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个案
尽管宁波市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都意识到文化创意产业蕴含着巨大价值,并设法为其提供资金支撑。然而,供给资金尚不足以满足宁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融资难仍是宁波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的主要瓶颈之一。本文通过对此加以分析,并借鉴英美、日韩等国家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经验,就金融支持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出了若干对策。
一、宁波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宁波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需求现状分析对宁波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入驻企业金融支持现状进行了有关问卷抽样调查,问卷发放范围涵盖宁波市10个区、县大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66份,回收率为83%。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资金需求呈现多样化。对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需求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0%的文化创意企业存在资金短缺,其中11%的企业表示资金需求缺口较大,59.8%的企业表示资金需求略有缺口;从资金用途看,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占15.6%,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占32.8%,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占28.1%,创意研发的资金需求占23.5%;从所需资金的期限看,6个月以内的资金需求占12%,6个月~1年的资金需求占50%,1~3年的资金需求占32.8%,3年以上的资金需求占5.2%。由此可见,宁波文化创意企业客观存在着多样化的资金需求,既有维持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有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技术水平的项目资金需求,既有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长期资金的需求。
融资渠道仍偏窄。从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渠道的调查结果看,45.2%的企业从银行贷款,20%的企业依靠政府资助,17.5%的企业通过内部集资,只有7.8%、5.2%和4.3%的企业分别从创业投资公司、民间拆借和小额贷款公司筹资。从企业选择融资渠道最看重的因素看,排序依次为融资额度大小、融资成本高低、融资时效是否快捷、融资是否需要抵押、融资手续是否简便。
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从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的调查结果看,具有贷款需求的文化创意企业之中,贷款需求完全满足的企业占14.6%,贷款需求基本满足的企业占41.5%,贷款需求部分满足的企业占23.2%,贷款需求根本不能满足的企业占20.7%。由此可见,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仅为56.1%,仍有43.9%的企业有贷款需求但得不到满足。
融资成本大多在合理范围内,但部分偏高。融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水平乃至生存和发展。从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成本的调查结果看,71.5%的企业融资成本在10%及以下,27.1%的企业融资成本在10%~20%之间,1.4%的企业融资成本高达20%~30%。由此可见,约2/3的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成本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但仍有1/3的企业融资成本偏高。
贷款担保方式比较传统。从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的调查结果看,除少数企业信用贷款之外,33.9%的企业为银行贷款提供房产、土地、设备等抵押担保,32.2%的企业为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24.2%的企业为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由此可见,宁波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担保仅限于抵押和保证这两种方式,尚未采用知识产权、产品和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方式,这有待于银行机构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合作和创新。
宁波文化创意产业融资供给现状分析近年来,为破解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瓶颈,宁波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与文化资源对接,加快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供给。
政策金融支持现状。
一是营造政策环境。2011年,宁波市委市府以中宣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文化部等九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发布为契机,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为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提供税收优惠。宁波对符合条件的新兴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降低其税负水平。例如,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新办动漫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科技文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企业取得的相关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三是设立政府专项资金。自2008年以来,宁波市设立了多个政府专项资金,如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宁波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补助、贴息、奖励、担保风险补偿、投资引导等方式,专门用于扶持宁波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行业发展。宁波市所属区、县根据各自发展情况,也纷纷设立区级政府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本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银行信贷支持现状。
自2011年以来,宁波银行业为一大批本地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例如,国家开发银行牵头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组建银团,为宁波文化广场提供22亿元的项目融资;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梁祝文化园二期工程提供2亿元的旅游文化国际化融资;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为文化创意企业量身定制景区收费权支持融资、影视通等融资产品。截止2014年6月末,宁波文化及相关产业融资余额达428.98亿元,其中文化产业融资余额为129.16亿元,比2012年末增加75.11亿元,增长138.96%,增量居全省首位。
市场支持现状。
除了政策金融和银行信贷的支持,宁波市级优质的文化创意企业也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企业发展资金。譬如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和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4家宁波文化企业先后在深交所上市,募资净额合计达20.5亿元。其中,广博股份和理工监测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募资净额分别为2.98亿元和6.27亿元;GQY视讯和海伦钢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募资净额分别为8.10亿元和3.14亿元。这4家文化企业不仅在资本市场上实现成功融资,而且通过公司上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知名度及其品牌,有助于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民间金融资本投资现状。
2005年以来,民间金融资本开始进入宁波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现已成为这一产业的投资主力之一,涉及领域主要集中在企业创业、项目开发和原创作品制作等方面。在文化创意企业创业方面,调查统计数据表明,民间投资是企业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民营文化创意企业占宁波文化创意企业总数的90%以上;在文化创意项目开发方面,民间投资力度也在加大,其中不乏数亿元的大手笔,如罗蒙集团公司投资32亿元开发宁波环球城项目;在原创作品制作方面,民间投资制作的《郑氏十七房》、《情定大饭店》、《亲亲海豚》等一批反映宁波本土风情的原创电视剧陆续投入拍摄或播出,《三字经的故事》等多部原创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帝国重生》原创网络游戏成功打入韩国、日本和欧美市场。
二、基于供求比较的宁波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问题分析
融资渠道不通畅从现有的融资渠道看,银行信贷、政府资助、资本市场、民间资本虽各能满足一部分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对大部分文化创意企业来说,融资渠道并不通畅。政府专项资金在促进宁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专项资金数量有限,且主要面向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取得银行项目贷款的文化企业和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文化企业,而不具条件的众多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无法获得政府资助,这使得政府专项资金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难以起到全面的资金催化效应。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我国中小企业常用的融资渠道,但宁波文化创意企业大多尚处于创立期或成长初期,资本规模较小,现金流缺乏,效益不稳定,又无法向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受认可的担保,从而形成贷款难,这可从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的事实上得到应证。上规模企业一般可以借助资本市场筹集大量资金以满足其发展需要,但宁波缺乏集约化、集团化、股份化的文化类企业,目前仅有4家文化类上市公司,占全市文化企业总数的0.035%。相对于深圳和杭州等同类城市,宁波不仅文化类上市公司数量少,而且文化类准上市公司缺乏,从而加大了宁波文化创意产业从资本市场融资的难度。
根据国际经验,创业企业或成长型企业的融资主渠道是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在这方面,北京影视业有许多成功的案例。而从宁波的情况看,风险投资机构对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尚处于观望状态,除浙江宣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引入国外风险资本之外,其他引资成功的事例极少。
金融支持力度不足近年来,尽管宁波金融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日益增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文化创意产业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相比,金融支持程度仍偏低。一是文化金融专营平台或专营机构少,目前仅有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文化创意支行1家专营机构。二是融资供给跟不上融资需要,从调查结果看,近2/3的文化创意企业存在资金缺口,43.9%的企业有贷款需求✿但ซ得不到满足。三是融资结构不尽合理,宁波文化创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期或成长期,需要一定比例的中长期资金,除了创业者个人投资或股东股本投资之外,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多为短期的,贷款期限与资金需求尚不相匹配。
金融创新滞后文化创意企业是人脑+电脑的轻资产企业,无形资产占比较大,而有形资产较少。在文化创意产业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一般通过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实现的。而在我国,大多数银行机构对推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持谨慎态度,文化创意企业因无法提供有效的实物抵押品,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这既与我国知识产权市场建设滞后、专业评估机构缺乏有关,也与金融创新滞后有关。
三、发达国家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经验
财政支撑有力自上世纪末以来,英、日、韩等国家动用大量的财政资金扶持各自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一是财政拨款,直接资助有政府指向的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如英国伦敦市政府投入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其中46.1%来自财政拨款;韩国文化创意产业预算占政府总预算的比重由1997年的0.02%上升到2003年的0.17%,2015年这一比例进一步上升到1%;二是设立专项基金,扶持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英国的创意种子基金、创业资本基金、担保基金等,韩国的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上述基金促进了英国和韩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日益繁荣;三是投资中介机构,指导和协助小微文化创意企业获得资助。英国在过去15年间,投资设立了许多专业中介机构,如墨西塞德郡艺术、文化与媒体公司、伦敦哈姆雷特堡文化产业发展推介中心等;日本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短期融资、紧急融资、无担保融资以及长期有保证的融资等信贷支持。
文化与金融对接有度英美、日韩等创意发达国家积极推动文化与金融的深度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借助该国的金融制度创新,融资方式日趋多元化,具体包括版权质押融资、股权融资、夹层融资、优先级债券融资和发行AAA级债券等方式,因而获得了自身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专门出版银行经营手册,指导文化创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韩国鼓励银行业对重点发展的动漫游戏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内企业、文化软件出口企业提供融资扶持;日本建立信用保证保险制度,以此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的动力。
资本市场作用明显除了财政和银行支持,文化创意发达国家积极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为数量众多的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股票交易服务,目前,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公开报价系统和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已分别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大型公司、高成长的潜力公司、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渠道。
四、金融支持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对策
建立健全政策金融支持体系
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十三五期间,逐年加大文化产业财政预算,扩大文化产业、软件产业、工业设计产业和动漫游戏产业的专项资金规模,增设影视产业、会展产业的专项资金。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存量专项资金主要针对公益性项目和政府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项目,采用项目资助、融资贴息、创意奖励等方式支持,而增量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具有潜力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流向初创型或成长型文化创意企业。
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基金。加快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投资的文化创意产业基金,资金来源突出多元化和多渠道的特点,除募集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和民营资金之外,也可以吸纳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资金以及地方养老资金和境外机构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基金主要投向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文化创意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并提供增值服务,以确保被投资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基金的投资效果。
健全贷款担保机制。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的贷款提供优质担保服务,鼓励担保机构拓宽担保资金来源渠道,吸引工商企业、保险机构、个人投资者入股,扩大担保资金规模,提升担保能力。政府和担保机构合作共建文化创意产业担保基金,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奖励等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研发信用保险产品,对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提供保险,以分散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
发挥银行间接融资作用
建立文化金融机构。争取国家支持,由地方政府牵头,城市商业银行、大型文化集团企业、文化类上市公司、国有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及富有的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地方文化创意银行和文化创意投资公司。鼓励在城市设有分行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文化创意支行或专营信贷部门,专注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同时,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建立文化创意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分担银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信贷风险。
研发文化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针对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小且分散、轻资产重创意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文化创意信贷产品,重点研发、试点并逐步推广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应收账款、影视剧目转播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品种,为自主创新型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助其发展壮大。
完善文化信贷机制。推动银行机构根据文化创意企业的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模型和信用评价制度,合理划定创意贷款审批权限,制定专门信贷流程,实行专项考核和正向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风险的容忍度。
拓宽文化创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引导优质文化创意企业发行股票融资。积极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股份制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股份制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或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融资,为重大文化创意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鼓励有潜力、有市场的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与上市公司合作,采用资产注入或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融资。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一些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现金流稳定的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融资;引导一些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支持这些企业通过发行集合信托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社会资金,解决企业创业和发展中的资金瓶颈。
吸引风险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根据国际经验,初创型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资导向作用,并提供税收优惠激励,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本地的初创型文化创意企业,同时,搭建风险投资基金与文化创意企业对接平台,组织创意项目发布会、推荐会和洽谈会等,促进两者的有效对接。
大力推广新型融资模式
互联网融资模式。加强社会化专业培训,正确引导文化创意企业掌握新的金融知识,认识互联网金融产品,开辟互联网融资渠道,借助合规的互联网贷款平台,筹集企业临时周转资金,依托天使汇、大家投等众筹融资平台,发布并推广文化创意项目,募集项目实施和运营资金。
产业链融资模式。对于产业链上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银行要以整条产业链上的企业群为考察对象,核定整体授信额度,通过核心企业向外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或商业信用等方式,将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注入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这既缓解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题,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也促使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和外围企业建立协作关系,提升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竞争力。
联合担保融资模式。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成员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地缘、信息等优势,依据互惠互利原则建立联合担保组织,这样,组织内一家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他成员企业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极大提升其融资能力和贷款成功率。银行在贷款之前要严格审查联合担保组织内每个成员企业的资产、经营、财务、管理、技术研发、市场等状况,分析其盈利能力、偿还能力和发展能力,运用科学的风险分析评估模型或方法,以确定联合担保组织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企业资金需求及其资信情况,银行据此作出贷款决策,包括贷款的额度、利率及期限,并由其他成员企业提供担保。
优化金融与文化对接的外部环境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与当地银行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会或对接活动。对接会上,政府部门着重介绍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及发展重点,商业银行则着重通报金融运行情况、信贷政策以及信贷资金支持的领域,文化创意企业主要介绍企业和创意项目概况以及资金需求。银企通过对接会以及后期的交流与沟通,能够培育出一种互信、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减少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的可得性。
发展中介机构。培育和引进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机构,为文化创意产权的市场定价、质押和交易服务。建立文化创意产权评估机构,通过专业人员的行业分析和市场分析,给出公正的估值,使文化创意产权交易有价可循;建立文化创意产权监理机构,代表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产品的生产进度、生产质量和生产费用进行监理,以保证形成最终产品并获得文化创意产权;建立区域文化产权交易所,架设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桥梁,既可以活跃区域文化要素市场,也可以为达不到上市资格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创意投入高而复制成本低的特点,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因此显得更加不可或缺,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化创意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的积极性、文化创意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