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
关键词:标记;CP;PP;RT;原则;合适;心力
Key words: markedness, CP, PP, RT, principle, properness, processing effort
1. 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价值
人们在交际(以及其他协作行为)中遵循着“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CP有4条准则:量准则(Quantity Maxim[2])——提供的信息量不多不少。质准则(Quality Maxim)——说真话,说话有根据;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话语切题;方式准则(Manner Maxim)——清楚明了,井然有序。(由Grice(1975)删节而来)
假如遵循合作原则的话语是常规的(stereotypical)、正常的、无标记的(unmarked,略作[U]),那么违反该原则的话语就是超常规的、特别的、标记的(marked,略作[M])。正是由于一般话语的无标记性,日常交际才流畅 自然 。而标记性即违反合作原则的话语常常费解。这里的“费解”是相对的,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典型人”(Model Person[3])的话语即使违反CP也应该理解为变相的遵守CP,只是别有苦衷或缘由;二是违反或“蔑视”(flout[4])CP会产生一定的需要听者付出一定心力才能获得的含义(implicatures[5])。换言之,听者可能不理解言者为何违反CP或者推导不出他的含义。
遵守或违反量原则语例:
1) (求职面试时回答What’s your nationality?)
a) I am Chinese, sir.
b) Pardon, sir?
c) Chinese.
d) You might say I am Chinese. But, sir, I have mixed blood, for my father is Japanese.
1a)作为回答是无标记式,因为遵守量准则。1b)为标记式,因为它是疑问句(本质是否定)而违反了关系准则。1c)和1d)均蔑视了量准则,要么说得太少,要么说得太多。1d) 的量是过分的。1c)的标记性倒不是因为其信息量不足——关于言者的国籍应该算足量信息;其标记性和不合适度由违反方式准则(太短小)引起。
遵守或违反质准则的语例:
2) (手指莎士比亚的画像)
a) This is Shakespeare.
b) My idol!
c) Shakespeare is still living.
d) Shakespeare wrote more than 100 free verses.
2a)从表层看是无标记式,但是从认知的深度来考察,它是借代/换喻(synecdoche);2b)因其隐喻性而成为标记式。2a)和b)都合乎质准则。2c)却是谎言(夸张(hyperbole)),因此是标记式而不合适。2d)也是标记式,是有趣的谎言。
遵守或违反关系准则的语例:
3) (回应Can you type?)
a) Yes. I can.
b) No, why?
c) I have been using a computer for eleven years.
d) I am woefully sorry for Iraqis.
3a)明显为无标记式,3b)是标记式(否定和疑问性质使然)。3c)虽然违反关系准则而成为标记式,却恰当地表达了言者打字出色/肯定会打字的含义。3c)可以当作夸张来理解(违反质准则),3d)的标记性是因为不切题(除非附加说明)。
遵守或违反方式准则的语例:
4) (对友人抱怨)
a) I cannot tolerate Washington Johnson.
b) I do not find Washington Johnson very unpleasant.
c) I cannot live with Washington.
d) *No one cannot live with Washington, can’t he?
4a)是清楚明白的无标记式,4b)有双重否定(句法否定和词汇否定),为合适的标记式。4c)违反方式准则而导致歧义(live with有“同住/忍受”的意义;Washington有“美国首都/华盛顿州/首任美国总统/美国作家Washington Irving”等4个意思)。语境化的结果是因为言辞游戏而生成一定的美学效果(虽然有点含糊)。与4c)不同的是,4d)是胡扯,沦为不合适的标记式。
2. 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6]
从1)到4),a)是无标记式,其他都是标记式。b-d)有所差别:b)的标记性最弱,介于无标记和标记之间。之所以说它是标记式,是因为它们的否定、询问等非真实性(irrealis)属性。c)是典型的标记式,可以看作中(等)标记式——合适的标记式(即标记的合适话语)。比较起来,d)是强标记式,因其含义需要听者投资以额外的心力,而该含义正是言者之目的、用意、语力或交际意图(这里不区分)。
从以上讨论可以得出“合作原则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Pragmatic Markedness Relevance-Model of CP,简称PMRM),共4条细则:
(1)遵守合作原则的话语是常规的,无标记的[U],合适的[P][7],言者容易编码,听者容易解码;但是单遵守CP不能确保无标记性或合适度;
(2)违反CP的话语是相对反常的,标记的[M],欠合适或不合适的[-P],言者编码和听者解码付出的心力较大;所违反的CP准则的数量和程度,与话语的标记性和双方付出的编码或解码心力成正比,与话语的合适度成反比;
(3)违反CP的话语产生的标记性有不同的强度:无标记、弱标记、中(等)标记、强标记(分别标为[U,Mˉ,M+,M++]);标记性与合适度成反比,和双方付出的心力成正比。
(4)正如遵守CP的某一个准则不能确保遵守或违反另一个/些准则,违反一个准则也不能确保遵守或违反另一个/些准则。
可用下表表示:
言语
语用参数
CP的遵守
或违反
标记性
合适度
心力
遵守CP
最弱
最大
最小
违反CP
违反CP
准则的数量[8]
1
弱
大
小
2
中
中
中
3
强
小
大
违反CP
的程度
低
弱
大
小
中
中
中
中
高
强
小
大
表1
从该模式的视角来综观例1-4),我们不难发现:
1-4a)是无标记式[U],合适[P],言者付出的心力最小(最容易编码);听者付出的心力最小(最容易解码);
1-4b)是弱标记式[Mˉ],合适[P],言者付出的心力较小(较容易编码),听者付出的心力较小(较容易解码);
1-4c)为中(等)标记式[M+],合适[P],言者付出的心力较大(较难编码),听者付出的心力较大(较难解码);
1-4d)是强标记式[M++],不合适[-P],言者付出的心力最大(最难编码——如果是言者刻意的言语行为),听者付出的心力最大(最难解码)。
下面从该模式的角度,以3)的变体为例说明A)违反CP各准则的程度情况;B)违反准则的数量的情况。
A)违反CP各准则的程度情况:
5)(回应Can you type?假设办公室里只有东芝牌电脑,而过去曾经有人使用过“飞鱼”牌打字机)
a)I can use TOSHIBA.(违反量准则的程度是“低”,为“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b)Flying Fish is no problem.(违反量准则的程度是“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c)I am not sure.(违反量准则的程度是“高”,为“强标记”,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6)(回应Can you type?) I have been using a computer for eleven years.
语境a):假如言者用电脑有10年。(违反质准则的程度为“低”,话语为“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语境b):假如言者用电脑只有5年。(违反质准则的程度为“中”,话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语境c):假如言者用电脑只有1个月。(违反质准则的程度为“高”,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7)(回应Can you type?) I am woefully sorry for Iraqis.
语境a):假设要打(印)的 内容 是关于伊拉克。(违反关联准则的程度为“低”,话语为“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语境b):假设要打(印)的内容是关于美国兵虐待战俘的情况。(违反关联准则的程度为“中”,话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语境c):假设要打(印)的内容是关于海湾战争风云。(违反关联准则的程度为“高”,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8)(回应 ☹Can you type?)
a)I could not.(违反方式准则的程度是“低”,话语为“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b)Problem.(违反方式准则的程度是“中”,话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c)Dame, dekimasen. (违反方式准则的程度是“高”,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B)违反准则的数量的情况:
9)(回应Can you type?)
a)I think I can.(违反1个准则:量准则(到底会还是不会?有几成把握?是接受还是拒绝?听者不能肯定),话语为“无/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b)Do not doubt whether I have the glorious makings of a first-rate typist who can do the job better than you could imagine.(违反2个准则:方式准则(冗长、曲折)和质准则(双重夸张),话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c)You may think, they may all think, but I don’t think that it is a gigantic problem.(违反3个准则:方式准则(没必要提及第二和第三人称,显得拖泥带水)、关系准则(与问的话关联度较低)和量准则(到底会还是不会?有几成把握?是接受还是拒绝?),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9]。)
3. CP、PMRM和新格赖斯主义的关系
由于CP的划 时代 的交际解释新视野,也由于它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有很多人对它进行了借用、批判、 发展 。下面要简述CP同新格赖斯主义[10]的关系,并从PMRM的角度给予述评。
3.1 从1原则(4准则)到候补原则
Leech 支持CP但补充以必需的所谓“二级原则”(secondary principle)即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简称PP)。PP是人际修辞(Interpersonal Rhetoric)的一部分。如果说CP解释了含义产生于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个/些准则)的过程,那么它没有解释为什么违反,例如人们为何常使用间接表达式。
根据PP,言语行为可能是a)竞争类(competitive,如命令,恳请),b)和谐类(convivial,如给予、邀请),c)协作类(collaborative,如阐述、告™诉),或者d)冲突类(conflictive,如谴责、威胁)。(Leech:104)
PP的准则虽然说有6个,但是我们可以把其相似或相关的一对合并起来,共4条:
策略和宽宏准则(Tact and Generosity Maxim):尽力减少对方的损(cost)而尽量扩大他的惠(benefit)。
赞扬和谦逊准则(Approbation and Modesty Maxim):尽力减少诋毁他人,要尽力夸赞他;对自己却要相反。
赞同准则(Agreement Maxim):尽力减少对他人观点的不同意见,即尽力夸大与他人的一致性。
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力缩小对他人的厌恶,尽力夸大对他人的同情。
PP的“惠”和“损”是抽象概念。向听者借1元和5元钱,对他的损(或对自己的惠)是前者小,后者大。再者,同样是借1元,“给我1块!”“借我1块!”“请借我1块!”“请借我1块吧!”“您能否借我1块钱呢?”这些话语对听者的损(或对自己的惠)是越来越小。对他人的损等于对自己的惠,它与话语的礼貌程度成反比。
运用§2的“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来考察礼貌和面子 问题 以及PP,我们发现:
话语与礼貌有关时,一般与(抽象意义的)惠/损或面子有关(当然包括物质意义的得失);
礼貌的话语是无标记式,失礼或粗鲁的话语是标记式。
人们通常选择礼貌的话语(尤其是竞争类言语),除非对方不值得礼貌。该礼貌而礼貌为无标记式,该礼貌而不礼貌为标记式;
不是任何时候对任何人说出的任何语类(如合作类、冲突类)都要礼貌。各种语境要求的不是同样的礼貌,也不是越礼貌越好,因为礼貌有合适和不合适之分。言者要考虑的不仅是惠/损和面子,还要斟酌自己的言语目的、双方的语用距离[11](pragmatic distance),甲乙的权势(关系)、所说的事情的类型或请求/命令的强加等级等等。因此,
礼貌得体为无标记式,礼貌不足或过分为标记式,失礼或粗鲁的程度与标记程度成正比。
对听者的损越大或对他的面子的威胁越大,就越要求礼貌和礼貌策略。符合这一要求的话语为无标记式,不符合或相反则为标记式;
除了言语礼貌手段外,人们还可以采用非言语手段(如温和的语气、升调、微笑)和物质手段(如献花、给/借钱、请客)。这些手段当然可以与言语手段并用。
虽然PP和面子 理论 有宏观的国际共通性,但它们在一定的语言文化土壤上的言语和言语实现的条件和方式是千差万别的。
数量原则:言者准则(话语的信息不弱于知道的程度,除非与信息原则矛盾);听者推论(相信言者的话语是他知道的最强的陈述)。
信息原则:言者准则/极小量准则(说得尽量少(注意数量原则));听者推论/扩展规则(扩充话语的信息直到找到言者之意图)。
方式原则:言者准则(不无故使用冗长、晦涩或有标记的表达式[14]);听者推论(相信冗长、晦涩或标记表达式的意义不同于相反的表达式的意义)。
他之所以省去关系原则(Grice的关系准则),是因为它隐含于这3个原则里面,这一点与关联理论的话语(本质的)关联性是一致的[15]。他还认为,以上3原则矛盾时,其运作次序是:数量原则先于信息原则先于方式原则。由于他十分强调数量原则,于是有力地论述了“梯级数量含义”(scalar quantity implicature)。
根据我们的模式,遵守Levinson的3原则的话语(以关联为条件)就是“无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否则就是“弱/中/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大/中/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中/大”。违反这3条原则的某一条或几条的程度也有轻重之分,分别为“弱/中/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大/中/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中/大”。
Horn和Levinson的新格赖斯主义的共性,一是继承了CP的精华,二是注重了一般会话含义[16](不仅是特殊会话含义),三是建立了推理机制[17],四是(对交际话语)比CP更有解释力。
3.3 从1原则(4准则)回到1原则
关联的第1原则是认知原则:人类认知倾向于同最大关联相吻合。
关联的第2原则是交际原则:每一个明示(ostension/ostensive)的交际行为都应当设想为具有最佳关联。
所谓“关联”就是话语同语境(上文和情景)在语义和语用上的联系。“如果一句话P和另一句话Q,加上背景知识,能产生它们单独加上背景知识时不能产生的新信息,那么P和Q就有关联。”(Smith和Wilson 1979:177)
意义是言者的交际意图,不是信息意图。请看例10)(由例5)而来)。a)说的“我会使用东芝”的事情或信息,即对问题的肯定回答,就是信息意图,而言者真正的意思即交际意图也许是“让我来打字吧/给我这份工作吧”。
RT关心的不仅是含义(即隐义,implicature)的推理,更关注显义(explicature[18])的推理。
言者为了一个目的要与听者交际,就要了解自己和听者的认知环境(cognitive environment),激活对方与自己重叠的认知环境部分,否则就要设法扩大其认知环境,以使明示成功,即达到双方互明(mutually manifest)。对方为该话语付出一定的心力(用RT的说法是processing effort),达到真正的“明(白)”就是理解,这就是言者编码所预想的语境效果(contextual effect)。
话语的关联度越大,双方付出的心力就越小。话语为最大或最佳关联时,听者付出很小的心力就能得到很大的(一般为言者设定的)语境效果。话语的关联度越小,双方付出的心力就越大。关联度最小时,要么不关联(不值得听者付出心力),要么是弱关联,听者付出很大的心力要么能够得到语境效果的丰收,要么得到小于言者设定的语境效果。
推理一般是非论证性的(推理)。听者从言者的明示(主要是话语)这一明示前提(explicated premise)得出隐含前提(implicated premise),再攫取隐含结论(implicated conclusion)。
再请看例10):
10)(回应Can you type?)
a)I can use TOSHIBA.(明示前提)
b) One that can use TOSHIBA can type.(隐含前提)
c) I can type.(隐含结论)
上面第7条若用我们的“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来考察(见表1),话语为最大关联时便是无/弱标记式,合适度为“最大/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最小/小”;最佳关联意味着无标记式,合适度为“最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最小”;其他为标记式,其中,弱关联为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中(等)关联为中(等)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不关联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最)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最)大”。
4. 结论——我们的建议
我们认为,倘若保留CP的合理核心,加上人际修辞的PP的跨文化共性,Horn的语用分工和荷恩梯级含义,Levinson的常规理解和一般会话含义推理的 方法 论,RT对交际的宏观的、哲学的、认知的解释,最后把它们的“和”置于“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里,给予语用标记(价值)的诠释,对交际的解释就更有说服力。再把该解释的合力运用于对交际中含义的推理(机制)、含义化/含意化、语法化、语用(形式)化等问题[20]的论述,以使语用推理的学科日臻完美和 科学 。
除了合作原则,交际可能还遵循着其他语用原则(如幽默原则、调侃原则、反语原则、借代原则、隐喻原则等),而遵守CP不能确保遵守或违反其他语用原则,而遵守或违反CP的准则(尤其是质准则和方式准则)常常与隐喻手段(如明喻、暗喻(亦称“隐喻”)、换喻、借代、双关、隐射、拟人等)有关。因此,CP以及新格赖斯主义如何更有效地单独或联手解释交际的模式,借用不借用“言语合作性的语用标记关联模式”,有待进一步 研究 。
主要 参考 文献
1. Blakemore, D. 1987. Semantic Constraints on Relevance[M]. Oxford: Blackwell.
3. Blakemore, D. 2002. Relevance and linguistic meaning: The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of discourse markers[M]. Cambridge: CUP.
4. Brown, P. & S. Levinson. 1978/1987.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M]. Cambridge: CUP.
5. Grice, H. P. 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A]. In P. Cole & J. Morgan . Syntax and Semantics,Vol. 3: Speech Acts[C]. NY: Academic Press: 43-58.
7. Horn, L. 1984. A new taxonomy for pragmatic inference: Q-based and R-based implicature[A]. In Schiffrin . [C]: 11-41.
8. Horn, L. 1988. Pragmatic theory[A]. In Newmeyer . [C]. Vol. 1: 113-45.
9. Leech, G. 1983.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 London: Longman.
12. Richardson, J. & A. Richardson. 1990. On predicting pragmatic relations[A]. Proceedings of the 16th Annual Meeting of the Berkeley Linguistic Society, Parasession on the Legacy of Grice[C]: 498-508.
15. Smith, N. & D. Wilson. 1979. Modern Linguistics: The Results of Chomsky’s Revolution[M]. Harmondsworth: Penguin.
17. Wilson, D. 2000. Relevance and understanding[A]. In G. Brown et al. . Language and Understanding[C]. 上海: 上海外语 教育 出版社: 35-58.
18. Wilson, D. 2004. Relevance, word mea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f lexical pragmatics[J]. 现代 外语: 1-13.
19. Zipf, G. 1949. Human Behav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M]. Cambridge: Addison-Wesley.
21. 何刚. 1997. 语用方式——语用的语法化[J]. 外国语, 第3期.
22. 何兆熊. 1995. Study of Politenes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Cultures[J]. 外国语, 第5期.
23. 何兆熊等. 2000. 新编语用学概要[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4. 侯国金. 2002. 间接礼貌研究的质疑[J]. 山东外语教学, 第2期.
25. 侯国金. 2004a. Dynamic Politeness-Appropriateness Interaction[J]. US-China ForEign Language, 第2期.
26. 侯国金. 2004b. 指示语的礼貌策略[A]. 吴友富(主编)外语与文化研究
[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7. 侯国金. 2004c. 言语间接程度的测定[J]. 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第5期.
28. 侯国金、廖巧云. 2003. 指令间接性与虚拟空间[J]. 外语学刊, 第4期.
29. 侯国金、蒋勇. 2004. 消极应答的语用策略[J]. 外语教学, 第1期.
30. 侯国金. 2005a. 语用标记价值假说与语用标记等效翻译假说[J]. 外语学刊, 第2期.
32. 侯国金. 2005c. 语用标记等效原则: 翻译评估的新方法[M]. 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33. 蒋严. 2002. 论语用推理的逻辑属性——形式语用学初探[J]. 外国语, 第3期.
34. 金立. 2005. 合作原则与会话: 合作原则及其 应用 研究[M]. 北京:☮ 中国 社会 科学出版社.
35. 廖巧云. 2005. C-R-A模式: 言语交际的三维阐释[M]. 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36. 吕公礼. 2000. 语用形式化与话语信息量研究[J]. 外国语, 第6期.
37. 吕公礼. 2003. 形式语用学浅论[J]. 外国语, 第4期.
38. 钱冠连. 1989. 不合作现象[J]. 现代外语, 第1期.
39. 钱冠连. 1997. 汉语文化语用学[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40. 沈家煊. 1999. 不对称和标记论[M]. 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44. 徐盛桓. 1993a. 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与语用推理[J]. 外国语, 第1期.
46. 徐盛桓. 1994. 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和含意否定[J]. 外语教学与研究, 第4期.
47. 徐盛桓. 1996. 含意本体论研究[J]. 外语教学与研究, 第3期.
48. 徐盛桓. 1997. 话语含意化过程[J]. 外国语, 第1期.
49. 徐盛桓. 2003. 常规关系与语句解读研究——语用推理形式化的初步探索[J]. 现代外语, 第2期.