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海南省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摘要】为响应教育部有关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海南省教育厅对各市县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截止2014年底,经各市县申报,由省教育厅评估的市县公众满意度评估结果均为“满意”,符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条件。本文就目前已完成评估认定工作的市县公众满意度情况予以汇总。
【关键词】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公众满意度 调查报告
一、引言
本次调查采用访问法,由调查员把调查问卷发给被调查者,说明填表的要求、方法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被调查者按表中的项目如实填写,调查人员按时审核收回。同时,在被调查对象中抽取一部分进行结构式访谈。
二、样本的选择
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均为600份。问卷调查对象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并保证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各市县样本情况汇总如下:
三、调查情况汇总
问卷共涉及10个问题,经统计得到以下结果:
(一)您对本县(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状况的评价
(二)您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教学用房差异情况的评价
(三)您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学生生活用房差异情况的评价
(四)您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教学仪器和设备差异情况的评
(五)您认为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教师队伍业务水平的均衡情况
(六)您认为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教师队伍师德修养的差异情况☿
(七)您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校际间优秀教师均衡配置的评价
(八)您对本县(市、区)控制中小学生择校现象所做努力的评价
(九)您对本县(市、区)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作努力的评价
(十)您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的总体评价
四、调查结论
所有有效问卷的满意票数之和占有效问卷数与问卷题目数之积的比例即为该县(市、区)满意度调查结果,结果大于或等于85%的为“满意”;小于85%大于或等于75%的为“比较满意”;小于75%大于或等于60%分的为“基本满意”;小于60%的为“不满意”。
五、访谈情况汇总
(一)中小学总体布局合理,可以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求
(二)各中小学之间的办学条件没有存在较大差异
政府应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各学校应注意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个别学校存在班额较大现象;少数学校教师办公室不够用。
(三)各中小学之间的教师队伍差异不大
可适当增加教师培训和交流的机会,加大教师轮调频率,调整教师年龄结构,让同学接受不同授课风格教师的培养。同时增加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等专职教师数量。
(四)政府很努力的在遏制中小学择校现象
多数受访者不支持择校,认为就近入学更有利于小孩身心发展。少数受访者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想让小孩选择相对优秀的学校就读。
(五)就受访者了解,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
例如:启动实施了“一镇三优”计划和校园标准化改造工程、加强功能室建设及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扶助贫困学生制度、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等、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发展工程实施力度。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已经做了很大努力,希望政府坚持下去,在将来能看到更好的措施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