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欺诈和广告欺诈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法学理论论文(1)

时间:2024-11-10 09:45:2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经济欺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已成为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黑色幽灵”、为了有效地打击包括广告欺诈在内的经济欺诈行为,必须首先弄清楚它们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本文拟就欺诈和广告欺诈概念及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以求教于同行专家ย学者。

什么是欺诈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民法学界对欺诈行为的解释,大都与这一司法解释相似。

王作堂教授等编的《民法教程》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广告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损害了其利益时,我们就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这一定义❥与我国学界给欺诈所下的界定一样,要求有受骗人被损害的结果,这是不可取ษ的。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1983年给广告欺诈所下的➳法律定义由三部分组成,即+

广告中有容易误导的成份;

消费者会做出反应;

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FฃTC的法律定义克服巴茨等人定义的缺陷,但是又将欺诈性的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广告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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