要的品德。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也不是要排斥和否认多元社会的现实.社会各阶层表现出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矛盾和冲突的必然出现,这是正常的现象。和谐社会致力于公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化解与平息,除了依靠公正平等的原则而别无他途,即具体而言,既要有起点公平也应体现合理的结果公平的关怀。其三,公平正义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关怀。l4一l6世纪的西方文艺复兴高举人性的旗帜.推翻了中世纪神性的重压.恢复了人的尊严:l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则高举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旗帜.揭开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序幕;在资本主义的初期.马♚克思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人的关怀注入了新的思维。在今天中国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巨变之中.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我们提出公平正义.则明显地昭示着以每个人的道德关怀为指归.这种对人的尊重体现的是我们的道德认识的最新成果.也是人们道德信念的主要内涵。

2.5诚信、责任和自律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诚信是为人处世、为政和交友的基本前提。“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即人无信则无以立、无以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夫诚者.君子之守而政事之本也。”“义立而王.信立而霸。“就是说诚信是为政治国的基本条件。“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朋友有信”是交友的重要原则。

责任特别是社会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它是人们在处理相互关系时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对自己的行为评价所产生的一种义务要求。它同社会对人的规定、职责、使命、任务等密切联系在一起,体现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调节着个人、集体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它对市场经济合法、合道德的规范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自律表现为道德主体自觉地约束和控制与道德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是一种自主、自愿、自决的活动,它体现出一种深刻的理性精神。道德自律性更高地体现了行为主体的道德需要、高尚意识和自由选择。通过自律活动,人们会将道德规范的外在必然性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性.把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在道德需要,从而主动地去遵守道德规范.履行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最突出地表现了义务的自律性。自觉是义务自律的最高表现。在对道德核心、原则和规范等有了深刻认识形成自觉意识后,就会形成内心信念,进而就会激发个体自觉愉快地去实践道德。

3确立个体和谐道德信念的途径

当代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克曼认为,“人类有机体通常是通过内化一个历史地给定的意义体系,而不是建构一个意义体系来超越其生物本性的。进而,这意味着,人类有机体并不是面对着其他人类有机体,他面对的是各个自我……换句话说.人类有机体在社会化的具体过程中成为自我”。他的理论给我们以深刻启示:每个个体的自我信念的实现取决于社会环境的道德规范系统;而个体自我的社会化的生存过程,恰恰也是其主体性发挥的过程。既然和谐社会是道德社会,那么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是道德的社会化过程,显然这一过程离不开每一个“自我”的道德责任感的生成和积淀。我们要确立和谐社会的道德信念,就要从个体的道德教育环节、信念生成机制等人手,并实现对个体的超越。

3.1加强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深化个体对社会“和谐”的理解

既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道德化的社会,那么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成员道德教育,塑造和谐社会所必须的道德品质;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和谐”的深刻内涵和意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成员各安其份,各司其责,社会就会趋于整体的和谐状态。而社会和谐又会给个人全面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机遇和更为宽广的空间。一旦人们对“和谐”有了更本质和自觉的认识以后.就会成为一种道德需要,上升为信念,社会成员就会产生为之共同目标奋斗的凝聚力。因而,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进行公民的道德教育。如目前正在持续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就是要通过道德教育形成一种文化精神熏陶、教化的浓厚氛围,感染和激励、约束和引导个体深化、更新道德评判与角色认知的价值尺度.从而为社会主义社会新型精神文明体系的构建打下厚实的基础。

3.2强化情感伦理和责任意识。培养个体的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责任的本质在于自律性。具有主体性的人在承担对社会、集体、他人和自己的责任时,是能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这种主观能动性表现为社会责任感。它是一种自觉意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有为实现社会和谐而不懈努力的责任意识和自尊自爱的强烈的责任感,由此而生成许多优良品质,比如责任心、正义感、诚实守信、宽容心甚至必曼的自我牺牲精神等等.社会是个体的集合,群体社会的生命力强化和培养个体的责任意识,最基础的前提是要承认并极力彰显个体的生命价值和生存的尊严。和谐的社会必须使人人“感知自我”,懂得珍惜自身之于世界的独特价值,学会在社会的角色认知和他人的话语评价中成长自我的人格。接下来才能“感念他人”,以和谐宽容的心态、以对宇宙万物的体认和个体生命的尊重、以对快乐和信仰的承诺来进行言语行为的交际,发挥个体最大的主观能动性,为和谐社会添加最为厚重的注解。

3.3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营造融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氛围

加强软硬件建设,营造具有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积极向上、融洽包容的和谐人文环境.彰显人文关怀。以人为本.从本质上就是要充分发挥人在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发展需要中的主体作用。渴望并追求自由.这是生命的本能。我们在营造和谐环境时.既要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又要通过环境的美化来树立一种“理想境界”的信仰.把这种与人类生存的本真精神紧密相连的人生信念,渗透于个体内心,由感性的接受、认知转化为一种自觉的、理性的道德诉求.从而个体有了崇高的理想意识和强烈的生存渴望.这种持续的、向上的“自我实现”的动力也就会自然地成为主体性滋生的不竭源泉.推动整个社会群体的道德崇高感的树立。在这一过程中.良好的育人环境的营造,是一个承载着丰富信息量的物质符号,它是个体道德信念生成的发源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育人环境的改造和更新问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持续的合力作用,更需要长期的文化理念的引导。

3.4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实现从“人格”到“国格”的超越

当代著名思想史家张岂之指出,中国早期儒家对于“人格”做过丰富的理论塑造。随着封建制国家政权的建立。人格观念进一步演化而形成“国格”观念。“国格”观念不是简单的“夷夏之辩”。而是一种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就力图在传统的“人格”与“国格”的思想基础上.铸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崭新的民族之魂。我们强调用道德信念的树立来为和谐社会构建作理性的支撑。其实也就是要从个体教育、人格完善走向集体教育、国格的超越。通过对社会成员进行多种形式、内涵丰富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以利于个体形成健康、崇高的道德信念,使其把民族的振兴、国力的强盛和人民的富足视作内心的一种“乌托邦”式的图腾,从而转化为行动的终极目标。个体的生命力的聚合也就会成为全社会的一种类宗教化的共同信仰。如此,民族和谐、天下一体的“大同”的美好图景也就成为道德社会的信念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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