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音乐创作因素之浅析

时间:2024-12-26 02:49:24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我国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在文化中对音乐创作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各个历史时期的审美因素,特别是给中华民族打上文化烙印的儒家所倡导的“和”文化,不仅对缓和阶级矛盾和历史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对音乐创作的影响意义深远。

【关键词】因素;音乐创作;影响

一、审美因素对音乐创作的影响

审美具有时代性、民族性、阶级性特点,还受到现实物质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特别对于器乐作品来说尤其如此。所以,审美可以影响音乐创作的体裁、题材、方向、形式等方面。我国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审美标准,审美标准的不同带来审美观的不同,也因此产生出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音乐作品来。从古到今,音乐审美观的变化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是诗、歌、舞一体的音乐审美阶段。这一阶段延续时间较长,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物质贫乏,语言和乐器都比较原始。这个阶段包括了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的初级阶段。音乐创作大多由演奏者、歌唱者、舞蹈者三部分组成,诗、歌、舞有机融为一体。此时的音乐广泛运用于大型的祭祀活动和占卜活动。

第二个是诗歌、歌舞两两相结合的审美阶段。主要表现在我国封建时代全盛时期的隋朝、唐朝时期。这个时期,我国的诗词得以迅猛发展,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群,有“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等。他们的诗词有共同特点,那就是诗、歌结合紧密。直到近代,李白的《静夜思》和《阳关三叠》等诗词,依然有流传下来的与之相配的曲调,这些曲调对诗词和意境进行了很好的延伸。

第三个是诗、歌、舞逐渐分离的审美阶段。这个☮阶段突出体现在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宋词、元杂剧和明、清戏曲得到迅速成长。宋词的代表人物有豪放派的苏轼、辛弃疾,还有婉约派的柳永、李清照。元代出现了关汉卿、马致远、白朴等元曲名家。由于戏剧、戏曲的繁荣,使各种艺术相互配合、综合发展,并产生了新的“舞台艺术”形式。也是从这一时期起,诗歌、歌曲、舞蹈逐渐走向细化,都具有各自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空间。

第四个是以西洋音乐为审美标准的审美阶段。表现在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自1905年,从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流传到我国的外国音乐被大量改编和重新填词,我国的音乐发展进入了“学堂乐歌”时期,出现了“新音乐”这个名称。这个时期的突出审美观是创作完全以西洋作曲手法为主,全盘接受和崇拜西洋作曲技法,民族主义完全缺失,抛弃了中国民族的传统作曲技法和曲式结构。

第五个是以民族元素为基础、与西洋技法相结合的审美阶段。这个时期主要是从1937年的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至改革开放的1978年的阶段,创作出大量抗日歌曲,如歌剧《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作品,具有典型的民族特色和西洋技法。最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典型“中西结合”特征的名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成功演出,标志着我国作曲家对于西洋音乐创作技法和民族特色的结合进入了成熟期。

第六个是从改革开放后和80年代开始,我国的音乐创作和审美进入了新的 ☻阶段,称为“现代音乐”。这个阶段流行音乐逐渐成为主流,严肃音乐逐渐被世人淡出视线和边缘化。创作手法越来越激进,推崇无调性音乐和许多新的创作技法。这个时期以谭盾为代表。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现在的青年人越来越推崇流行音乐,对流行音乐明星的崇拜使音乐成为一种功利性极强的商业活动。相反,“严肃音乐”却逐渐被冷落。不过,通过国家的文化建设和“严肃音乐进校园”活动的大力推进和开展,使“严肃音乐”正越来越多地走近观众,走进大学课堂。

二、“和”文化因素对音乐创作的影响

在中国哲学史和思想史上,关于以“和”为主的审美观,在西周末至春秋时期,有一个著名的“合同之变”论争。据《国语・郑语》所载,公元前773年周太史伯回答郑桓公“周其弊乎?”时,史伯认为凡是好的事物发展,都是能够求“和”,反之,必将衰败。核心思想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具体就是说,事物(音乐)的生成发展,正是在不同东西的组织、配合中才能获得继续发展的动力,构架了“声和―心和―人和―政和”的审美模式。

中国古典哲学审美中以“和”为主的音乐审美观,对我国的音乐创作影响非常深刻。这种“和”的思维始终贯穿于音乐创作的发展之中。我国的古典音乐以意境淡雅、高远、空旷者居多,突出旋律的绝对作用,强调旋律的“线条美”,注重“写意”,犹如我国意境幽远、立意深邃的注重“写意”的“国画”;西方的音乐创作注重和声、和弦的使用,注重刻画具体的声音效果,就像西方的注重“写实”的“油画”。

另外,“和”即谐和、中和。我国的民族调式五声音阶,缺少小二度尖锐音程正是遵循这一审美理念的结果。也正是这个原因,早就形成了独立于世界的以东南亚国家为主的独特的“中国调式”体系。“和”就像一幅淡淡的水墨山水画,注重音律的协和,追求“写意”与整体ฒ的“意境”,而不追求局部的板块色彩和浓重的和声效果。和西方古典音乐中运用的由和声造成的音乐从“稳定(协和的主和弦)―不太稳定(下属和弦)―不稳定(属和弦)―稳定(主和弦)”的内部逻辑规律的创作方法和思维大不相同。

三、在音乐审美大背景下的音乐教育机制对音乐创作的影响

当今的教育机制也对音乐创作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制约作用。在目前中小学的教学内容中,音乐创作的内容少,意义和价值也不被重视,更主要的是,从事音乐创作的教师在广大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教师中少之又少,还有就是教师的知识层次也亟待提高。目前,我国的教育现状是很多有创作才能的音乐家在高ซ校中或在专业职能部门中,他们有着安逸的生活环境和稳定的、可观的经济收入,他们作为国家顶级的音乐作曲家被高高在上地崇拜着。另外,他们除了做好自己的教学任务和业余音乐创作外,很难再有精力到基础教育阶段从事音乐创作的讲学、调研,更不用说具体教学,进而使我国的音乐创作教学出现了空缺,直到大学阶段才有极少数人从事音乐创作。另外,由于音乐表现形式的约定性、音乐思维的抽象性,加上音乐创作直觉、顿悟、灵感的突然性等特点,使音乐创作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被置于普通学校音乐教学大门之外。

长期以来,大家认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能搞音乐创作。但许多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学生获得的体验和能力证明,学生不仅能做出一定程度的音乐创作作品,而且应当把音乐创作教学作为音乐学习的重要方面。在《音乐教育中的创造性问题》一文中所转引的日本文部省《学习知道要领音乐科编(试案)》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作曲教育虽然是最新的尝试,但没有理由认为,能写作文、会自由绘画的儿童,不能作曲……不需要把目标定为要创作出卓越的曲子,只要通过作曲获得体验,从而加深对音乐美的理解也就达到目的了”。[1]

音乐创造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音乐创造从婴儿的咿呀之声就开始了,不起眼的“咿呀之声”不仅仅是说话的前奏,也是歌唱、无拘无束作曲的开始。可见,音乐创造力与人的生命紧密相连。尽管每个人都存在个性差异、先天禀赋的区别,但是都具有创造的潜能。所以音乐教育工作者要更新教育观念,破除创作的神秘感,积极开展音乐创作学习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并在音乐创作活动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才能。

影响音乐创作的因素很多,每位作者都会有不同的视角和侧重点。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国力的增强,文化等软实力将成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音乐文化,也将成为靓丽热点。只有创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量好音乐,才能在国际音乐舞台形成与我国综合国力相匹配的音乐文化。

参考文献:

赵建东,河南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硕士学位,发表论文多篇,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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