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渠道多元化研究
摘 要: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是私募股权资本运行的前提,是私募股权资本循环与周转的起点。我国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发展需要多元化的资本募集渠道。为了拓宽我国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渠道,需要积极发挥政府资本的引导作用,规范商业银行涉足私募股权资本领域,鼓励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资本领域,适度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鼓励富有家庭和个人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加强对海外资本的引导与监管。
关键词: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渠道;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6)03-0050-04 DOI:10.3969/j.issn.1003-9유031.2016.03.11
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是私募股权资本运行♀的前提,是私募股权资本运行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讲,私募股权资本运行可以分为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阶段、投资阶段、投资后管理阶段以及退出阶段。在四个阶段中,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阶段位居四个阶段之首,是私募股权资本循环与周转的起点。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额的大小基本上决定了一个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机构进行私募股权资本投资的规模大小以及数量多少。稳定的私募股权资本来源对于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理论上来看,一切有闲置资本的经济主体都可以是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渠道来源。
一、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概况
我国私募股权资本有着广泛的资本来源。当前,私募股权资本募集市场的活跃主要受益于经济转型期多项改革利好政策的推动。我国逐步放开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等进入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壁垒,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方兴未艾,无论在募集规模还是在金额方面,私募股权资本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2015年7月新募集的有59支基金,共募集资金38.86亿美元。其中,天使基金2支,募集金额163.00万美元;创业基金15支,募集资金17.15亿美元;成长基金26支,占7月份新募集基金数的44.1%,披露募资金额23支基金,募集资金共7.41亿美元;夹层基金1支,募集资金6867.00万美元;并购基金15支,募集资金共13.61亿美元(见表1)[1]。国内机构投资者、海外资本参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步伐加快,成为私募股权资本募集的重要资金来源。此外,富裕的家庭与个人出于分散风险和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将闲散资金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领域。
二、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募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募集阶段存在的问题急需破解。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被设置了许多限制条件,大多数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机构很难获得政府引导基金的支持;对于商业银行进入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在法律层面上还存在一些障碍;对于社保基金进入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只是极少数知名的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机构可以从社保基金募集;对于富裕家庭与个人,进入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门槛比较高;对于海外资本,过度依赖将给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私募股权资本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政府参与渠道单一
在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发展初期,政府资本是其来源中的主要构成部分,政府对私募股权资本的发展促进作用至关重要。目前,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设立和运营若干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政府参与私募股权资本的主要渠道。但参与方式过于简单,缺乏激励机制,缺乏专业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团队和人员,管理者是公务人员或政府雇员,他们没有动机也无经验经营好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效率低下。如果政府过度干预私募股权资本的运用,政策性考虑有时可能高于商业性考虑,且政府型的集中决策会压制个人创造力的发挥,缺乏对技术创新项目的战略前景、产业化途径等问题的深入量化研究,这往往会导致投资决策过程粗糙,从而导致投资失败。我国政府资本缺乏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化政府参与模式的支持和引导,对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的引导作用有限[2♥]。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支持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发展时简单地将政府等同于一般的出资人,对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发展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
(二)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资本领域还有诸多限制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是商业银行直接从事私募股权资本业务的法律障碍。由于政策限制,在私募股权资本行业里,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发挥主导者角色,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资本行业深度与广度的是非常有限,商业银行业务的综合化转型受到了直接制约,同时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发展壮大也受到了约束(见表2)。
1.商业银行和私募股权资本在经营原则上存在较大区别。我国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关注被贷款企业的盈利性;而私募股权资本则追求高风险、低流动性和高收益,更加关注被投资企业的成长性。
2.私募股权资本作为创新型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私募股权资本业务在管理机制和人才储备等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私募股权资本业务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不同,是一种全新的“财力+智力”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无论是在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投资前的项目帅选,投资后管理与后期退出,都需要既懂金融与财务、经营管理、法律,又精通技术的立体型人才。由于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商业银行本土私募股权资本人才本身较为缺乏[3]。
(三)社保基金缺乏有效增值手段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老龄人口占社会总人口比重不断增大,社会将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保基金将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起重要作用。据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末,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15290亿元;基金权益总额14510亿元[4]。但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不够科学与灵活,管理还显得僵硬。缺乏有效的投资手段、投资方式过于单一是社保基金增值情况不理想的主要原因。社保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安全性较高,却不能满足增值的需求;投资于股票市场收益较高,但风险太大。所以,社保基金投资于私募股权资本是更适合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社保基金参与私募股权资本风险较低,有稳定的回报,满足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是一种新的投资模式。
(四)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效益较低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保险资金与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结合将更加紧密。如早在2006年,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股权和商业银行股权;2010年,我国已经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总资产的4%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2013年,我国多家保险公司相继提出引入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设想;2014年,“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私募基金(如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为保险资金进军私募股权资本行业提供了政策保障;2015年1月13日,首家保险资金发起设立并管理的私募股权资本投资基金诞生。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安华农险、长安责任保险、东吴人寿、昆仑健康保险和泰山产险5家保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源资本(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5]。目前我国一些保险公司决策盲目、被动、随意,决策机制落后,一套规范有效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这类决策机制的弊端在保险公司投资债券时不会体现出来,但在保险公司进入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因此,保险公司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必须建立科学的决策反馈机制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6]。
(五)富裕家庭和个人投资理念尚不成熟
现阶段,我国一些富裕家庭和个人对于私募股权资本的概念、私募股权资本投资理念不甚了解,自然不会将自身的资金投向私募股权资本,他们直接进入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时机尚不成熟。与机构投资者相比较,富裕家庭和个人对于私募股权资本的专业知识掌握有限,资金实力也非常有限,投资标的筛选能力相对较差,投资期限上相对较短,因此在具体的投资中,为尽可能降低风险,富裕家庭和个人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市场时还是应选择有着良好的业绩支撑的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机构。目前,富裕家庭和个人投资零散、规模不大,在整个私募股权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较小,而且由于私募股权资本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完善,为富裕家庭和个人提供智力服务并按市场机制独立运作的中介机构还比较缺乏[7]。
(六)海外资本过于强势
我国私募股权资本发展早期,募集资本来源过度依赖海外资本。1993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与IDG(International Digital Group)创立了太平洋技术风险投资(中国)基金。随后大批外资纷纷涌入中国。20世纪90年代,海外私募股权资本进入三大门户网站(如新浪、搜狐和网易)。此外,花旗集团收购广东发展银行;新桥集团斥资收购深发展股权;黑石注资蓝星集团;凯雷集团投资分众传媒;华平控股哈药;KKR投资平安、蒙牛、南孚;高盛并购双汇、雨润;软银集团投资阿里巴巴;红杉资本投资如家快捷酒店等。过于依赖海外资本,会给我国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三、促进我国私募股权募集渠道多元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政府资本投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是私募股权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政府在所有的制度安排中起决定作用,因此拥有一套设计完备的制度是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政府应该在消除管制障碍、降低税率等方面有所作为,为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8]。政府支持私募股权资本行业主要扮演“引导”作用,要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调动社会投入,为企业进入私募股权资本领域铺平道路。通过完善私募股权资本发展的软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流向。
(二)规范商业银行涉足私募股权资本领域
理论上,私募股权资本主流募集渠道应该是吸收商业银行的资金。对商业银行进入私募股权资本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以拓宽商业银行在私募股权资本来源的比重[9]。我国商业银行拥有大批优质客户,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与资金资源,同时拥有一批专业管理团队,可以在资金、项目、服务等多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这为商业银行进军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资本业务均是以其旗下子公司的名义出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资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将私募股权资本业务价值链与商业银行价值链进行对接。此外,商业银行开展私募股权资本的业务机会主要有:私募股权资本托管;财务顾问和融资顾问,提供咨询、推荐、评估等私募股权资本中介服务;借道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作、产业基金开展私募股权资本业务;通过境外子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资本业务;私募股权资本创设与理财;通过境外子公司投资和通过收购信托公司投资;通过收购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资本业务;银团贷款;私人银行业务模式下与私募股权资本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10]。
(三)鼓励社保基金进入私募股权资本领域
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前景光明,也是大有潜力可挖的,其投资形态逐渐从以计划为主向以市场需求为主转变,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市场,进而投资广大中小企业将会使社保基金的投资回报大幅度提高。私募股权资本在满足社保基金增值要求的同时,也为我国社保基金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渠道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社保基金可以通过委托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方式两种不同投资方式进入私募股权市场[11]。
(四)适度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资金量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运用的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这与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周期以及流动性相对低的特点相适应。私募股权资本的长期回报率较高,适合规模巨大的保险资产投资。要适度放宽保险金的投资领域,积极引导保险金投向私募股权资本领域。未来我国应逐渐放松对保险资金的各方面的管制,从而增加我国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来源[12]。
(五)鼓励富裕家庭和个人投资私募股权资本
富裕家庭和个人资本进入私募股权资本领域在私募股权资本发展初期将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我国富裕家庭和个人的资金已初具规模,这些资金也在不断寻求投资渠道,如果能够合理的将这一部分资金引导向私募股权资本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鼓励富裕家庭和个人投资私募股权资本,既有助于集中社会分散闲置资金,又有利于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我国东部地区的发达经济催生了很多富裕的个人和企业,他们手中积聚了相当可观的资金,具有很强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因此可以成为重要的私募股权资本的来源[13]。
(六)加强对海外资本的引导与监管
引进海外资本,不但可以改善我国私募股权资本来源不足的状况,而且可以借鉴先进国家与地区发展私募股权资本的经验,建立自己的私募股权资本发展模式[14]。积极引进海外资本,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境内私募股权资本的试点范围。加快立法,做好外资私募股权资本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我国的产业政策管理外资私募股权资本,充分掌握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的真实身份,加强对外资私募股权资本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预警,了解外资私募股权资本的地区背景、投资规模、资金流动等基础信息[15]。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资本募集是决定私募股权资本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私募股权资本行业要想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多元化的募集渠道。在私募股权资本行业发展早期,大多数私募股权资本有政府出资背景,随着私募股权资本投资的示范效应,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参与到私募股权资本✯行业。目前,除了商业银行、社保及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到私募股权资本行业中,一些富裕家庭与个人也加入了私募股权资本行业中。当前,我国应进一步拓宽私募股权资本的募集渠道,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允许相关符合条件的经济主体进入到私募股权资本领域,最终实现私募股权资本募集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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