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对策
在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中存在一种对立的矛盾,即农产品的价格过高会损害城市消费者的利益,但农产品的价格过低又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并导致农民放弃种植农产品。实现这两者的平衡,核心在于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我国过去尝试过使用多种方法来平衡两者的利益,但均未取得良好效果。互联网+的出现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它可以将闲散的社会资源集中化,为农业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一、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的发展意义
第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和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就要求农业的生产能够专业化,农产品销售实现规模化与信息化。在传统环境下要实现这种发展往往需要政府投入较大的支持性资金,并且所取得的效果也往往较差。农业电商是将现代生产技术与农业生产进行结合的一种模式,它能够实现农业产品销售的现代化、组织化和规模化,减少农业产业化销售经营效益低下的问题,从销售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二,有利于农民获得相关农业生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信息是现代社会十分重要的资源,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往往处于信息传播的最末端,他们一般难以有效获得生产经营信息。这种被动接受信息的状态使得农民的生产活动往往缺乏足够的指导,并由此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劣势。农业电商的出现可以更好地实现信息共享,农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获取相关的市场需求信息,并通过电商与消费者进行联系,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能够降低农业生产与交易成本。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民购买化肥、种子与农药等生产资料时往往是单户购买,难以形成规模化采购,因而不具备与供应商进行议价的能力。而通过电商平台可以将众多有生产资料购买需求的农民联合起来,形成大规模采购,有利于提高农户议价能力,降低生产端成本,有利于在实现农民增收的情况下,降低农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成本。第四,能够促进农业技术发展与农业国际化。农业生产技术含量不高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活动十分分散,政府难以形成对农业生产的大规模技术指导。在农业电商环境下,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农民进行大规模技术指导,农户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来查询个性化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并借助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国际化销售,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国际化发展。
二、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的优劣势与具体模式
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的优劣势
1.优势分析。第一,农业生产的整体基础不断强化。农业电商模式的发展仍然离不开强大的农业生产实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生产实力已经较为雄厚。第二,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第三,我国农业电商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农业电商发展程度较高,其已经具备较强的农业电商服务能力。第四,我国☂经济发展整体向好,国内需求不断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较好,从而促进农业电商模式的发展。第五,互联网+发展为农业电商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
2.劣势分析。第一,少数农业电商平台巨头形成了市场垄断,限制了其他农业电商服务平台的发展。当前我国的知名农业电商平台数量较少,整个农业电商业务基本被少数几个平台所垄断,这就使得一些小型的农业电商平台无法得到有效发展,限制了农业电商平台的多样化,造成平台资源供不应求,提高了农业电商化成本。第二,支付方式不健全。例如,在跨境电商的农产品外贸模式下,农产品交易的支付方式和信誉问题是当前存在的一大缺陷。一方面,因为我国整体的金融体系较为落后;另一方面,交易双方缺乏一个具备公信力的中介,使得双方之间的信任问题难以解决。第三,农民获取互联网信息的成本比较高。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数据利用是农业电商化的基础,数据利用的第一步就是数据获取,信息基础薄弱的农村地 ت区的信息✉获取成本比较高。
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的具体模式
1.自主型农业电商模式。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农业企业越来越多,但很多企业都是依附于一些大型的电子商城,这些电子商城聚集着数量十分庞大的企业,一般的农业企业难以在这种电子商城中获得较为突出的位置,但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采用这种模式需要农业企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首先,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独立承担自主网站建设的各项成本费用与后期的维护成本。其次,企业应当达到一定规模,产品的销售种类多并且适应的用户群较广。如果企业的规模较小就无法实现规模效益,企业独自建设网站将造成网站资源的巨大浪费并且还需要承担较高的维护成本。再次,农业企业应当具备整合物流、存储以及支付等多种资源的能力,从而为自己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提供系统化支持。
2.第三方平台型农业电商模式。
很多中小型农业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农产品销售商,基本上都是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自己的店铺从事互联网销售。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一般可以为农业企业提供实时通讯工具,帮助企业和消费者进行销售事宜的沟通;可以利用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功能,为农业企业提供相关消费需求信息,帮助其寻找到合适的顾客。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商务,农业企业可以在物流、信息安全、支付安全等问题上减少维护投入。
3.价值链信息服务型农业电商模
式。价值链视角下,农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模式,不仅在最终销售环节要实现电子商务模式,而且其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也同样需要将电子商务模式导入其中。在这种模式下,农业企业以整个经营活动过程的价值链信息为基础,来进行电子商务网络体系的构建,在价值链电子商务模式中各个环节的价值体现都需要不同供应商的支持,这使得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新的供销关系。
三、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高流通成本与观念滞后制约农业电商发展
农业电商化的发展离不开流通业的支持,我国流通业整体成本较高,导致农业电商化必须承受较高的流通成本,这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农业电商化发展中的农产品运输,需要各种运输工具和设备对接才能实现其高效率,这就要求农产品运输要进行多式联运。但是,我国农产品多式联运还存在明显不足,采取多式联运往往会给企业增加额外的衔接成本,导致企业倾向于选择单一的物流运输方式。
信息化与法制化保障不足
信息化与法制化保障不足主要表现为:农业电商化过程中农民整体的信息使用便利度不高,缺乏足够的信息技术设备使用能力。农产品流通行业的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技术使用率偏低。由于城乡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农业电商化发展过程中各种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农业电商化发展过程中的违法侵权行为较为突出,降低了部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政策支持和引导缺失
我国农业电商化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不到位。第一,未能有效地推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当前,在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家庭生产仍然是主流,这就使得农产品缺乏统一标准。而在农业电商化发展中标准的产品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农产品标准不完善,使得很多农产品的交易缺乏有效的政策规范,给农业电商化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第二,政府对农业电商化的网络交易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监管不力使得在农业电商化发展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事违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和农户的利益。
四、互联网+战略下我国农业电商的发展对策
采用现代化技术降低流通业运行成本
实践证明,促进流通业发展除了依靠人和运输工具外,还要进行信息化的综合管理。信息化综合管理对于降低流通业成本的机理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采用信息化管理方法,可以实现产品的高效管理以及合理地调配运输工具,提高运输效率。例如,物流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及时掌握运输车辆的装载信息,让那些尚未装满的车辆到最近的物流中转点装载更多货物。第二,利用GPS或北斗导航系统,可以为运输车辆设计出最佳的运输路线,降低运行成本和减少时间,提高运输工具安全性。第三,利用条码技术和现代化存储技术,可以实现物流产品的实时跟踪管理,降低产品物流损耗率,提高物流产品运输效率。
转变农业电商发展观念,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
首先,国家要加强农产品物流工作人员培训,让他们有更多机会接触现代化的流通知识。其次,介绍现代流通机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让参与其中的工作人员无形中认识并认可现代化的流通模式。再次,企业要及时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增强员工的现代化流通意识和加强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
要促进我国农业电商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农业电商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引导,重点是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正规化水平,推动农业发展标准化。第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信息化发展领域,促进农业资本集聚,为农业电商化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第三,加强农业生产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产业的内部发展环境。第四,推动农业电商标准化,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农业电商发展环境。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电商标准化发展规则,引导农民推进农业电商化发展,为农业电商发展创造优良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