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度与企业成本管理新方法(1)-成本管理论文(1)

时间:2024-11-10 09:20:4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召回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是“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缺陷产品管理制度”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对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进行监督,使之对其生产和销售的缺陷产品进行收回、改造等处理,并采取措施消除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上的缺陷,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缺陷产品是指那些已经投放市场,但由于厂家在设计、生产环节的失误,不符合有关标准。法规,有可能给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者有可能导致其它方面ว一些重大问题的产品。

当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一些欧洲国家。

一、召回成▼本传统管理办法的局限性召回制度对企业的实质影响是给企业增加偶然性的巨额成本。一旦发生产品召回事件,生产厂商在一次召回事件中ล所发生的费用从数亿到数十亿美元不等。

如以美国为例,克莱斯勒公司在1984年至1994年间生产的400万辆厢式车因门锁常无故打开问题进行的召回事件中,仅更换门锁零件的成本价值就达2亿美元。召回成本的核算和管理成为召回制度下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

它不但涉及到财务会计对召回事项发生后的确认、计量、报告,以及对以前损益的调整;而且对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是管理会计应该认真研究的一个新问题。1.召回发生的小概率和召回成本的大金额之间的矛盾召回制度不同于一般的产品质量保证。

由于召回发生的概率很小,在发生前很难对它可能影响的范围、金额作出合理估计。一旦发生产品召回,制造厂商的损益将受到重大影响。

2.召回成本的发生时间和核算时间的不一致性非常明显统计资料显示,从1969年建立召回制度以来,到1997年,日本运输省共收到召回申请1186件,召回汽车总数累计2613✈万辆,其中94%为国产车。对日本国产车进行的分析表明,由设计造成的缺陷占55%,由制造造成的缺陷占45%。

可见,召回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在设计和生产阶段的失误所造成的缺陷,与销售阶段几乎没有关系。因此,按照传统的完全成本法把召回的成本归结于销售阶段是不对的,因为它不利于成本的有效管理和成本责任的明晰。

3.定价基础的矛盾传统的产品定价成本基础是产品制造成本。实行召回制度的产品一旦发生召回,召回成本巨大,而且是在价格已经制定并执行了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发生的。

从召回角度来看,传统的产品定价成本基础不能产生足以补偿召回成本的适当价格。其根本原因就是传统成本管理以制造成本为对象,只是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或价值增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制造成本当然也就不可能覆盖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或整个产品价值键的全部成本,也就不能成为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成本或整个产品价值链的全部成本的代表。

正确认识和理解召回成本,必须了解和利用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和产品价值链等新概念。

二、召回成本管理的新方法——价值键1.价值链与成本管理✄价值键是指一系列企业职能按照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增值的顺序所形成的一个链条。价值链上的企业职能划分为六种,即:研究与开发、设计、生产、营销、配送和售后服务。

价值链成本分析方法从战略的高度,把企业活动按职能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根据成本动因把企业发生的成本归集到每一个职能活动中,从而能够从宏观角度有效实现成本管理的目标。

产品的价值是企业多项职能发挥作用而产生的,每个职能发挥作用时必然会发生成本,各个阶段发生的成本对产品价值有贡献。因此,真正有意义的是与产品有关的整个价值链中发生的所有成本,包括研究与开发成本、设计成本、生产成本、营销成本、配送成本和售后服务成本。

在价值链成本核算中,企业产品总成本由发生在各个职能上的成本组成。因此,对每一职能成本的控制都将影响到产品的最终成本。

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已经不能只是着眼于产品生产阶段,而应该从整个经济过程中出发,从战略的角度做好成本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对产品每个环节发生的成本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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