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内控审计中内部控制缺陷问题研究
1. 内控审计的意义及现状
1. 1 内控审计的概念及意义
内部控制审计,是基于内部控制的条件下,以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为基础,而进行的实质性、符合性测试的一种审计的方法,它所抽查的是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及程序。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也是防范企业发生财务舞弊、财务报告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对企业举足轻重。
1. 2 内控☯审计的现状
1. 2. 1 审计报告的模板不够完善
我国的内部控制还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内部机制还不够健全。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没有涉足该业务,对于内部控制也没有出具过相关的审计报告。其中少部分出具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也基本都属于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类型。在2010 颁布的《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只提供了标准意见、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这三种情况下的审计报告模板。尽管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方面规定予以披露,然而也没有出具具体的实施细则。
1. 2. 2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经验缺乏、审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2011 年,我国才有了可用来遵循的相关内部控制审计的规范、指引,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不能完全照搬美国等国的内控审计体系。再加上我国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晚。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大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面的狭隘,没有深入的展开审计工作。
1. 2. 3 审计方法落后且经营管理者对审计认识不足
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方法是制度基础审计,审计方法的缺陷日益突出,已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经营环境。制度基础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过于依赖,其本身存在较大的风险,加上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内部审计的领导者仅仅只是为了检验企业内部的经济问题,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体性、稳定性、破坏了员工的团结、分散了精力,有的员工会认为企业的内部审计弱化了自身的权威和经营自主权,也有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审计人员没有真正的权力。部分部门与审计部门同等的地位,以致内部审计不能有效的发挥其本身的权威和独立性。
1. 2. 4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进行审计工作规范的参照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和《审计法》。对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系统的制度管理,只有审计署的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规定。规范标准不够明确,法律等级较低。
2. 内控审计中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认定
2. 1 内部控制缺陷的含义
关于内控缺陷,评价指引中说明: 单一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所导致的企业控制目标的偏离认定为重大缺陷; 从单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企业控制目标对经济后果的影响和不重要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可认定其为重要缺陷。除此之外,企业也可按照要求,确定适用自身发展的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
2. 2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审计工作面对的重大的挑战之一。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可由该缺陷可能会导致错报的重要程度来决定。重要程度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缺陷的是否合理导致的财务报表不能被及时的觉察并纠正; 二是缺陷单独或一并其他缺陷致使错报金额的潜在存在。对于非财务报告来说,内部控制的缺陷难以形成一个普通的标准,企业可依据其本身的情况,参考财务报告控制缺陷的标准,合理确定非财务报告的认定。其中: 定量标准,不仅能能够对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的金额予以认定,还可以对损失所占的销售收入、资产、利润的比率进行确定; 而定性标准,可根据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范围等确定。
注册会计师应对各项控制缺陷的程度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会构成重大缺陷。控制缺陷的程度取决于: 一是账户余额或者列报错误的可能性; 二是因为一项控制缺陷或者多种缺陷的组合致使金额发生错报。注册会计师不应该仅仅只因为账户余额或者列报没有发生错误,就简单的认为该项控制缺陷不严重。如果多项缺陷都影响同一账户的余额或披露,错报的几率就会增加。即使单独的看起来不重要,然而合并起来的就会形成重大缺陷。因而,审计人员应该确定,影响同一账户余额或披露的各单项的重要不足,是否会导致重大缺陷的存在。
在企业内部控制评审的工作中,会计师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在建设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并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按照评价的标准进行等级的认定。
2.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现状
由于我国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来确定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的标准,使得企业有一定的可利用的空间,为了避免企业的负面影响,甚至可以将重大缺陷的等级降为一般缺陷。深究原因,是由于我国内部控制的规范不够完善,存在着许多可能会被利用的漏洞,比如,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含糊不清、界定范围不清晰、缺陷缺乏认定的统一标准,导致实施过程中缺少指导及规范等。以上问题都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内控缺陷认定的窘境以及披露信息的质量低等问题。而且,由于信号理论,缺陷的披露会影响公司运营中信息的传达问题,从而影响投资者做出决策及投资,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比如: 股价下跌等。从而导致试点公司和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对缺陷的披露问题很大程度的依赖于我国内控的基本规范,以及强制实行的高压政策。
3. 对于完善内控审计的建议
3. 1 完善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导实施意见》中ร指出: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缺陷的组合,未及时发现或防止而导致报表出现了重大的错报问题;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却不引起注册会计师关注的缺陷;而对于重要缺陷,是介于以上两者中间的。
3. 2 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实质性内容
3. 2. 1 加入对基准日的说明
《审计指引》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于特定基准日内,内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应该对基准日做出特定的说明,同时,提醒报告的使用者基准日并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内控有效性的评估,具有延续性。
3. 2. 2 对缺陷的描述增加实质性的内容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的披露中,应具有以下的内容: 缺陷是由什么经济活动或事件所引起的,对其进行简单的概括描述; 经济活动或事件的哪一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涉及到了什么样的业务;重大缺陷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什么影响,对什么目标有影响; 对报告的使用者,要提醒应注意到的相关风险; 指出该项内容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的意见不会产生影响。
3. 3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 3. 1 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误区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企业的一项内部事务,最终还是要靠企业自身来解决。要想发挥内部控制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效用最大化,必须得到企业管理当局积极的呼应,企业的各级领导层和决策层必须充分的意识到: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强化内部控制,其中一项最主要的举措就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3. 3. 2 提高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及其地位
对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和地位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灵魂,表现为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其中实质上的独立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除了受资本所有者的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及其委托的事项以外,不受其他任何事项的干扰; 然而形式上的独立审计机构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受资本所有者的委托,而不受其他内部组织的约束。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可以保障内部审计功能的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其与业务部门和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存在什么样的制衡关系,最终都会决定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程度。
3. 3. 3 内部控制审计要建立全程递进式的监控措施
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线,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内控审计制度,所有的业务都要进行审核、复核,禁止一人独揽全局处置整个业务,秉持以防为主的监控理念。在会计常规核算的基础上,内控审计部门要对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核对和检查; 以上内控审计措施不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还可以防范、化解经营危机,对会计风险的防控也起到重要作用。
3. 3. 4 加强内部考核的力度,使内控审计工作制度化
为了保证内控审计制度的有效运作,使其发展和完善,企业就必须对内控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内部审计部门结合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具体执行检查。检查制度的遵循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对于严格践行内控制度的给予相关精神或物质上的鼓励; 对于违反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3. 5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新形势下,内部审计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具备多项专业技能才能发挥职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除此之外,对内审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学习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及内部文件,增强自身责任感。
3. 3. 6 以风险导向作为内审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主要是将重头放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和对生☁产经营的监督方面,管理审计却没有得到广泛开展。因此,要适应内部控制审计科学的发展规律,在履行过程中推进内向型管理审计的发展。逐渐转向测试风险的有效管理,审计的建议也不再只是提高控制的效率、强化内部控制,而是通过对风险管理的有效化规避、转移和控制风险,提高整个管理的效率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